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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同意放棄與中國爭議土地

(2011-01-12 06:56:49) 下一個

中塔有爭議邊境衛星圖。


  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塔吉克斯坦政府12日宣布,同意放棄與中國在帕米爾高原,擁有主權爭議的一塊土地,將這塊土地所有權讓與中國。

  美聯社報道,塔吉克國會12日經過投票表決,同意放棄這塊在帕米爾高原、一千多平方公裏的土地。但是,目前還不清楚,究竟有多少人將由這塊土地撤離。

  但是塔吉克反對黨領袖卡比裏(Mukhiddin Kabiri)批評稱,塔吉克無條件將土地送給中國,正代表塔吉克外交的一大挫敗。但塔吉克外交部長劄裏非(Khamrokon Zarifi)卻認為,這是塔吉克的一大勝利,因為中國原本聲稱擁有的領土範圍,多達28000平方公裏。

  根據報道,塔吉克與中國擁有主權爭議的這塊土地,曆史追溯至19世紀,當時塔吉克受帝俄沙皇統治,而中國當時是清朝,因雙方在帕米爾高原的邊界劃線不清,爭議超過1個多世紀。

  中塔爭議邊界簡介

  中國與塔吉克斯坦在1997年就有爭議的烏赤別裏山口和喀喇雜克山口兩地區達成協議。2002年5月塔總統訪問中國,同意把靠近帕米爾地區存在爭議的28,000平方公裏土地中的3.5%共大約1,000平方公裏的領土交給中國,從而結束了邊界爭議。

  2000年7月,中塔吉三國簽署了《中塔吉關於三國國界交界點的協定》,為徹底解決中塔兩國邊界問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中塔2002年劃界談判的結果是基本按照實際控製線劃分,但是中國取得了實際控製線以外2000多平方公裏的土地。

  中塔兩國分別於1999年和2002年簽署了 《中塔國界協定》和《中塔國界補充協定》。根據上述協定規定,雙方成立了聯合勘界委員會,並於2006年至2008年開展了實地勘界立碑工作。

  中塔雙方在平等、友好、互助的基礎上,共同豎立界樁101棵,新劃歸中國領土麵積1000餘平方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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