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1日電/昨天下午,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召開的全省反假幣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去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搗毀印製、加工假幣窩點17個,查獲假幣成品、半成品麵額合計近6億元,抓獲犯罪分子220多名。根據《廣東省舉報假幣犯罪獎勵辦法》,省公安廳、財政廳已兌現舉報獎勵近50萬元;省紀委已出台了《關於追究黨員、幹部在反假幣工作中失職、瀆職責任的規定》,明確對全省黨員、幹部反假幣工作失職、瀆職責任進行責任追究。
省財政每年750萬元獎勵舉報
南方日報報道,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徐文海介紹,目前廣東省反假幣工作進入了由黨委、政府牽頭、各部門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新階段。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廣東省反假幣工作,省領導多次就反假幣工作做出批示,每年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反假幣工作,並在經費等方麵給予公安機關大力支持。
針對目前廣東省假幣犯罪形勢仍較嚴峻的情況,根據省領導和省委常委、公安廳廳長梁偉發等領導的批示精神,全省加大力度綜合整治假幣犯罪,為切實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民生,建立了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界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綜合治理假幣犯罪。省政府於2007年12月出台了《廣東省舉報假幣犯罪獎勵辦法》,從2008年起在省財政每年安排750萬元作為專項經費,由省公安部門對假幣犯罪的舉報有功人員予以獎勵,對舉報有功人員按不同貢獻予以金額不等的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
據介紹,《廣東省舉報假幣犯罪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廣東省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搗毀出售窩點4個、印製假幣窩點1個、破獲持有假幣案2宗。
假幣泛濫的地區實行一票否決
省紀委常委毛榮楷昨天介紹,廣東省個別地方之所以假幣泛濫,就是部分地區的個別黨員幹部對反假幣認識和工作不到位,極個別還直接參與製造和販賣活動,對這些行為,必須嚴肅處理。為此,省紀委已經出台了《關於追究黨員、幹部在反假幣工作中失職、瀆職責任的規定》,明確對全省黨員、幹部反假幣工作失職、瀆職責任進行責任追究。
省綜治委處長丘偉稱,反假幣工作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專項鬥爭,根據省紀委出台的文件精神,省綜治委將努力落實責任製,對反假幣工作不力的地區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假幣泛濫的地區實行一票否決。
省公安廳針對反假幣工作中存在的責任製不落實,部門協作力度不夠,舉報獎勵低、兌現慢等問題,推動出台了一係列規範性文件,於去年12月印發了《廣東省公安機關反假幣責任追究規定》,明確規定各級公安機關反假幣的工作責任,進一步推動全省公安機關反假幣工作的深入開展。
舉報製販假幣最高獎勵20萬
徐文海稱,通過一係列綜合整治措施,廣東省製販假幣犯罪出現較大幅度下降。今年1至5月,全省共查獲印製假幣窩點2個,同比減少50%,查獲假幣成品、半成品1.3億元,同比減少8.3%,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同比增加77.8%,有力地震懾了假幣犯罪分子,維護了國家金融秩序。
警方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增強防騙意識,掌握一些鑒別假幣的知識,防範不法分子在公共場所用假幣換真幣騙取財物,識破騙局,避免上當。同時,要注意可疑人員和販賣、持有假幣的非法活動,發現犯罪及時舉報,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公安機關同時嚴正警告假幣犯罪分子早日懸崖勒馬、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寬大處理,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銀行會不會流出假鈔?
人行廣州分行副行長匡國建:“不能保證一張沒有”
櫃員機流出假鈔的報道屢屢見諸報端。對此,業內人士有何說法?昨天,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匡國建被媒體問到“金融機構會否流出假鈔”的問題時稱,他也在媒體上看到過相關的報道,理論上不應該出現這樣的情況,但“不能保證一張沒有”。
匡國建解釋,金融機構內部對從業人員的要求非常嚴格,平時也經常進行辨別假幣的培訓,對一些違反內部規定的員工,一經查實,絕對嚴肅處理。犯罪分子的伎倆很多,有時就通過櫃員機存款等方式,進入金融機構裏麵,“存款機有自動辨別功能,但機器不一定就萬無一失。”
匡國建稱,金融機構肯定不會有意將假鈔拿給群眾,但無意中發生的可能會有。使用者應該具備起碼的反假幣意識,收到可疑的錢幣時,可以要求更換。
他還說,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某些金融機構存在流通假幣的行為,可向人民銀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