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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先軍後政實現胡馬會

(2011-08-17 21:44:59) 下一個

實現“胡馬會”,為兩岸放飛和平。


  中評社╱題:再論先軍後政實現胡馬會 作者:趙黎青(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教授

  在ECFA簽署與實施以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繼續向前推進應遵循先軍後政的思路,而胡馬會將開啟兩岸雙方軍事安全事項協商談判的進程,從而成為兩岸關係發展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重大曆史事件。本文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闡述采取先軍後政思路的基本依據與條件。第二部分則說明胡馬會的價值與意義,以及實現成功的胡馬會在思維、政策與組織運作上所需要做的準備工作。

  一、為什麽要先軍後政

  兩岸政治關係已經從20世紀五十年代初形成的政治對立狀態發展演變為當前的政治分立狀態,但尚還未走上政治統一的道路。在當前兩岸政治分立狀態下,兩岸之間存在的政治問題與軍事問題具有不同性質與不同層級。因而在ECFA簽署實施後,先解決兩岸之間的軍事問題並繼續擱置政治問題以待未來再著手解決的“先軍後政”思路具有內在邏輯性。

  關於兩岸政治關係現狀

  兩岸關係中各種問題的症結在於政治,政治問題是兩岸關係中的核心問題,兩岸關係中的經濟社會問題、軍事安全問題與外交國際問題等都是由政治問題所引發、造成或派生的。ECFA簽署與實施之後,進一步破解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的難題,必須界定、確認與把握兩岸政治關係現狀,在已取得的成果與經驗的基礎之上,分析與弄清兩岸關係中不同類型的各種問題之間的現實關係。由此將會發現,先軍後政將是未來解決兩岸關係中各項問題的合理的與可行的路徑選擇。

  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自1949年以來中國領土和主權並沒有分裂,而隻是由分據兩岸的兩個政權之間的政治對立造成的政治不統一狀態的延續。兩岸政治關係從政治對立到政治統一必須經曆一個過程。正確判斷與準確界定兩岸政治關係現狀,應通過曆史的考察確定兩岸政治關係演變當前處在這一過程的哪一階段上。首先可以斷定,兩岸政治關係目前處於政治不統一狀態,而且尚還並沒有走在政治統一的道路上。其次,自1949年至1979年,兩岸處於政治對立狀態。這須著重指出的是,自1979年至1992年,兩岸政治態度與政治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在大陸方麵,1979年元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提出了和平統一祖國的設想;198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關於台灣與大陸實現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政策;1984年,鄧小平針對台灣提出了“和平統一、一國兩製”。在台灣方麵,1987年開放大陸探親;1991年5月終止所謂的“動員戡亂時期”,同時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90年建立“國家統一委員會”,並在1991年通過“國家統一綱領”。台灣在1990年成立海基會,大陸1991年成立海協會,1992年兩會會談並達成“九二共識”。顯而易見,兩岸政權在1979年至1992年期間,已逐步擺脫了政治敵對狀態,雙方都不再謀求消除對方在海峽對岸的實際存在與有效治權,都主張在互相尊重與平等協商條件下謀求中國的政治統一。兩岸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形成的政治關係,是從1949年形成的政治對立關係一路走來的,但顯然尚還沒有走上政治統一的道路。對兩岸關係處於從政治對立向政治統一轉變過程中途的、既非政治對立又非政治統一的這種中間狀態,可以將其界定為政治分立狀態。

  兩岸政權在1992年形成的政治分立關係,在1995年至2008年期間受到台灣“台獨”勢力的嚴重衝擊,致使兩岸關係出現了重回政治對立的危險趨向。1995年台灣領導人李登輝訪問美國,1999年李登輝發表“特殊兩國論”,2000年至2008年陳水扁擔任台灣領導人期間主張“台獨”的一係列言行,諸如2002年提出“一邊一國”、2003年提出“公投製憲”、2006年終止“國統會”及“國統綱領”的運作等,都嚴重破壞了兩岸初步形成的政治分立狀態,加劇了兩岸的緊張局勢,兩岸之間出現了重回政治對立的趨向。2008年馬英九擔任台灣領導人以來,台灣當局重新確認了“九二共識”,遏製了“台獨”勢力的活動,兩岸鞏固了政治分立狀態。在這樣的政治條件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在經濟社會領域取得了一係列重大成果。

  兩岸關係當前所處的這種既非敵對又非統一的政治分立狀態,一方麵反映在目前台灣當局所主張的“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策以及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另一方麵也反映在大陸方麵所提出的“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兩岸政治分立現狀,使得兩岸之間盡管存在著一些重大政治爭議問題,但卻能在維持台海和平的同時通過平等協商克服了經濟社會領域阻礙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大障礙,成功的簽署與實施了ECFA等各項協議。從當前兩岸政治分立狀態出發,兩岸政治關係未來將會有三種可能前景。第一種前景是重回政治對立。兩岸既然已從當年因國共兩黨所崇尚的主義與社會製度的不同而造成的政治對立中走出來了,未來也幾乎不可能再因主義與社會製度的不同重回政治對立狀態。但是,兩岸關係當前與未來確實麵臨著重回政治對立狀態的重大威脅,但造成未來可能的政治對立的主要原因則是“台獨”勢力對台灣公權力的影響甚至掌控。第二種前景是走向政治統一。兩岸走向政治統一需要具備一係列條件,同時也需要有一個過程。第三種前景則是維持政治分立的現狀。兩岸政治關係未來不同的前景決定了對兩岸之間各類問題的解決也有著不同的方案與順序。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軍事問題

  兩岸關係中存在著一些基本的政治問題與軍事問題,界定與把握這些問題將使兩岸雙方能夠明確今後的工作目標,也將能夠對解決問題的難度與艱巨性形成充分認識,更好地去迎接挑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決定了兩岸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致力於這些問題的解決。因此,將哪些政治問題與軍事問題作為兩岸雙方今後進行協商談判的議題,是在ECFA簽署與實施之後繼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首先麵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當前兩岸之間的各項政治問題是中國的兩個政權在台灣海峽兩岸分立的基礎上產生的。分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為國號的這兩個政權各有其一套國家建製,即憲法、國旗以及立法、行政與司法機構。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兩岸政治關係必須解決的問題有:

  1.兩岸政權同中國國家主權的關係,即國家的認同。中國國家主權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但兩岸政權卻是分立的。兩岸政權應如何體現國家主權?

  2.兩岸政權的定位與相互關係。兩岸政權在性質上是否是相同的,地位是否是平等的?或者說兩岸政權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還是平等關係?但一個國家能否有兩個中央政府?

  3.兩岸政權各自憲法的性質及其相互關係。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國家法治精神的體現,也是國家的標誌。應如何確認兩岸現存各自憲法的性質,以及未來應如何形成兩岸共同認可的一部憲法?

  上述三個問題是當前與未來兩岸政治關係中的基本問題,也是需經兩岸雙方通過平等協商予以解決的核心政治議題。

  兩岸之間的軍事問題主要是在兩岸政治對立時期形成的,並延續至當前兩岸政治分立時期,期間由於“台獨”勢力的活動造成某些問題的加劇。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兩岸雙方麵臨的並且必須予以解決的基本軍事問題有:

  1.大陸對台軍事部署,包括所謂的針對台灣的導彈問題。大陸方麵應如何使台灣方麵確信並保證這種軍事部署僅隻是針對“台獨”勢力的,而不對台灣其他方麵構成威脅?

  2.台灣對美國軍購問題。台灣方麵應如何使大陸方麵確信並保證,台灣購買美國的武器與其他軍事裝備是正當的、並且不會對大陸構成威脅?

  3.台灣海峽中線確認與相關的兩岸雙方海上治安、救援等活動的協調問題。兩岸雙方應如何有效地實施各自實際轄區的管治行為並協調好雙方交往活動,同時又將海峽中線明確區別於國際界限?

  4.在安全與情報領域確立同兩岸政治分立狀態相適應的新規則以取代政治對立時期的舊規則,解決舊時期的善後問題。

  5.兩岸協防國家海疆與島嶼問題。釣魚島與南沙群島等國家固有疆土岌岌可危,兩岸政權守土有責、義不容辭。但兩岸如何做才能夠在有效的防衛國家疆土的同時處理好同相關國家的關係?

  6.兩岸之間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製。這種軍事安全互信機製的目的、性質、內容與範圍是什麽?

  關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麵臨著的上述軍事問題,兩岸各方在認識與主張上存在著一些重大誤區,妨礙與阻滯了雙方著手致力於問題的解決。例如,台灣方麵將“大陸方麵無條件撤出部署在海峽西岸的導彈”作為開啟軍事問題協商談判的先決條件。這種本末倒置的、既無禮又無理的要求,凸顯了此種主張者或者不具備政治軍事常識或者缺乏解決問題的誠意。大陸方麵在海峽西岸的軍事部署,不僅隻是針對台灣的,同時也是大陸全球性的整體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的是任何可能的外國入侵威脅。此外,大陸短程導彈的機動性與中遠端導彈的先進性大大降低了導彈部署地域遠近的軍事意義。與此同時,大陸方麵也有責任使台灣方麵確信並保證海峽西岸的軍事部署隻是針對“台獨”勢力的,將不會對台灣的居民、政府與軍隊造成威脅與傷害。又如,為支持台灣對美國軍購,有所謂的“兩岸軍事平衡”論,其主張者認為由於台灣與大陸在軍事實力上的差距越來越大,使台灣對美國軍購成為必要以達成兩岸軍事平衡。秉持此論者無視兩岸在軍事需求與基礎條件上的巨大差異,以區區一島之地竟要同大陸謀求軍事實力的平衡。麵對大陸的核武器、導彈與海空航天力量發展,台灣既沒有正當理由要求同大陸達成軍事實力的平衡,也不可能實現這種單純軍事實力平衡。台灣的安全隻能由一種綜合的軍事平衡來保障,既在兩岸之間由適當的軍事實力同軍事安全互信機製相結合的綜合軍事平衡予以保障。但是,在另一方麵也要看到,台灣方麵的確有其防衛的正常需求,更何況其還承擔有守衛國家海疆與島嶼的職責,其武器裝備需要及時更新換代,台灣島內的軍工產業又不足以支撐其軍備需求。關於海峽中線,兩岸雙方在台灣海峽中的相互接觸麵上,要求劃出視同為國際海疆分界線與完全否定劃線必要性這兩種極端主張,都缺乏正當性與合理性依據,也妨礙兩岸軍方建立友好共處的關係。“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詩經‧小雅‧常棣》)在兩岸協防國家海疆與釣魚、南沙諸島嶼問題上,兩岸雙方義不容辭,應盡快行動以彌補因兩岸政權內鬥對國家固有疆域造成的損害。不能因外國有人說一聲“不得針對第三方”就怯而止步。與此同時又要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把握分寸,在實現捍衛本國領土主權的同時對他國的領土主權予以充分尊重。至於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製,則應該是具有中華特色的、立足於兩岸現實狀況、能夠滿足兩岸雙方軍事安全需要的一整套互信保障機製。未來的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製應超出過窄的低水準的所謂信任建立措施(Confidence Building Measures, CBMs),但也不應過寬、過高地將現階段尚不具備條件解決的政治議題包含在內。

  先軍後政的內在邏輯性

  所謂先軍後政,是指在ECFA簽署與實施後,為繼續推進兩岸和平發展進程,先著手解決兩岸關係中的軍事安全問題,同時繼續擱置政治爭議問題以待未來時機成熟時再予以解決。兩岸雙方通過平等協商談判解決兩岸關係中的各項政治問題與軍事問題,采取先軍後政的路徑是合理的與可行的,符合兩岸政治軍事關係演變的內在邏輯。這種內在邏輯性體現在如下方麵:

  首先,當前兩岸關係所麵臨的政治議題與軍事議題的層級不同。如上所概括的各項政治議題,涉及到國家主權、政權定位與憲法,直接觸及兩岸關係中的本質與核心問題,即國家統一問題,因而是兩岸關係中的高級問題。而上麵所概括的各項軍事安全議題,則可不觸及國家主權、政權定位與憲法,隻是關於兩岸軍事力量和平相處與安全保障問題,即台海的和平安全問題,因而可看作兩岸關係中的中級問題。在兩岸關係中已基本得到解決的經濟社會問題則屬於初級問題。兩岸關係中各類問題的產生,皆源自於政治問題,由政治問題伸展為軍事問題、再引發經濟社會問題。在兩岸雙方須共同著手解決的諸多問題中,可以將經濟社會問題看作是外緣部分,軍事安全問題屬於中層地帶,而政治問題則居於核心圈。兩岸雙方協商談判解決兩岸之間的政治問題,是要就兩岸之間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問題”作出適當安排,以及確立兩岸政治統一的方向與途徑。而兩岸雙方協商談判解決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問題,則是要“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使兩岸和平與台海安全機製化與製度化。這兩方麵的問題雖然有聯係,但其層級與性質都是不同的。

  其次,在近期未來尚還不具備解決兩岸之間政治爭議問題的基本條件。兩岸雙方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就是要在一個中國的原則基礎上兩岸雙方就一個中國的內涵、國家主權、各自政權定位以及憲法等事項達成共識並確定走向統一的方式與進度。為此需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首先,台灣的主流民心與民意讚成就兩岸統一事項進行協商。其次,兩岸雙方為因應兩岸政治統一進行必要的政治理論創新與政治體製改革。達到這兩個條件的難度都很大,需要兩岸雙方在相當長時間作出不懈努力,需要有一個不斷積累政治互信、勇於探索與開拓創新的過程。

  第三,當前解決兩岸之間軍事安全問題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首先須看到,兩岸政治分立現狀已經構成了解決兩岸軍事安全問題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條件。兩岸軍事安全問題是因始於1949年的兩岸政治對立關係而產生並延續下來的,兩岸政治關係自1979年至今由對立轉變為分立現狀客觀上要求兩岸軍事關係必須作相應的轉變以適應政治變化。德國19世紀的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茨及其所著《戰爭論》不僅在西方世界廣受推崇,其關於政治與軍事關係方麵的某些重要論斷與分析也受到馬克思、列寧與毛澤東的讚賞。克氏關於“戰爭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的論斷被奉為揭示軍事與政治關係的至理名言。在有效的政治領導下,軍事活動從屬於政治並貫徹政治旨意。有一種觀點認為,既然軍事是由政治決定的,那麽兩岸之間隻有先解決政治爭議問題後才能去解決軍事安全問題。持這種觀點的人沒有看到兩岸之間當前所麵臨的政治問題與軍事問題是處在不同的層級上。政治決定軍事的觀點固然沒有錯,但正是根據這種論斷,可知當前雖然解決兩岸之間政治問題的條件尚還不具備,但解決軍事安全問題的政治條件卻已經具備了。縱觀1949年以來的兩岸政治關係史,經曆了從政治對立到政治分立的轉變。兩岸雙方關於“九二共識”的確立與2008年馬英九執政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取得的各項重大成果,標誌著兩岸政治分立狀況的確立與鞏固。由於軍事是由政治決定的,同曆史上兩岸政治對立關係相應的是戰爭、軍事衝突與軍事對峙,同當前兩岸政治分立狀況相適應的則應該是軍事上的分立與和平共處,同未來兩岸政治統一相應的則是軍事統一。當前兩岸之間要協商解決的軍事安全問題並不屬於軍事統一問題,不是要整編或統合兩岸軍隊,因此也就沒必要以解決兩岸之間當前所麵臨的政治爭議問題為前提。兩岸之間政治分立現狀不僅為解決軍事安全問題提供了條件,而且也要求兩岸軍事關係必須隨政治關係已實現的從對立到分立的轉變相應做出從敵對到友好相處的轉變。兩岸政治互信也是有層級的,是從初級向高級不斷累積發展的。當前兩岸政治互信已達到的水準雖還不能夠導致政治爭議問題的解決,但已足以為軍事安全問題的解決提供政治基礎。同時也應看到,當前兩岸軍隊從意圖到能力基本上已不存在進行敵對的實質性需要,台海和平與安全保障是兩軍的共同追求。目前兩軍的敵對心理與敵對情緒除了曆史因素之外,更多的是因缺乏軍事互信、對未來不確定性的擔憂、以及相互猜疑與揣測等所致。進一步說,迄今兩岸關係在經濟社會、文化、教育與科技等方麵所取得的成果特別是ECFA的簽署與實施,一方麵增進了兩岸政治互信,為解決兩岸軍事安全問題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麵也對盡快解決兩岸軍事安全問題提出了強烈要求。最後還須看到,國際社會對能夠保障台海和平與安全的兩岸雙方互動的各種舉措會提供壓倒性的支持。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兩岸雙方在繼續擱置政治爭議問題的同時致力於解決軍事安全問題,美國根據其國家利益、全球戰略以及所承擔的國際義務,對有助於保障台海和平與安全以及東亞地區和平同時又不會對其造成不利政治影響的兩岸軍事關係發展,將會持支持態度。

  第四,同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相比,解決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問題更為緊迫。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當前兩岸軍事關係的發展嚴重滯後於兩岸政治、經濟與社會關係的發展。軍事安全問題的懸而不決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致命威脅。兩岸軍事安全關係發展的這種滯後狀況,不僅是兩岸走向政治統一的重大障礙,不僅使兩岸在經濟社會領域取得的成果缺乏保障,而且還有可能會使兩岸不由自主地重新陷入政治對立困境。目前,兩岸政治關係已從政治對立轉變為政治分立,兩岸經濟社會關係的發展也已經有了穩定的框架,隨著ECFA等兩岸之間的各項協議的簽署與實施,兩岸之間經濟社會的繁榮發展已可期待。但是,與此同時,兩岸之間在軍事安全上的敵對意識與敵對部署卻仍然存在。大陸對台軍事部署與美國對台軍售加劇著兩岸之間的不信任、引發各種猜疑,並且破壞著兩岸人民初步培育起但仍很脆弱的友善情感,同時也妨礙兩岸各自同美國形成健康關係。兩岸雙方軍隊有可能因缺乏互信所導致的誤判而引發軍事衝突、甚至造成危機失控,以致於由軍事衝突延伸為政治對立。當兩岸政黨領導人與政府官員已經在握手言歡、舉杯相賀的時候,兩岸的情治工作者卻仍在因曆史原因而在對岸鋃鐺羈押,鐵窗之內期盼著同父母妻兒早日團聚。當前國家固有疆土釣魚和南沙諸島岌岌可危,以往兩岸政權相爭咎不可辭,兩岸軍隊應盡快采取協防行動。所以,不論是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全球政治、東亞和平還是人權保障等各個方麵看,在ECFA已簽署實施後,解決兩岸軍事安全問題都具有緊迫性。兩岸之間目前的這種軍事安全態勢的存在與延續是荒謬的與危險的,應盡快使其合理化以實現台海安全與和平的切實保障。

  第五,同解決兩岸之間的政治問題相比,解決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問題要容易得多。將兩岸之間的政治問題與軍事問題並列擺出,孰難孰易一目了然。諸如國家主權、政權定位與憲法等政治問題是兩岸關係中最核心、最本質的問題,具有全麵性與綜合性。解決兩岸之間的政治問題必須得到兩岸人民的讚許、特別是要得到台灣人民的讚許,同時還有待於兩岸在政治理論與政治體製方麵進行改革創新,要實現這樣的條件顯然需要有一個過程,從目前情況看尚需要兩岸雙方在一個不確定時期做出探索和努力。與之相對照,諸如大陸對台軍事部署、台灣對美軍購、海峽中線、軍事安全行為準則以及軍事安全互信機製等問題,隻是由政治問題派生出的軍事問題,具有的是專業性與單純性。如果撇開政治問題,隻是單純地以保障台海安全與和平為目標致力於兩岸軍事安全問題的解決,那麽應該可以確信能夠得到絕大多數台灣居民的讚成與支持,也可以得到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的讚成與支持。在兩岸目前政治分立與軍事無實質性敵對意圖的現狀下,隻要兩岸雙方有意願並付諸於行動,對在可預期的時間解決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問題是可以抱樂觀態度的。

  第六,先解決軍事安全問題將為爾後解決政治問題夯實基礎與創造條件。在兩岸之間的政治問題上尚還不具備條件予以解決的現狀下,如果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問題能夠先行解決,那麽不僅可使兩岸之間在經濟、社會與文化等領域所取得的成果得到切實保障,而且通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可進一步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方向。兩岸雙方在協商解決軍事安全問題的過程中也將進一步培養與增進政治互信。兩岸之間軍事安全問題的解決與軍事安全互信機製的建立,將在兩岸的政權、軍隊與人民之間消除無謂的敵意、戒備與恐慌,彼此建立起自信、互信、安全與友善的心態。由此,將為爾後著手解決兩岸之間的政治問題奠定深厚與堅實的基礎。

  最後,也是最值得提到的是,中華民族政治文明的進步,已能夠使兩岸政權將兩岸人民權益置於兩岸政爭之上,可以在繼續擱置政治爭議的條件下,先行解決兩岸之間的軍事問題以實現與保障兩岸人民的安全權益。在中華民族傳統政治與中華民族當代政治文明中,當政者同人民的關係有著本質的區別。在長達數千年直至滿清的中國封建專製政治體製下,皇室家族高居於人民之上,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屈從於皇帝一人一家之驅策,當政者同人民之間是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皇帝與朝廷可以為了個人與家族的私利、為了維持家族的統治,罔顧人民的基本權益,甚至肆意殘害人民的生命,破壞與剝奪人民的財產。1911年的辛亥革命結束了中國千年帝製,中國政治開始了向現代政治文明的轉變過程。中華民族走向現代政治文明的道路是艱難曲折的。雖然早在中華民國創建時就在孫中山先生的領導下確立了國家主權屬於全體人民所有的人民主權原則,但這一原則的實現卻曆經艱辛。民國初年出現的帝製複辟與軍閥割據,國共內戰直至1949年中國共產黨創建的政權將中國國民黨領導的政權驅逐到台灣,形成兩岸政權對立與軍事對峙局麵。辛亥革命100年來中華民族政治風雲變幻,人民的生命與權益在很多時期被從屬於政爭與內戰,遭受到極大的摧殘與傷害。但是,中華民族政治文明的進步是不可阻擋的。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人民是國家主人、人民至上、人民最大的人民主權原則,不僅在名義上、口頭上而且在實踐中都逐步得到兩岸當政者的確認。政治應從屬於人民,政治應為人民服務,兩岸政權不能因政爭而剝奪兩岸人民的天賦權利、妨礙人民天賦權利的實現與保障。兩岸政權有責任保障兩岸人民享有“免除恐懼的自由”。兩岸政權擱置政爭以實現與保障兩岸人民基本權益的最初重大舉措是始自20世紀80年代末的開放兩岸探親以實現人民的天倫親情,隨後,則是實現兩岸三通、簽訂與實施包括ECFA在內的各項協定與共識以實現與保障兩岸人民天賦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實現與保障人民的基本安全權益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本質要求。兩岸之間當前存在的軍事問題關係到兩岸人民的基本安全權益,實現與保障兩岸人民應享有的安全權益優先於、高於兩岸政爭。對這一點,兩岸當政者應有充分的認識。在ECFA簽署與實施後遵循先軍後政的前進路線圖,在繼續擱置兩岸政治爭議問題的條件下先行著手解決兩岸軍事安全問題,應是必然的也是正確的選擇。

  二、胡馬會的價值與意義

  胡馬會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中華民族振興的曆史性機遇,其所能夠實現的價值與意義不論是在曆史上還是在現實中都是非凡的、極其重大的。胡馬會的實現與成功,有賴於在對其目標、內容與形式做合理界定的基礎上進行卓有成效的組織與運作,也有賴於兩岸雙方在有關重要事項上達成基本共識。

  為什麽要有胡馬會

  胡馬會,即由胡錦濤與馬英九作為兩岸執政黨、政權以及軍隊的領導人麵對麵進行會談與協商,是兩岸政治最高層次的會談,即通常所謂的峰會。峰會本身在形式上就具有重要意義,兩岸峰會更具有突破性的意義,是1949年兩岸形成政治對立與分治以來空前的曆史事件。20世紀以來,不論是在中國還是在世界,政權領導人的峰會在決定和影響人類社會發展方向與進程中發揮過重要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政權領導人通過峰會,可以直接交換彼此的思想、觀點與主張,增進相互理解,避免或減少因中低層工作人員或間接傳遞所造成的片麵性與誤解。峰會的效率與權威是任何其他層級所無可比擬的。政權領導人可以就重大事項做出決斷並達成協定,實現決策效率。由政權領導人在峰會上做出的決斷與達成的共識,在各自的政治體係內具有最高的權威,可以排除幹擾與阻撓強有力地予以貫徹與實施。峰會的社會影響力、國際影響力以及曆史意義也是較低層級的會商所不能企及的。公開舉行的峰會,使政權領導人的言行、互動過程、以及所做出的決斷、承諾與協議等公之於天下,不僅會成為世人矚目的焦點,而且也使政權領導人的素質、誠信與能力在開放的氛圍中得到有關各方與人民的檢驗與評判。

  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當前階段,胡馬會能夠實現的價值與意義將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

  首先,是對胡錦濤與馬英九個人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上所做出的貢獻與所取得的成就的確認與肯定。雖然眾多人們都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做出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貢獻,但胡馬作為兩岸政權領導人所做出的貢獻是獨特的、在一些關鍵事項上是具有決定性的。本世紀初胡錦濤在大陸主政以後,提出應“本著對曆史、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站在全民族發展的高度,以更遠大的目光、更豐富的智慧、更堅毅的勇氣、更務實的思路,認真思考和務實解決兩岸關係發展的重大問題。”2005年,國共兩黨領導人胡錦濤與連戰實現了曆史性會談,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2008年馬英九在台灣執政後,擯棄了陳水扁政府的“台獨”取向的政策與路線。兩岸雙方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確認“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共同致力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迄今,兩岸關係在經濟社會領域已取得了重大成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方向已經確立,繼續向前推進的道路也是開放的。實現中華民族的政治統一,是20世紀以來中國曆代政治領導人的意願。孫中山先生很早就提出“恢複台灣、鞏固中華”,他在遺囑中殷切期望:“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須努力”。實現兩岸統一是毛澤東與蔣介石等已逝的國共兩黨前輩領導人的誌向與遺願。胡馬兩人如能舉行峰會,不僅將使他們兩位能夠以各自所具有的名份與地位、運用所掌握的權力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上取得突破,以此對國共兩黨、兩岸人民暨中華民族做出曆史交代,同時也將使他們個人的政治生涯與成就在曆史上得到確認與嘉獎。

  其次,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推進到更高的發展階段,開啟兩岸之間軍事安全問題的協商談判。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迄今已在經濟社會領域取得了重大成果,特別是ECFA的簽署與實施標誌著兩岸開展正常經濟活動的整體架構已經確立。雖然兩岸在經濟社會領域還有很多方麵的具體事項需要做相當多的後續工作,但已不存在重大障礙。兩岸雙方未來需要著重予以解決的諸項問題存在於軍事安全、政治法製、以及外交國際領域。兩岸關係中這些仍有待破解的問題,較經濟社會問題要更為複雜、更為敏感,也更難以解決。但是,在兩岸之間經濟領域的基本問題已得到解決之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要在保持正確方向的同時保持繼續前進的勢頭,就不應在軍事政治問題麵前止步不前。兩岸雙方應審時度勢,知難而上,勇於開拓。迄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驗證明,“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兩岸關係發展思路是正確的與成功的。兩岸雙方未來應繼續堅持這種思路的基本內涵。但是,時過境遷,在ECFA已經簽署與實施後,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策指導思路,應與時俱進地調整為“先易後難、先軍後政,先急後緩、把握節奏,循序漸進”。“先軍後政”將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繼續向前推進、破解兩岸關係中的軍事政治難題的關鍵舉措,規劃了兩岸關係未來和平發展進程的路線。通過胡馬會,兩岸雙方將能以兩岸政治的最高層級、最高權威以及最大的影響力去開啟兩岸軍事安全問題的協商談判,並確定兩岸關係未來的發展目標與路線圖。

  第三,確保馬英九在台灣即將來臨的領導人選舉中勝出。2012年初,台灣地區將舉行領導人與“立法委員”的選舉。馬英九以及其他國民黨人將是這場選舉中的主要競爭角色。從目前台灣政壇中各種勢力的角逐態勢看,馬英九同其競爭對手相比並不具有明顯優勢,也沒有必勝的把握。大陸方麵當然不應介入或幹預台灣島內的政治活動,但胡馬會的舉行與成功勢必會大大提升馬英九的聲望、評價與影響力。如果設計組織得當,胡馬會將能夠也應該成為使馬英九及國民黨在台灣未來的選舉中獲勝的決定性因素之一。胡馬會可以成為兩岸關係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曆史性事件,對中華民族的發展與當代世界和平都將產生深遠影響。胡馬會及其成果可以使馬英九在台灣得到選民的壓倒性支持,凝聚泛藍選民,感召中間選民,爭取泛綠選民,同時瓦解“台獨”勢力。胡馬會將使馬英九與胡錦濤共同作為當前中華民族的領導人、也作為世界級人物,並肩成為舉世關注的焦點,其影響力、衝擊力與號召力將超出任何形式的選戰設計與運作。胡馬會及其成果不僅會使胡馬兩人在兩岸人民的眼中成為兩岸和平的設計師與締造者,而且也會得到包括美國與日本在內的整個國際社會的讚譽。馬英九本人也將能夠在策劃與實現胡馬會的過程中展示其作為政治家的眼光、智慧、膽略與魄力。

  胡馬會的界定

  若要實現上述胡馬會的價值與意義,就須對胡馬會的主要方麵做合理的界定。胡馬會應有形、有實與有節。所謂有形,是指胡馬會在組織形式上應有適當外觀,符合兩岸及中華民族領導人的身份與此次事件的曆史重要性,同時能夠對兩岸人民與國際社會形成感官上的衝擊、激勵人心。所謂有實,是指胡馬會須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取得新的重大突破,獲得實質性的重大成果,以此去爭取最大化的支持。所謂有節,是指胡馬會必須嚴格地劃定界限、有所節製,不去觸碰敏感的、存在嚴重爭議的政治問題,以此使可能的反對與抵製最小化。“先軍後政”,將是設計組織胡馬會的基本思路。兩岸領導人可在胡馬會上,共同對兩岸關係的現狀與未來做出展望與政策宣示,並對兩岸關係中各種問題的解決確立思路與指導原則。胡馬會將確立與貫徹兩岸政治領導人今後相處與互動的基本準則。雖然兩岸雙方可以接受一般意義上的互相尊重與平等的準則,但兩岸雙方的曆史地位與實力客觀上存在著很大差距,各自在法理上迄今也還並沒有確認對方政權的存在。“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孟子‧梁惠王》下篇)兩岸雙方在策劃、組織胡馬會時,也須“見仁、見智”。

  胡馬會的主題與界限:胡馬會的主題是和平,即根據先軍後政的思路,為了台海和平與兩岸人民的安全,啟動兩岸軍事安全事項協商進程。這一進程數年之後將導致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終結兩岸敵對曆史,兩岸雙方達成並簽署和平協議。為了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在保持正確方向下繼續向前推進,兩岸雙方應擯棄政治對立與軍事對峙時期的僵化的過時的思維,力戒思維與主張的片麵性與極端性,在堅持己方正當立場的同時設身處地多為對方著想,以科學的理性的態度與方式著手開始關於各項軍事安全議題的協商談判。兩岸雙方各自所關切的軍事安全問題隻要納入了平等協商的議事日程,產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成果就為期不遠了。胡馬會應有嚴格的界限,即胡馬會本身的目的與內容、其所啟動的兩岸雙方協商談判軍事安全問題的進程、以及未來兩岸雙方所簽署的和平協定的內容都隻是關於軍事安全事務的。胡馬會將繼續擱置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不觸及兩岸政權的政治定位、國家主權與憲法等重大政治事項。胡馬會的這種限製將避免現階段在台灣島內造成重大爭議乃至對立,減少兩岸雙方協商解決軍事安全問題的阻力,也會減少美國、日本等國的疑慮。胡馬會旨在為兩岸人民帶來安全保障,保持台海和平與局勢穩定,勢必會得到絕大多數台灣居民的歡迎與支持,也能夠得到美國、日本以及國際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胡馬會的時間:胡馬會的最佳時間是在2011年10月。舉行胡馬會的時間,根據當前兩岸各自的政治體製,兩岸政權領導人都實行任期製,胡馬會隻有當兩人都在領導人職位上時才有充分的價值與意義。馬英九能否在台灣2012年初的大選中獲勝從而開始他作為台灣領導人的第二個任期尚還是未知數,胡錦濤在大陸2012年底的中共十八大上也麵臨著職位變動。所以,2013年以後舉行胡馬會的條件可能已不存在了,或者不在其位的胡馬會已不那麽重要了。馬英九如在2012年初台灣大選中獲勝,則還有可能在2012年內舉行胡馬會,但如失敗則無從談起。目前有把握的是在2011年內舉行胡馬會。在胡馬會的時間選擇上,還必須考慮胡馬會的效應。從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角度看,如在馬英九第一屆領導人任期內啟動兩岸軍事安全問題協商,則可在其第二任期內從容地達成與簽署和平協議;但如延遲至其第二任期才開始啟動軍事安全事項協商談判,那麽在該任期內恐怕就沒有充足的時間完成和平協議的工作了。從台灣選舉的角度看,如果胡馬會確實是能夠使馬英九勝選連任的決定性因素之一,那麽放棄胡馬會就是馬英九團隊的重大政治失誤。10月份不論是對兩岸政權還是對兩岸關係來說,都具有特殊意義。兩岸政權的“國慶日”都在10月,紀念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台灣回歸祖國的“台灣光複節”在10月。所以,在2011年的金秋十月舉行胡馬會是最優的上策。

  胡馬會的地點:胡馬會的地點選擇應同其主題密切相關。兩岸領導人舉行峰會,目的是為分居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謀求和平與安全。首先應排除不適當的地點選擇。胡馬會必須在中國的領土上舉行,這是毋庸置疑的。胡馬會必須是專門的主題明確的兩岸政權領導人峰會,胡馬會不應作為其他活動的附帶部分,諸如讓胡馬兩人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會議上見麵或者在辛亥革命百年慶典上會麵的建議都是不可取的。胡馬會也不應在北京舉行,甚至在大陸也不合適。從中國曆史上看,曆朝曆代占據大陸的政權都是以朝廷即中央政權自居,地處邊陲的政權領導人到京城見皇帝通常意味著臣服。雖然中國社會廢除封建帝製至今已有百年,但封建帝製時代的思想意識與心態在中國人心中根深蒂固。馬英九如到北京或者大陸來將會使他在台灣陷入不必要的麻煩之中,會使胡馬會的效果適得其反,也不利於兩岸政權之間建立健康的關係。最有助於胡馬會成功的會議地點,是在台灣當局管轄的地域之內。胡錦濤如能到台灣當局管轄之地會見對方政權領導人,將凸顯大陸政權領導人對兩岸雙方“互相尊重,平等協商”的誠意,也將表現出胡錦濤本人的膽略、氣度與胸懷。馬英九如能在自己所實際治理的地域內會見胡錦濤,將使諸如“矮化”、“賣台”、“臣服”等無端攻擊失去口實。

  胡馬會的身份:應以國共兩黨最高領導人的身份較為適宜。雖然胡馬兩人各自集兩岸雙方的執政黨領導人、政權首腦與軍事領導人為一身,但他們的會見以兩岸雙方執政黨領導人的身份、即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與中國國民黨主席的身份較為適宜。自2005年首次胡連會以來,國共兩黨最高領導人的會談已舉行過多次,目前已形成穩定的機製與慣例。在兩岸之間關於政治與軍事問題的協商尚未取得重大進展之前,胡馬不適宜以兩岸雙方各自政權首腦或者軍事領導人的身份見麵,也沒有必要為此而在台灣島內引起爭議、造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阻力。胡馬會以兩岸執政黨領導人身份舉行,一方麵實現了兩岸雙方領導人關係的提升,因這是2005年以來國共兩黨作為執政黨的第一次領導人會談,另一方麵,胡馬兩人雖沒有以兩岸政權首腦與軍事領導人的名義會談,但確有其實,並不妨礙胡馬會的實質內容與實質性成果。

  胡馬會的文件成果形式:和平宣言將是胡馬會的文件成果形式。兩岸最高領導人共同簽署的和平宣言標誌兩岸雙方軍事安全問題協商進程的正式啟動,將成為兩岸關係史上的又一份綱領性文件。和平宣言的主題是台海和平與兩岸人民的安全,將向台灣海峽兩岸人民、世界各地的華人以及全世界鄭重宣示兩岸雙方領導人保障兩岸人民安全與台海和平的強烈的政治意願與堅定的政治意誌,並確立明確的具體目標與開啟兩岸軍事安全問題的協商談判進程。和平宣言應包括兩岸雙方共同確認與承諾開始進行協商的軍事安全事項。在和平宣言中,應確切表明胡馬會所啟動的兩岸軍事安全問題協商進程的目的是、而且也隻是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和平宣言將不觸及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胡馬會的理性效果訴諸於人的理智、頭腦與分析理解力。胡馬通過會商、和平宣言的簽署以及新聞發布會,通過準確的明確的文字與言論闡釋與公示使胡馬會的理性效果最大化與最優化。

  胡馬會的活動成果形式:切合會議主題並且壯觀、感人的會議活動外觀是胡馬會的活動成果形式。胡馬會的活動外觀與形式,應同兩岸關係史上這一具有裏程碑意義的重要政治活動相符,要能夠真正吸引人與打動人,對人的感官、情感與心靈產生巨大的衝擊力。胡馬會可通過組織安排各項有實質意義的公開的宣導活動,以感性的方式向兩岸人民以及全世界宣示兩岸政治領導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終結兩岸敵對曆史、進而致力於保障兩岸人民安全與台海和平的強烈意願。應吸引與安排兩岸與世界各國的媒體人士參與胡馬會的整個過程。胡馬會將向全世界展示中華民族台海兩岸雙方領導人的文明、理性、胸懷與仁愛,以及秉持普遍人性與民族大義致力於兩岸和平與台海安全的堅強政治意誌。

  胡馬會的準備

  胡馬會的實現與成功需要兩岸雙方共同做出努力,從戰略的高度、眼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整個過程,在有關基本事項上達成四項共識。這些共識既確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方向,又明確當前與近期未來的追求目標;既為舉行胡馬會提供充足根據,又為胡馬會的成功準備條件;既使兩岸雙方進行軍事安全問題協商能有良好的開端,也能使未來和平協議的簽署、直至兩岸開啟政治問題協商進程具有光明前景。這四項共識將體現在胡馬會的成果之中,也將貫穿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未來進程之中,確保兩岸關係的健康發展。

  首先,兩岸雙方應就在兩岸關係中使用與不使用武力的條件達成共識,並做出相應承諾與貫徹落實。在兩岸關係中使用武力的條件應該非常明確。大陸方麵2005年頒布的《反國家分裂法》的第八條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台灣方麵也應該非常清楚,“台獨”就是對台海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就是戰爭,任何將台灣從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分裂出去的企圖、言論與行動就是在使兩岸重回政治對立與軍事敵對。台灣當局對待“台獨”的態度如果是曖昧與縱容,那將是非常危險的。大陸方麵會出於對“台獨”的警惕與擔憂以及對台灣當局的不信任,將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台獨”采取行動的軍事準備,從而對台灣形成不斷增大的軍事壓力。美國也會因台灣走向“台獨”的可能性而為台海局勢與東亞和平所帶來的不確定性而擔憂,美國人尤其嫌惡卷入一場身不由己、為他人火中取栗的軍事衝突。在台灣島內,當局對“台獨”的曖昧與縱容隻能渙散泛藍陣營,助長“台獨”勢力的氣焰。如果台灣當局將其“不獨”的政策主張明確為“反對台獨”並予以實施,那麽不僅將為大陸方麵降低對台軍事準備水準提供根據與創造條件,而且能夠在台灣島內凝聚泛藍,吸引中間選民,爭取泛綠,以及瓦解“台獨”勢力。大陸方麵則應該做出鄭重承諾:在兩岸統一問題上充分尊重台灣的民心與民意,不使用武力也不以武力脅迫對岸走向統一。從兩岸政治分立的現狀到兩岸未來可能的政治統一,軍事都應該是中性因素。兩岸從政治分立走向政治統一,須寄希望於兩岸人民,由兩岸政府在兩岸人民的授權下自主地通過平等協商的和平方式共同議決中華民族政治發展的大計。

  其次,兩岸雙方應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達成共識。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有“九二共識”作為其政治基礎,也應該有其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迄今遵循著循序漸進的發展路徑,先行順序建立起來的經濟與軍事的機製與製度將構成未來兩岸走向政治統一的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基礎來說,應該建立能夠使兩岸人民享有平等權利、在公平公正的市場體係中自由開展經濟活動的機製與製度。在這樣的經濟基礎上,兩岸人民運用自己天賦經濟權利通過公平交易獲取正當經濟利益並進而使兩岸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兩岸之間片麵地“讓利”在短期作為權宜之計是可以的,但那隻能當作對兄弟的大度或者特定時期的特殊安排,是不能構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長期、穩定的正當經濟基礎的。如果哪一方將片麵受惠當作常態、或者試圖用出讓經濟利益換取政治權益、或者為獲得經濟利益而出讓政治權利,從長期看都是不利於兩岸關係健康發展的。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軍事基礎而言,兩岸應建立由適當軍事實力與軍事安全互信機製相結合的綜合軍事平衡以保障台海和平與兩岸人民的安全。兩岸雙方應擯棄單純軍事實力平衡的訴求,也應放棄以兩岸軍事實力之強弱對比關係去影響未來兩岸政治進程的思維。兩岸雙方可根據各自的以及中華民族整體的安全與防務需要構建各自適當的軍事力量,同時通過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製得到對方的理解與接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建起的健康的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一方麵能排除兩岸關係中政治問題的幹擾與妨礙,讓兩岸人民能夠自由地開展正常經濟活動、以及享有正當的安全權益,另一方麵又為未來兩岸雙方解決政治爭議問題支撐起公正的可信的與可靠的協商談判平台,不以片麵經濟利益也不以片麵軍事優勢去影響甚至主導各自的政治判斷與政治抉擇。

  第三,兩岸雙方應就未來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達成共識。根據兩岸雙方迄今在各種場合分別以及聯合發布的信息及言論中,都對未來兩岸簽署和平協定有所承諾或期望。兩岸之間的和平協定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必不可缺的一份重要信息,兩岸雙方應對未來將通過平等協商談判達成並簽署的和平協議的基本性質與界定達成如下共識:1、兩岸之間的和平協定肯定不是國際協定,但卻應具有國際公信力。該和平協議是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達成的,排除任何外國勢力的幹預或參與,但協議簽署與實施要取信於國際社會。2、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隻是一項軍事安全協定而不是政治協定,是在兩岸政治分立現狀下實現與保障兩岸和平的協議而不是兩岸走向政治統一的協定。該和平協定的目的在於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終結兩岸敵對曆史,實現與保障兩岸和平與台海安全,其內容限於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事項。在和平協議中將不觸及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也不涉及台灣的國際空間問題。3、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將綜合體現兩岸軍事安全事務協商談判過程的各項成果。

  第四,兩岸雙方應就未來兩岸走向政治統一達成共識。兩岸未來走向政治統一的前景是兩岸政權各自的憲法與法律所確定的,也是中華民族曆史發展的大勢所趨,因而是不可回避的。雖然目前尚還不具備兩岸展開協商談判解決政治爭議問題的條件,但兩岸雙方可以就未來政治統一進程的啟動、展開與目標達成如下共識:

  1、未來要實現的兩岸統一是兩岸的政治統一,而不是國家主權與國家領土的統一,即不是兩個國家及其領土的統一,而是一個主權國家領土上的兩個政權及其所實際治理地域的統一。

  2、兩岸的政治統一應是在政治權利平等基礎上的自主統一。兩岸政權的地位是平等的,這種政治地位的平等是基於兩岸人民的平等政治權利。兩岸政治統一的整個進程必須是自主的。這種自主性的第一層含義,是兩岸政治統一進程排除任何外國或國際勢力的介入或幹預,完全掌握在兩岸中國人手中。其第二層含義,是指兩岸政治統一進程的啟動、展開以及完成的決定權掌握在兩岸雙方各自政權的手中,兩岸政權又是在兩岸人民的授權下行使權力的。大陸方麵雖然在經濟實力、軍事實力以及政治力量上擁有日益增強的優勢,更挾中華民族發展史上“分久必合”的天下大勢,但要力戒“倚勢逼人”,而應期待台灣方麵主動邀談協商統一。大陸方麵更應整頓內部吏治、力推政治體製改革、提升政治文明素質、建設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以增強對台灣方麵的凝聚力與感召力。“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論語‧季氏》)台灣方麵則要力戒“苟且偏安”、居於祖國寶島卻漠視民族大義。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將人的需求分為從低級到高級依次產生與滿足的生理、安全、歸屬與愛、尊重以及自我實現五個層級。可以期待,在兩岸之間的ECFA與和平協定等滿足了台灣居民的生理與安全的需求之後,台灣居民對歸屬與愛、尊重以及自我實現的需求將會推動他們走上尋求兩岸政治統一之路。兩岸的統一,應是兩情相悅、情投意合與自主選擇的結果。

  3、兩岸的政治統一應是體現現代政治文明的統一。中華民族曆經數千年的封建專製政治,1911年辛亥革命後走向現代政治文明,迄今在兩岸分別都已取得了顯著進步。兩岸雙方應在現有政治文明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政治文明的素質,使現代政治文明體現在兩岸政治統一的進程中,使兩岸政治統一與中華民族現代政治文明建設這兩個過程合二為一。人權、民主與法治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價值,也是兩岸執政黨與政權已經分別通過各種方式所鄭重承諾的追求目標。兩岸雙方在政治文明建設中都不應照搬任何外國的政治模式,而應基於中華民族優良的傳統文化與政治淵源去吸收與發展人權、民主與法治這些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價值。兩岸雙方也應尊重彼此的政治製度、政治意識形態與政治發展道路,可以相互交流、瞭解、理解甚至借鑒,但不應相互否定與強加。可以期待,兩岸政治統一的過程將是兩岸政治文明各自發展與相互融合的過程,也是中華民族現代政治文明的建設與實現的過程。

  結束語

  在ECFA簽署與實施以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在軍事政治問題麵前要不要以及如何繼續向前推進是對兩岸雙方的重大挑戰。先軍後政的思路所具有的合理性與可行性,為保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勢頭、進一步破解兩岸關係中的難題勾勒出路線圖。鑒於台灣2012年大選結果可能出現的執政黨更迭從而發生當局主導政策逆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已經到了一個非常關鍵的曆史時刻。如果胡馬會能夠及時啟動兩岸軍事安全問題協商進程,將打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繼續前進的大門,而且進而保證未來一定時期內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如果策劃準備、組織運作得當,以兩岸和平與台海安全為主題的胡馬會的積極成果將會最大化,其可能的消極影響將會最小化。胡馬兩人作為兩岸和平的締造者,將不僅會得到兩岸人民的擁護與支持,而且會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與此同時,不僅胡馬會將擱置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而且未來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也將不觸及這些政治爭議問題,如此安排可使胡馬會避免各種可能的負麵影響。胡馬會將是兩岸關係發展史上、也是當代中華民族發展的一件盛事,胡馬兩人也將有機會展示出政治家的睿智與洞察力、膽略與魄力、胸懷與氣度、以及決斷與執行力。但是,胡馬會這樣重大的曆史機遇稍縱即逝,兩岸關係與中華民族可能都要為痛失這樣的曆史機遇付出沉重代價,若如此對馬英九執政團隊可能造成的損失則是無可挽回的。曆史留給胡馬會的時間已很有限,2011年是中華民族的辛卯年即兔年,意味著遇事要以超乎尋常的速度進行。期待胡馬兩人及其執政團隊能夠做出及時果斷的政治家決斷,能夠卓有成效地舉行胡馬會,以保障台海和平與兩岸人民的安全,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向前推進。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1年7月號,總第1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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