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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人起訴央行 要求增發奧運紀念鈔 (圖)

(2008-07-21 06:07:45) 下一個

  中評社香港7月21日電/發行600萬張的奧運紀念鈔“一鈔難求”,幷導致持續的熱炒與爭議。就在上周央行剛就增發的傳言予以否認之時,南京市民黃乃海一紙訴狀將央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央行采取公平方式,向海內外增發紀念鈔。上周五,黃乃海發出特快專遞將訴狀寄往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這也是國內首例“叫板”央行的公益訴訟案。

  “叫板”央行

  揚子晚報報道,提起黃乃海,南京人幷不陌生。從資助賣金牌的馬拉鬆冠軍艾冬梅到汶川大地震後第二位向南京紅十字會捐款的市民,黃乃海的名字頻頻見諸報端,他的古道熱腸也為很多人熟知。

  記者昨晚在南京鼓樓區東寶花園見到了黃乃海老人。今年68歲的老人學過油畫、酷愛收藏,現退休在家,家中收藏了不少明清時期的瓷器和瓷版畫。看起來樸實隨和的老人幷不像其QQ名字——“維權鬥士”那樣凜凜生風。“今年北京奧運會是舉國同慶的一件大事,1957年我在金陵中學讀書時就是運動員,因此對奧運會一直很神往。央行發行流通奧運紀念鈔的消息公布後,我非常興奮,排了10多個小時的隊,最後像大多數人一樣空手而歸。失望之餘,我開始思考央行的發行程序和發行數量,我想很多人會有同感。”老人拿出訴訟狀複印件和特快專遞的底根向記者緩緩說道,自己是為廣大熱愛北京奧運會的老百姓打的這場公益“行政訴訟”官司,他不要求央行對他個人作出任何賠償,隻要求央行增發奧運紀念鈔。

  越說語速越快的老人有些忿忿不平:“這次央行發行的奧運紀念鈔數量實在太少了!內地13億人才600萬張,香港700多萬人口發行了400萬張,網上很多網民呼籲央行增發奧運鈔,我上次沒換到,對增發本來還抱有很大期望的,但前兩天央行官員卻對“增發奧運紀念鈔”的消息予以了否認,無奈之下,我隻好通過法律渠道要求央行增發奧運鈔了。如果央行真的增發,那我就撤訴,如果央行不應訴,我就給溫總理寫封信呼籲!”黃老的語氣中透著執拗。

  建議奧運鈔向外國人發行

  結束采訪時,黃乃海說:“為方便央行應訴,行政訴訟書已於周五下午通過律師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是特快專遞。估計今天應該到北京第一中院了。不過,我幷不願意與央行行長周小川在法庭上相見,而是希望央行能從善如流,在庭下與我達成和解,增發奧運紀念鈔,滿足廣大熱愛奧運的群眾的意願。”

  黃乃海還建議:“如果央行增發奧運流通紀念鈔,麵值可以是50元的,可以在全球發行,而不是隻針對國人發行,因為北京奧運會不僅僅是中國人的奧運會,而是全世界人民的。而且奧運紀念鈔向外國人發行,不僅可滿足全世界人民的願望,還可以增加我國外匯收入,是一件一舉多得的好事!”

  律師觀點:代表廣大群眾討個說法

  此次義務幫黃乃海老人打官司的代理律師是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的崔武。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崔律師向記者特別強調:“這是一個公益性案件,是為廣大關心奧運的群眾向央行討一個說法。”他說,央行這次發行奧運紀念鈔存在很多問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數量少,二是程序不公平。

  在訴訟書中,他們的訴訟理由是:“央行作為國家機關擁有發行奧運紀念鈔的行政職能,但是行使這一職能必須堅持合法性原則與合理性原則相統一。這次發行奧運紀念鈔雖然堅持了合法性原則,但是幷不符合合理性原則的要求。國家賦予央行發行奧運紀念鈔的行政職能,是為了滿足社會大眾的紀念奧運的一種心理需求。現在央行隻是少量發行了奧運紀念鈔,隻有極少數人兌換到了奧運紀念鈔,這說明人民銀行決定發行奧運紀念鈔時,沒有考慮到社會公眾對奧運紀念鈔的迫切需求。而且因奧運紀念鈔供需比例嚴重失衡而造成各地出現“搶兌風潮”,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銀行營業秩序,表現出央行行使行政職權時沒有對相關重要的因素進行全麵考慮。央行隻發行600萬張奧運紀念鈔的行為合法不合理,是典型的沒有正當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權而導致的行政行為失當的表現,違反了《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行政合理原則。”

  央行15天內不舉證就敗訴

  那麽央行會不會應訴呢?“應該會的,按照一般訴訟原則,訴訟書遞交法院後,一旦法院受理,案件就將進入一審程序。央行會在15天內提供證據進行書麵答辯,如果不答辯舉證,法院就會判他們敗訴了。至於何時開庭,要等法院通知了。”

  崔武補充說,案件是否能贏不是他們惟一考慮的目的,他們希望通過此次公益訴訟令央行重視廣大群體的呼聲,提高公眾對這種現象的關注和維權意識。至於為何不選擇在南京起訴,律師稱,法律有規定,被告央行屬於中央部委,所以隻能去北京打這場官司。

  有意思的是,崔武律師也是幾年前徐州礦大教授狀告市政府不作為案的代理律師,那場訴訟官司打贏了。

  黃乃海簡介

  黃乃海祖父黃序鵷曾是國民黨考試委員會委員、經濟學家,與蔡元培相交甚篤,外公是國民黨高級將領朱紹良,解放初期,母親隨外公去了台灣,從此與他天各一方。2005年,連戰率國民黨代表團訪南京時,黃乃海先生趕製錦旗“骨肉團圓,振興中華”,送到連戰下榻的金陵飯店。

  2005年,對房地產、物管等方麵頗有研究的黃乃海,對物權法草案提建議,認為物權法草案有5處應當修改。最後,其中的一條建議得到了采納。

  2007年,黃乃海捐出價值15萬元的明清瓷版畫給賣金牌的國際馬拉鬆冠軍艾冬梅。

  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第二位向紅十字會捐善款的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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