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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有錢拿,長沙現多名“聽證帝”

(2011-09-07 00:34:15) 下一個

早前的報道中,石愛偉在一次有關天然氣調價聽證會上發言,他身上的條紋襯衫都成了網民調侃的話題。


  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37歲的聽證代表石愛偉,從沒有像現在這樣“受寵若驚”。他已經參加了17場聽證會。而今天早上,他還沒來得及看報,就從朋友來電中得知自己上了報紙頭版,在電視上“搶鏡”——因為媒體突然發現,他是湖南各大聽證會的常客。

  紅網消息,過去7年來,石愛偉已經平安無事地參加了17次聽證會,還可能更多。網上輿論一片嘩然,原來長沙也有“聽證專業戶”,在微博和論壇,石愛偉獲封“聽證哥”和“聽證帝”,跟評一片謾罵。

  石愛偉其實不是孤例——5日舉行的長沙市市區新增客運出租汽車運力聽證會上,至少可以數出4名熟麵孔,53歲的周正良就是其中之一,他承認自2002年以來參加了近20次聽證會。湖南省法製辦相關負責人甚至見過一名“專業戶”,當時他試圖為全家五六口人都報名參加聽證。

  是什麽動力,催生了熱衷於凡聽證必到的“專業戶”?是什麽原因,為這些“常任代表”留出了生存空間?他們到底是政府信息公開、公民積極參與社會事務的有功之臣,還是聽證真正產生效力的“絆腳石”?聽證代表的產生等製度設計,是否還存在著有待完善之處?


湖南都市頻道“真相大追擊”欄目官方微博將電視視頻截圖發布後,引來網民對石愛偉的一片謾罵。


  他從沒投過反對票

  有足夠證據可以推斷,石愛偉和周正良應該已彼此認識多年,雖然兩人年齡相差16歲。查找公開資料可以發現,這兩位“聽證專業戶”,自2005年以來出現在同一個聽證會,至少有6次以上,兩人且都有在《當代商報》的工作經曆。

  多個聽證會上,石愛偉登記的身份是《當代商報》“和諧湖南”版執行主編。

  周正良登記過的身份則五花八門,從2002年第一次參加聽證會至今,他先後是《當代商報》教育專刊編輯部記者,《當代商報》副刊部主任,《湘聲報.法治專刊》、《三湘都市報》旅遊專版部活動工作室等從業人員,長沙漁夫碼頭酒樓營銷經理,湖南省企業信用評價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變換很正常,我對對社會公益事業的熱心沒有變。”周正良說,跟老百姓息息相關的政策變化,比如水價、天然氣等價格的調整,他都想要去說說話。“這樣既可以為公益事業做一點貢獻,也能(通過對與自身相關事項發表意見)為自己謀求一個寬鬆的環境,”

  2002年,他最早一次就是參加湖南省物價局就調整有線電視收費標準舉行的聽證會。

  “那次從聽證代表選拔到聽證真正舉行,曆時一個月。”周正良分析,當時湖南舉行聽證會並不多,大家都比較認真,他也通過各種渠道搜集意見和查閱資料,詳細寫了發言詞。

  當時的媒體報道,聽證結果顯示,“大多數消費者代表支持有線電視收費適當提價”。

  周正良隻能大致地記得,此後近10年,自己先後參加過近20次聽證會。對於聽證事項,“我基本上是持同意的態度”,“決策部門在民生方麵還是考慮比較周全的。”

  無獨有偶,石愛偉也坦承,他“從沒在聽證會上投過反對票”,畢竟政府相關部門在聽證前,都是“經過反覆醞釀的”。

  “好好先生”的場麵話

  “聽證專業戶”=“好好先生”,這正是周正良、石愛偉和成都的胡麗天等聽證專業戶備受輿論詬病的主因。

  對於“您是否是聽證會上的‘好好先生’”的質疑,周正良沒有直接回答是或者不是,他認為自己是“敢於表達觀點的人”,石愛偉也含糊以對。


《三湘都市報》在6日發行的報紙頭版導讀放上了石愛偉被電視鏡頭拍到的發言畫麵截圖。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倆都不會是在聽證會上發難,或讓聽證主辦方感覺“討嫌”的人。

  曆年來各媒體的報道中,可以找到兩人多次聽證的發言內容,裏麵有“為民說話”的聲音。比如,2006年長沙市物價局就汙水處理費、自來水價格調整舉行聽證,石愛偉發言建議,“對低保戶、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最好能將優惠水由3噸增加至5噸”。2010年長沙市物價局有關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舉行聽證會時,他又建議,“對低保戶每月每戶免收2立方米氣費,應增至5立方米”。

  更多時候,石愛偉代表的建議是諸如此類:“價格上漲是大勢所趨,但也要符合老百姓的經濟、心理承受能力”,“有的規定幅度彈性太大,建議予以細化”。

  另一位參加過幾次聽證會的“S先生”早前接受媒體采訪時,沒有點名地說他認識一個聽證“老口子”(長沙話:指有經驗的人),每次發言都由幾句套話開始,“今天參加這個會議很高興,我覺得應該……利國利民”,“這個聽證會,我覺得開的很好,也很有必要”……

  後來“S先生”在公開場合碰到這個“老口子”,遭到後者的直接指責,“你這樣做,不是害我們嗎?”

  從可查閱到的聽證記錄來看,石愛偉正是在他參加的聽證會上說過類似的話。

  “S先生”還說,有些“專業戶”掌握了聽證會的套路:全國各地有那麽多聽證會,總有類似的主題,上網找找別人怎麽講的,然後拿來結合本地情況,什麽話題都能說點場麵話。

  發錢的聽證來,沒錢的就不來

  這一次的長沙市市區新增客運出租汽車運力聽證會,“S先生”也報了名,但並沒被選上。

  “不知道是我報名晚了,還是有人了看我之前接受媒體采訪說的那些話。”“S先生”很清楚,他在媒體麵前大嘴“醒門子”(長沙話:指露了別人的馬腳),肯定會損害“聽證專業戶”這個群體的利益,因為他們以前參加聽證會都會“不虛此行”,現在說穿,以後就不知道怎麽樣了。

  關於“這個群體”的人數,沒有誰說得清楚,“老聽證”周正良的感覺是:“至少有八九十人,經常參加聽證會。”

  而“S先生”所謂的“不虛此行”,是指每次參加聽證,主辦方都會給代表們補助一筆數量不等的“車馬費”,或者叫“誤工費”。

  接受采訪的每一個聽證代表,幾乎都矢口否認自己是衝著這筆錢去的。

  周正良說,“通常也就是幾百塊錢,一百、兩百、四百的都有,有時候一分錢都沒有。”他認為“一毛不拔”的主辦方有欠妥之處,“畢竟現在是商品社會,代表要為發言作準備,要花時間調研、收集意見,去聽證還得打車,給點報酬是應當的。”

  石愛偉也說,通常確實是會發點“勞務費”,但論經濟效益,做點別的肯定比參加聽證會要強。“有錢的我去過,沒錢的我也去過。就算每次都有錢,一個月頂多也就參加兩三次,能靠這個維生嗎?”

  但“S先生”提供了另一種說法,有的“聽證專業戶”會提前互相打探,“這個活動你會去嗎?這個活動有錢發嗎?”“基本上發錢的聽證會他會參加,沒錢的就不來。”

  “S先生”參加幾次的經驗是,通常會給聽證代表發400塊錢。有一次,長沙市物價局就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舉行聽證會,一家燃氣公司提前將聽證代表請過去,開了一個預備會,“給了400元的勞務費,後來聽證時又給了1000元。”

  聽證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的要求

  按照“S先生”的說法,就能比較好理解,為什麽有人會為全家人報名參加聽證會。

  省法製辦依法行政指導處副處長盧建華了解到,有一次,衛生係統召開一個聽證會,來了一個“專業戶”,他為全家五六口人都報了名。

  “如果不是為了混勞務費,這樣的做法就很難說得過去,不然,一家人的觀點,又能有多大的不同?”“S先生”認為,之前石愛偉和周正良的說法不那麽站得住腳。

  以石愛偉為例,2005年7月,他至少參加了3個不同的聽證會。石愛偉聲稱他是《當代商報》的一個主編,但報社編輯記者多半說“不認識他”,報社辦公室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也稱“完全聯係不上他”。

  而要成為一名聽證代表,很簡單,成本也很低。

  盧建華介紹,2008年公布實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第136條規定:

  聽證會參加人應當通過自願報名的方式產生,當報名參加聽證會的公眾人數較多時,由行政機關隨機選擇,而當報名參加聽證會的人數不多時,應當讓所有報名者參加聽證會。“一般情況下,至少要有20名代表,但難免有時候達不到這個報名人數。”

  周正良的經驗是,他報名之後中選的機率超過60%,間接證明了這一點。

  盧建華分析,有網民會抱怨自己總是“被代表”,但一方麵,公眾對聽證會參與熱情不高也是事實。另一方麵,聽證主辦方對聽證時間、地點、參與方式等常告知得不夠。“往往隻在報紙的小角登個公告,而沒有很好將互聯網利用起來。”

  究其原因,有的是主辦單位準備工作不充分,有的不夠重視,“也不排除一種可能,主辦方並不十分願意開聽證會,隻是因為《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要求,重大決策必須走這個流程。”

  盧建華認為,要使聽證會盡可能達到效果,還是要廣泛征求意見,“以後的聽證消息,放到網上讓更多人看到和了解,就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不過,如果說“專業戶”給聽證帶來的全是負麵影響,盧建華認為這有失偏頗,他見過從邵陽、湘潭來長沙參加聽證的熟麵孔。“他們的確熱衷於公益事業,有比較強的自我表現欲,在聽證會發言也能講出點東西。”

  他分析,這樣的“專業戶”可能從他人的肯定中得到了成就感,不然的話,那他路費、吃住花費都劃不來。”

  在長沙做點小生意的“S先生”,也不忌諱自己有一天變成“聽證專業戶”,“隻要是認真在做事,真正為老百姓代言,為老百姓說話,以後有聽證會,我還會報名參加。”

  部分“聽證帝”戰績

  一、石愛偉

  2005年5月30日,以長沙市湘華集團營銷主管身份,參加《長沙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2005年7月16日,參加長沙市管輸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聽證會

  2005年7月,參加長沙出租車調價聽證會

  2005年7月,參加長沙製定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標準聽證會

  2005年12月22日,參加湖南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聽證會

  2005年12月23日,參加《湖南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2006年11月,參加長沙市物價局聯合長沙市公用事業局舉行的汙水處理費、自來水價格調整調整聽證會

  2009年3月17日,參加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行政決策聽證會

  2009年9月23日,參加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立法聽證會

  2009年11月25日,參加湖南省政府2010年立法計劃編製聽證會

  2009年11月,以《當代商報》“和諧湖南”版執行主編參加《湖南省藥品批發企業現代物流係統設置標準(暫行)》聽證會

  2010年10月25日,參加長沙市物價局有關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證會

  2010年6月3日,參加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行政決策聽證會

  2011年7月29日,參加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營業稅成本利潤率聽證會

  2011年8月5日,參加《長沙市解放路下穿京廣鐵路(車站南路—二環線)工程建設方案》聽證會

  2011年9月5日,參加長沙市市區新增客運出租汽車運力聽證會

  二、胡森炎,湖南高橋市場發展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4日,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對“禁摩限電”方案初審並接受市民旁聽,胡森炎是10位旁聽市民之一

  2008年12月5日,參加《長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若幹規定(草案)》聽證

  2010年5月19日,參加《長沙市城市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2010年12月12日,參加長沙市客運出租車計價結構調整聽證會

  2011年9月5日,參加長沙市市區新增客運出租汽車運力聽證會

  三、周正良

  2002年6月10日,參加湖南省物價局調整有線電視收費標準聽證會

  2005年4月12日,參加《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簡稱《消法》)聽證會

  2005年5月30日,參加《長沙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2005年07月29日,參加湖南省製定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標準聽證會

  2005年12月23日,參加《湖南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2008年12月5日,參加《長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若幹規定(草案)》立法聽證

  2009年3月17日,參加湖南省交警總隊電子眼聽證會

  2010年5月19日,參加《長沙市城市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

  2011年8月5日,參加《長沙市解放路下穿京廣鐵路(車站南路—二環線)工程建設方案》聽證會

  2011年9月5日,參加長沙市市區新增客運出租汽車運力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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