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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驗:須擺脫房地產經濟魔爪

(2010-07-15 09:05:34) 下一個

房地產利益實際上已經騎劫了整個經濟



政府除了有責任穩定房地產市場,還肩負了“居者有其屋”的政治目標。


  中評社香港7月15日電/全國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乃強在《中國評論》月刊七月號發表專文《從香港經驗看如何對待房地產經濟》。作者強調:“發展到了今天,香港以高地價帶來低稅率、高褔利的製度,已經走到了需要全麵總結修正的時刻。房地產經濟像毒品一樣,無疑是有立竿見影的即時奇效,但後患無窮,而且整治不易。內地各城市要以香港的反麵經驗為戒,應在還未尾大不掉之前,努力擺脫房地產經濟的魔爪。”文章內容如下:

  香港依靠房地產經濟的正反經驗

  根據《基本法》,香港的政府財政預算要“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同時又規定要實行“低稅政策”。但是香港的財政卻十分寬裕,在回歸後經曆的經濟不景中,雖曾出現多次赤字預算,但至今仍坐擁差不多18個月政府開支的巨額儲備。社會福利,則頗為健全,包括12年免費教育、高補貼大學教育和職業培訓及再培訓、幾乎免費的公共醫療、接近一半人口居住廉價房和廉租房、近50萬人接受綜合援助生活、70歲以上老人全部可拿每月近1千元的“生果金”等。這表麵看來的財政奇跡,是因為香港的財政收入,經常有40%以上是來自包括拍賣土地使用權等與房地產有關的來源。

  香港這一高度依靠房地產經濟的財政經驗,近年來被內地很多城市借鏡。在稅收要大量上繳中央,但城市之間要攀比,地方領導要拚政績的環境下,青出於藍,賣地收入往往超過50%城市財政收入。結果不但像香港一樣,樓價飛漲,貧富懸殊加劇,不但使許多市民都有買不起住房的怨憤,而且炒賣之風熾烈,更屢壓不下,形成泡沫,破壞經濟穩定和正常發展。今天不論香港和內地,都開始形成共識,政府有責任製定房屋政策,以穩定樓價,壓抑炒風,同時更要以較正常的人息比例的每月供款和合理的供款期,使大部份有置業意欲的市民能有機會購房自住。

  這方麵,香港多年來豐富的的正反經驗和近來的有關討論,總結一下,不但有助解決香港的有關問題,同時也會對內地的討論和政策的製訂,有所幫助。

  房地產市場的規律與政府的責任

  在討論之初,我想先介紹兩條與房地產市場有關的規律。

  於城市化的過程中,城市基本建設不斷完善,加上市民收入不斷上升,對住房的要求不斷增加,住房有不斷升值的趨勢。這就是經濟學上所說的經濟租,許多時業主什麽都不用做,三幾年間由於房子升值所帶來的紙麵財富,會遠大於一輩子辛勞的所得。房子一天未賣出,這財富還不是實在的,但從此而來給業主的財富效應,和社會上財富再分配效果,卻是真實存在的。

  因此,對老百姓來說,購房除了有自住的實際作用之外,同時更是他們一輩子最大,而且也是最能增值獲利的投資。因此,市民一有能力,便想買房子,而腦筋靈活點的,更千方百計買第二套、第三套……慢慢下來,對不少市民來說,買房子的作用,是以投資增值為主,居住反而成了次要。於這階段,有些更聰明靈活的人,更通過各種融資方法,或屯積居奇,或作短期炒賣圖利,房價便越炒越高,房地產成了一個投機市場。

  王小強準確地指出,在正常的市場中,價格與需求成反比,價格上漲,需求便受壓抑,最終達至供求平衡。但是一到投機賭博這階段,市場卻會出現“追漲殺跌”的現象,樓價上升不止,泡沫出現,最終爆破,之後大幅下瀉,往往要政府介入才能穩定下來。1這反常的大漲大跌現象在香港和內地都曾經出現。

  第二條規律是我們采取的小區開發模式,一個房地產項目從規劃到入夥,最快也要三至五年。換句話說,供應並不可能即時回應需求和價格的變化。事實上,往往在市麵好景時,發展商紛紛起動新項目,到這些新項目竣工時,差不多一起推出市麵,供應充沛,價格下調,弄到發展商大都不願意開發新項目,到前一階段的供應消化得七七八八時,又會出現短缺,又再一起開發。這樣由供求錯位時間差造成的怪圈周而複始,永遠不會完結,使房地產市場即便在正常情況之下周期性現象仍會十分明顯,波動甚大。

  以上兩條規律同時起作用,會令周期性的波幅加大,但總的來說,市場價格仍反覆向上發展,投資房地產保值仍永遠都具吸引力。

  在香港和內地城市,政府都是土地唯一供應者。政府除了有責任穩定房地產市場,引導其正常發展這經濟目標之外,還多少肩負了“居者有其屋”,保障市民要有合理的居住環境,和滿足其置業興家的意願的政治目標。

  香港自70年代開始有房屋政策,直到回歸之後董建華的“8萬5”政策,都兼顧這雙重目標。在90年代港英政府表麵為了滿足中方的要求,其實為它的撤退埋下不安的伏線,一方麵限製土地供應,同時利用巨額土地收入大搞福利,收買人心,和藉此維持其徹退前的穩定和繁榮,並且炮製一個大泡沫給接手的特區政府去應付;這是善用房屋政策以達到政治和經濟目標的經典範例。

  隻有在曾蔭權政府上任之後,它一方麵死抱董建華政府的托市措施,在事過境遷之後依然不改;另一方麵則單獨采取大地主的立場,堅持政府不賤賣土地資源,長期采取由發展商提出政府認為值得賣的價格建議,再作公開投標的奇特“勾地”政策,弄到每年土的地供應隻及回歸前中英限製賣地數量的零頭,結果地價上揚,住宅樓宇的供應在過去10年隻是董建華“8萬5”目標的十分之一!由於供應明顯短缺,房價突破上次泡沫的高峰之後,還漲勢不止。

  香港長期的畸形房地產經濟,已經形成了高地價-高樓價-高物價-高工資的惡果,香港的經營成本太高,處處窒息著各行各業的發展,也熄滅了香港市民的創業意欲;連市民生活必須品的零售,也隻有大型連鎖店才能立足,而這些連鎖店,不少也是房地產大財團的旗下。這樣一來,市民每一種消費,企業每一分錢的支出,好一部分最後都要進大業主的口袋,結果是人人事實上都為財閥打工。客觀上財閥等於為政府收稅,但卻先把大部分放進自己口袋,低稅製其實是十分低效率和不公平和扭曲的高稅製。這也是為何連續十多年列為世界最自由的經濟,表麵如此美滿,被自由主義者和新自由主義者奉為典範的製度,竟然沒有其他國家地區效法的原因。

  表麵看來,樓價上漲,已置業者會得益,作為既得利益者,他們會抗拒任何壓抑樓市的措施。而另一方麵,主要是青年的未置業者,眼看樓價高於他們本來已經難以企及的高水準還要繼續飛漲,極可能終身置業無望,當然怨燥不安。年青人的父母,不少雖然擁有不斷增值的高價資產,卻因為身居在此而不能賣出套現,並且為其子女的住房煩惱而操心,同樣心存怨憤。至於僥幸上了樓的中產階級,則馬上成為房奴,節衣縮食,心情也好不到哪裏。事實上,高樓價,隻有少數財閥和靠收租的業主得益,其他人都是輪家,個個都怨氣衝天,“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之聲不絕。而房地產利益是那麽龐大,房地產經濟必然是貪腐的溫床。加上像香港那樣,房地產經濟存在已久,擁有世界級財富的財閥事實上已經壟斷了不少環節,公私利益存在著盤根錯節的關係,牽一發而動全身,房地產利益事實上已經騎劫了整個經濟,認真治理殊不容易。特區政府對於房地產市場上許多明顯不合理的現象,如實用麵積模糊、發水樓層、示範單位誤導、人為造市等等,都長期視而不見,更坐實了民間“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指責,成了社會不和諧的禍根。

  治理房地產經濟之道

  發展到了今天,香港以高地價帶來低稅率、高褔利的製度,已經走到了需要全麵總結修正的時刻。房地產經濟像毒品一樣,無疑是有立竿見影的即時奇效,但後患無窮,而且整治不易。內地各城市要以香港的反麵經驗為戒,應在還未尾大不掉之前,努力擺脫房地產經濟的魔爪。

  治理房地產經濟之道,不外下列幾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整治市場不合理漏洞。這是政府自己撥亂反正,是最容易做的事。效果是立竿見影地挫一下房地產商的威風,讓他們不能再輕易地公然巧取豪奪,讓市民消消氣。規範市場是政府應該做的事,對於市場健康發展大有幫助,但無補於壓抑樓價,消除泡沫。

  第二個層次是調整治業融資杠杆。這是中央政府目前整治房地產泡沫的主要手段,同時也是各地政府最常用以對付房地產泡沫的措施,目的在於使銀行減少貸款予發展商或/及市民,或者提高貸款的條件、成本等,以金融手段降低房地產供應或/及需求,即時為房地產降溫。

  第三個層次是改變房屋政策。這是香港過去的重要措施,政府直接參與房地產建設,大量興建低價房和廉租房。高峰期私人住宅單位占總數50%、政府廉租房40%、低價房10%。星加坡向香港取經,青出於藍,公屋占總數80%,並且創新地容許市民以公積金存款作首期,方便買公屋,讓人人都能置業。這樣一來,私營住宅的市場上落不管多大,主要是影響少數富有市民,對一般平民老百姓沒有關連。星加坡模式成功結合社會保障與置業的資金,給市民最大的利益,和為最多人提供合理住房的做法,極具社會主義色彩,這是一個值得內地參考的模式。

  第四個層次是改變賣地政策。由於城市政府是土地唯一供應者,它決定了未來樓宇的供應量。因此,它有責任按照某一能從土地資源出發,照顧市民住房需要的政策指標,源源提供土地。持之以恒的話,市民便會慢慢養成一種理性的預期,認為他們一定可以其能負擔的價錢買到房子,而毋須急於置業保值,這就從根本上杜絕了“追漲殺跌”的投機賭博行為。有了這一規範,某一屆政府既不能單靠房地產經濟開源,亦不能竭澤而漁,一下子賣盡土地,讓後屆政府再無土地可發展。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可以見到,香港目前隻在第一層麵做功夫,內地則主要在第二層著力。但若要長治久安,非要在第三、四層麵努力不可。

  (注1)王小強:投機賭博新經濟。香港大風出版社,2007年。

  (作者:劉乃強,《中國評論》月刊學術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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