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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需要注意的問題

(2010-02-16 19:18:07) 下一個

和平協議如同音樂演奏,需協調一致,方能成曲。



有利兩岸民衆利益的事,就要大膽去做。


??中評社香港2月17日電/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劉國奮在《中國評論》月刊二月號發表專文《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相關問題之探討》,就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應遵循的規則、須消除與建立的觀念、需要注意盡可能避免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文章內容如下∶

??國民黨重新執政後,馬英九當局回歸“九二共識”,在兩岸的共同努力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局麵進一步向前推進。尤其是2008年底兩岸實現直接“三通”,2009年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兩岸的各項交流合作深入展開,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的簽訂也提上議事日程,兩岸關係已進入到一個新的全麵發展階段。隨著兩岸交流交往的擴大和深入,兩岸簽署和平協議這個問題已難以回避,如果兩岸能簽署和平協議,對於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穩定機製、擴大兩岸利益共享等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然而,我們檢視相關問題,亦不難發現在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問題上還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相關準備工作要求兩岸去共同完成。本文擬從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應遵循的規則、須消除與形成的觀念,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等三個方麵進行初步探討。

??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應遵循的規則

??關於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問題,兩岸官方、學者和民間人士已談論多年,有不少好的觀點和有益的想法,包括一個中國的表述、兩岸關係的政治定位、台灣的涉外活動等問題。除這些問題需要考慮之外,筆者以為,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還有其他一些細的問題要思考,這包括兩岸在簽署和平協議前應遵循的規則,兩岸可先就此問題進行討論,這對於推動兩岸和平協議的簽訂有正麵的意義。

??(一)不提先決條件的規則

??眾所周知,大陸的終極目標是和平統一,不可能是和平分裂。不過大陸方麵所提的兩岸和平協議並不會是統一協議,它隻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的一個政治安排。從這個意義上講,大陸所提的兩岸簽署和平協議是維持和鞏固目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現狀,讓兩岸關係在更為堅實的互信基礎上發展。然而,目前台灣島內在“統一與獨立”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台獨”分子和部分民進黨人士還不時地進行某些破壞兩岸關係的行動,兩岸的政治互信基礎還相當脆弱。為不斷地累積兩岸政治互信,使兩岸和平協議順利簽訂,兩岸在談判之前應避免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先決條件,包括∶1、向對方提出“統一”或“獨立”的條件;2、要求大陸撤走導彈的條件(1);3、要求大陸“放棄對台使用武力”(2)等等。

??(二)給予與體會對方善意的規則

??在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給予與體會對方的善意是很重要的,是兩岸累積政治互信的重要方麵。多年來,大陸在這方麵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不管台灣方麵如何進行歪曲、幹擾甚至破壞,大陸始終以積極的行動釋出善意。尤其是自2005年國共兩黨展開政黨交流以來,大陸方麵不斷推出對台灣的各類善意舉措,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麵。大陸釋出的善意是舉世共睹的,台灣人民多少也感受到了。但是另一方麵,由於島內“台獨”分子和部分民進黨人士的刻意政治操弄,大陸的善意常被扭曲,並被扣上所謂的“有不良政治企圖”等罪名,不僅使台灣難以正常釋放對大陸的善意,而且連台灣民眾體會大陸的善意都被打了折扣。因此,在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前提倡給予與體會對方善意的規則,目的是更多地累積政治互信,以求兩岸和平協議建立在堅實的互信基礎上,而不是簽訂空泛的或缺乏政治互信基礎的和平協議。

???(三)不挑戰對方的規則

??不挑戰對方的規則,是指兩岸應了解對方的想法,體會對方的難處,不做對方所不願的事。馬英九上台後,大陸方麵也能體會到台灣政治多元化特點,在涉及兩岸政治關係問題上采取和緩的說詞,並在實際行動上亦有所表示。大陸方麵不管是對一個中國內涵的表述,還是兩岸交流交往方麵,以及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等問題,大陸能在尊重曆史與現實的基礎上,多為台灣民眾的感受與利益考慮。相反,台灣方麵尤其是“台獨”分子和一些民進黨人士不斷進行歪曲大陸的宣傳,並不時地利用一切機會挑戰大陸。我們從達賴訪台與熱比婭事件的反麵教訓得出這樣的結論,即∶不挑戰對方的規則對於積累兩岸政治互信、達成兩岸和平協議是不可或缺的。

?? (四)外國人不得插手兩岸談判的規則

??大陸方麵一貫主張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兩岸關係的處理是兩岸間的事,外國人不應插手兩岸事務。同樣,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也是海峽兩岸之間的事,按說外國人不應插手。但是,台灣方麵在兩岸交流交往尤其是兩岸談判問題上,卻很在意美國、日本等國家的感受。“台獨”分子和部分民進黨人士常為兩岸關係發展問題到美國“告洋狀”,扯馬英九當局的後腿。而馬英九當局出於自身政治利益也很重視美國對兩岸關係的看法,並以台灣的大陸政策“符合美國的利益”為優先考慮。一般而論,談判中弱的一方引進外力有助於增強談判力量。不過我們認為,大陸方麵對於兩岸談判秉持的是“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的原則,沒有以強欺弱的架勢,兩岸兩會在多次協商中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因此,在兩岸政治談判中引進外力是不恰當的,而且也是不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長遠利益的。

??兩岸和平協議簽署前須消除與建立的觀念

??在簽署和平協議前,兩岸消除與建立某些觀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對於達成兩岸和平協議、建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長遠穩定機製是不可或缺的。

??(一)消除兩岸敵對的觀念

??消除兩岸敵對的觀念是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必須麵對的重要問題,如果兩岸敵對不消除,兩岸和平協議難以達成。兩岸在1949年後,由於冷戰和隔絕等因素,兩岸雙方都有對對方不利的宣傳。大陸改革開放後,與台灣的交流增多,大陸民眾對台灣的了解逐步加深,某些偏見得以糾正;而台灣民眾來大陸的頻繁,對大陸的認識也在加強之中。不過,我們也看到,由於大陸與台灣的社會經濟發展水準仍有一定的差距,台灣相當一部分人對大陸還存在“高人一等”的心態,對大陸的偏見難以消除。加之台灣藍綠政治對立,政治操弄動作頻繁,尤其是“台獨”分子與一些民進黨人士常對大陸進行“妖魔化”宣傳;而台灣當局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亦常對台灣民眾做“敵我心防”的宣傳教育。正是由於前述種種原因,台灣民眾對大陸的“敵對意識”至今難以消除。因此,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長遠角度看,消除兩岸敵對的觀念應為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的主要任務。從目前情況看,兩岸首先要做的工作是不妖魔化對方、不妖魔化兩岸和平協議等,台灣方麵尤其要注意這個問題。(3)

??(二)樹立“尊重兩岸人民意願、照顧兩岸人民利益”的觀念

??台灣藍綠陣營對大陸政策似乎有一個共識,即所謂的“尊重台灣人民意願”。馬英九在參加“總統”選舉前就表示,他若當選,一定是采取“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政策。在上台後,馬英九亦多次表示∶推動兩岸關係所秉持的就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立場。民進黨人士更是將“台灣人民的利益和意願”時常掛在嘴上,仿佛隻有民進黨才是“最愛台灣”、“最保護台灣民眾利益”的政黨,隻要馬英九當局在兩岸交流交往方麵稍有積極動作,他們便扣以“聯共賣台”帽子,以此進行牽製,還不時提出要用“公投”的辦法來裁決兩岸交流交往應否進展,包括兩岸簽訂ECFA的問題。我們認為,尊重人民意願、照顧人民利益是好事,但無論是兩岸簽訂經貿協議還是和平協議,涉及到的是兩岸人民的利益,如果僅重視單方麵的意願與利益,顯然是不妥當的。因此,對於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問題,筆者以為,樹立“尊重兩岸人民意願、照顧兩岸人民利益”的觀念是最合理的。

?? (三)建立兩岸政治互利的觀念

??這?首先必須說明的一點是,兩岸就簽署和平協議等問題進行政治談判並非是洪水猛獸,而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到一定階段時的必經之路,兩岸達成某些政治協議有助於兩岸經貿等關係的進一步深入發展,有助於建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長遠穩定機製,以更好地達成兩岸共同繁榮的目標,對兩岸人民有利,也對亞太地區乃至世隻和平有利。此外,兩岸經貿等交流是以兩岸互惠互利為前提的,同理可得,兩岸簽署和平協議涉及到兩岸雙方的政治利益,亦應以兩岸政治互利為前提,任何以單方麵的犧牲來換取和平協議的簽訂都是不現實的。因此,建立兩岸政治互利的觀念對於推動兩岸和平協議的簽訂是有重要意義的。

??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有三個方麵的問題應受到重視,並盡可能避免之。

??(一)從大陸方麵看,要力戒操之過急

??大陸內部各方對於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沒有大的爭議,總體看,大陸各方一致支持兩岸簽署該項協議。因此說,大陸方麵對於兩岸簽署和平協議是沒有任何障礙因素的。2008年底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胡錦濤總書記談到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問題時表示,“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這可以說大陸領導人對於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難度是有相當全麵的了解的。但另一方麵大陸也有一些人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有迫切感,並對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認識有簡單化傾向。因此從這個角度講,大陸方麵應力戒急躁情緒與避免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難度估計不足的問題,做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與相關準備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二)從台灣方麵看,要避免拖延耗時

??對於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問題,台灣方麵顯然沒有準備好,問題的症結在於台灣內部各方政治勢力對兩岸和平協議各有各的看法和打算。我們也看到,經過李登輝和陳水扁近20年的所謂“台灣主體意識”的灌輸,“賣台”一詞已與維護“台灣尊嚴”和“台灣主權”做了巧妙的鏈接。在台灣這樣的政治氛圍下,馬英九當局在兩岸關係問題上仍難以擺脫對所謂“賣台”的戒恐心理,即∶一是怕“綠營”人士抹紅抹黑,害怕被其扣上“聯共賣台”帽子,因而在發展兩岸關係上不願走得太遠;二是對大陸也有一定的“戒恐心”,如在陸資入台問題上有人就主張不能讓大陸投資台灣的公營事業,更何況是涉及兩岸政治性議題。而“台獨”分子和民進黨人士更是竭力進行政治操作,不時推出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活動,牽製馬英九當局發展兩岸關係,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更是其反對的重點。因此,從台灣方麵看,對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問題要避免的是無謂地反對與無謂地拖延時間,拖延對大陸不利,對台灣更加不利。(4)

?? (三)從美國方麵看,要防止無謂幹涉

??兩岸簽署和平協議要防止美國的無謂幹涉。眾所周知,美國一直以“台灣的保護神”自居,但美國的所謂支持台灣不是無私與無條件的,而是有其自身的政治經濟和戰略利益的目的的。多年來,美國向台出售先進的武器裝備,實際上是在插手台灣問題的同時獲取軍火紅利。馬英九上台後也很在意美國方麵的意見,在兩岸關係和大陸政策上時常谘詢美國意見。而美國也進一步強調所謂“台灣的國際空間”問題,看似美國為台灣爭取涉外活動空間,實際上是強化“台灣主體意識”,試圖離間兩岸人民的情感。美國對兩岸的政策是永久維持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分離現狀,以從中獲取美國最大的政經與戰略利益。目前美國雖表示滿意兩岸關係進展,但美國並不願看到兩岸關係走得太快、太近,如果兩岸關係發展超過美國的容忍度,認為兩岸交流交往帶有“統合”性質,美國方麵有可能采取阻止行動。因此,對於美國試圖影響或插手兩岸政治談判問題,兩岸都要有清醒的認識。從兩岸和平協議涉及的兩岸雙方來看,美國方麵隻是外在的影響因素,如果兩岸都有簽署此協議的共同意願,相信美國即使要反對也反對不了。現在最大問題是台灣內部意見分歧的問題,台灣藍綠兩大陣營就兩岸擴大交流交往、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等問題建立良性的互動關係、並形成理性的共識是有十分的必要性,如此兩岸才能排除外部因素的幹擾,真正達成對兩岸人民有利的兩岸和平協議。

??結論

??我們注意到,台灣藍綠兩大陣營對維係“台灣的生存與發展”、維係“台灣的主流價值”(即“民主、自由、法治和文明”)可能沒有什麽分歧,但是在發展兩岸關係問題上卻有很大的分歧。其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並不會阻礙台灣的生存與發展,而是恰恰相反。反對發展兩岸關係的“台獨”分子和部分民進黨人士雖主張“尊重台灣人民意願”,動輒要舉行“公投”,但他們對於已有70%的台灣民眾支持兩岸簽署ECFA的現實卻視而不見,仍要堅持反對到底。如今台灣民間組織已發起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共識備忘錄活動,隨著兩岸關係的深入發展,台灣內部支持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比例肯定會增加,“台獨”分子和部分民進黨人士的反對終究勝不過民眾的支持力量。在處理兩岸關係問題上,大陸方麵提出“尊重曆史、尊重現實、尊重人民願望”看法,我們相信隻要兩岸雙方能以這種求真務實的態度處理雙方麵臨的問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就會順利得多,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也就為期不遠了。

??注釋

??(1)如民進黨人士和馬英九均表示,大陸要“先撤除瞄準台灣且數目不斷增加的飛彈”,如此才可以與大陸談判和平協議。

??(2)這方麵的要求主要來自台聯黨和“台獨”分子,如台聯黨主席黃昆輝稱,“隻要中國宣布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兩岸就永續和平了,何必還要簽署什麽和平協議?”而民進黨發言人蕭美琴稱∶“兩岸任何談判必須符合台灣人民的利益,過程必須公開、透明,且獲得台灣人民認可。馬英九應下令所有政府官員在中國沒有撤除對台所部署的飛彈前,不得公開或私下與對岸談和平協議。”見台灣《自由時報》2009年10月21日。

??(3)“台獨”分子與一些民進黨人士稱兩岸和平協議是大陸對台灣的“招降”,是“讓台灣徹底中國化、香港化”,是台灣的“虎口求生”,是大陸“並吞台灣”,等等。

??(4)2009年版台灣“國防報告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馬英九當局對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心態∶大陸“藉簽訂和平協議包裹其政治目的,使我方難有抵抗能力,進而達到其不戰而屈人之兵的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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