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美國宣布大規模對台軍售。 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特約作者 王名舟)隨著1979年元旦中美簽署《建交公報》宣布建交,同年四月美國國會通過《與台灣關係法》,美國政府向台灣售賣軍火迄今已逾三十年,售武總金額超過420億美元。1982年8月17日中美雖簽暑《八一七公報》,但始終未被美國遵守。三十多年來,中美兩國圍繞對台軍售在規模、質量、時機等方麵展開搏弈,其過程可謂波詭曲折,延宕起伏,為中美關係史寫下重要一章。
一、頭十年售武尚可規範
從1979年7月美國售台48架F-5E型戰鬥機開始算起,到1989年售台88枚“標準”導彈為止是對台軍售的第一個十年。這十年間幾乎每年都有武器賣給台灣,其中最大的一筆軍火售賣是1982年8月,美國同意延長自1972年開始合作生產的248架F-5F戰鬥機計劃,另增加30架的F-5F戰鬥機,銷售金額達6.2億美元。可能是因為中國改革開放與西方接軌的緣故,也可能是忌憚《八一七公報》剛剛簽字不久,這十年間銷售的各類武器包括戰鬥機、巡邏機、雷達、反潛飛機、地空導彈等等,的確多為防禦性質,總金額僅約21.7億美元。
上世紀八十年代被認為是中美關係表現最佳的十年。對台軍售在此十年間能平穩展開,屬意料之中。
二、九十年代大幅增加
九十年代美國共向台灣銷售約220億美元的軍火,比八十年代的售賣規模大幅增長(增長十倍)。軍火內容已不僅限於防禦性質,有大批進攻性武器,如F-16戰鬥機、空對地導彈、“超級眼鏡蛇”攻擊直升機,以及空中預警機等等。其中最著名的一次售武計劃是當時的美國總統喬治.布什(George H. W. Bush老布什)在1992年9月2日宣布的一次性向台灣出賣150架F-16戰鬥機,其總價值達60億美元。這批當時世界最先進的第三代戰鬥機從1997年後陸續運台交付成軍。此外,1993年1月,美還同意售台更大規模的200枚愛國者導彈(Patriot missiles)及其裝備,價值約100億美元,於1996年8月開始運交台灣使用。
為什麽這十年間的軍火售賣出現如此巨大的躍進?原因大概有兩點: 第一是1989年6月中國天安門廣場事件發生,美國以西方民主製度領袖姿態發起對中國的政治聲討和經濟製裁,借機大肆向台灣出賣軍火,獲取直接經濟利益。此舉曾引起中國政府極大憤怒與抗議,召見時任的美駐華大使芮效儉(J. Stapleton Roy)嚴正譴責,然而無濟於事;第二與台灣島內獨派勢力坐大有關。李登輝於1988年就任台灣當局領導人以後,從九十年代初逐漸顯露自己的台獨麵貌,拉攏親信並扶置民進黨勢力。1995年李訪問美國康奈爾大學,發表台獨言論。此後1999年又提出“兩國論”等,引發大陸一浪高過一浪的反台獨軍事演習並向東海試射導彈,致使台灣海峽出現五十年代以來最緊急的局麵。因此,台灣當局借機大量向美國購買軍火。
三、新世紀十年軍售活躍不減
進入二十一世紀的前十年,美台總共有近170億美元的軍售項目,使台灣島成為此時期世界上最活躍的美國軍火消費地區之一。2000年民進黨陳水扁上台以後,2001年4月即向美尋求購買更大筆軍火。美方同意售台4艘基德級驅逐艦、8艘柴電動力潛艇、12架P-3C型“獵戶座”反潛巡邏機、“愛國者-3型”防空導彈(Patriot advanced capability-3, PAC-3)等先進武器裝備,總價值約180億美元。但是,由於中國方麵的反對和部分裝備(如潛艇)在美已不生產,故此項計劃迄今未能全部實現。因此,2008年10月3日小布什政府在下台前製定對台64億美元的軍售案,被看作是對上述計劃的補償,包括60架黑鷹直升機、愛國者-3型導彈係統、掃雷艇等。因政權交接,此軍售案拖至奧巴馬總統任內,由美國國防部於2010年1月29日正式宣布。此筆軍售由於數量大,售武時機敏感,且武器先進嚴重違反《八一七公報》宗旨,激發中方極大反彈。中方隨後宣布將製裁美國相關軍火製造公司,並取消中美兩國軍事交流和高層互訪。
2011年新過後不久,緊接胡錦濤訪美回國不到一星期,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於1月25日會唔台灣當局領導人,探詢新年售武事宜。據路透社報道說,美國正在尋找做出對台軍售決定的“合適時機”,並稱不會因大陸可能作出的反應而受影響。此舉明確表明美國將繼續對台軍售。
四、對台軍售特點及前途
縱觀三十年來美國對台軍售的過程,可以歸納出如下特點: 1. 售武金額逐漸加大,即數量增加,以前20年最為明顯;2. 檔次不斷提高,進攻性武器增多,即質量提高,以後20年表現最為明顯;3. 武器種類涵蓋陸海空、導彈等各個軍種;4. 售武在1995 -1998年間達到一次高峰;5. 近年來出現猶豫或擱置現象,例如選擇避免激怒中方的時機宣布售武計劃等。
對台軍售是中美關係的異常表現。隨著中國國力增強及海峽兩岸關係日益改善,敵意化解,美國對台軍售的前途必將越來越暗談,並會被最終扼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