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身兼自由黨成員的香港總商會主席蔣麗莉,涉嫌串謀詐騙及作虛假陳述被廉政公署起訴,現正麵臨總商會“逼宮”,要求她離任,由常務副主席包立賢暫代主席職務,並按會章提前在本年初再選主席,不過,蔣麗莉拒絕。有消息指出,有會員正醞釀召開會員大會,要求蔣麗 莉辭職;總商會發言人以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拒絕作出評論。此外,自由黨今天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此事。
??據星島日報報道,蔣麗莉是香港總商會一百四十六年以來首位女主席,昨出席由部分理事召開的緊急會議,據接近總商會的消息人士指出,有理事提出總商會是逾百年的商會,講求誠信和聲譽,今次蔣不僅接受廉署調查,而是被正式起訴,倘繼續擔任主席的職務,令人懷疑能否履行職責,故要求她離任,轉由現時的常務副主席、中電行政總裁包立賢暫代主席職務,並按照會章,提前在四月至八月間選出新任主席。
??該名消息人士又稱,蔣麗莉拒絕落台,認為一日未定罪,也不能夠判定她有罪。不過,也有人指出,大公司負責人若涉及刑事罪行,亦應暫停職務,總商會作為百年老字號,蔣麗莉應顧及商會名聲,自願落台,現時隻好再給予她時間,考慮退下。
??對於總商會的影響,有指事出突然,未有詳細評估,但也有人認為,這完全是蔣麗莉的個人事件,對總商會並無影響。另一位接近總商會的消息人士亦指出,按照總商會的慣例,任何理事或職員涉及刑事罪行,應該暫停職務,由他人署理其職務,直至案件完結。
??有消息稱,有總商會成員正醞釀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把蔣麗莉拉下馬。根據總商會的《組織大綱和細則》規定∶特別會員大會須由理事會召開,或按五位理事或十二位正式會員的要求舉行。有關要求須注明召開大會的目的,此等大會須於舉行前不少於十四個整天以通告方式向每位會員發出通知,並說明將於會議中處理的事項。若召開用以通過特別決議案的特別會員大會,則須給予廿一天的通知。
??對於蔣麗莉事件,總商會發言人表示,總商會已知悉有關報道,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階段,亦與總商會會務無關,因此,總商會不會作進一步評論。再者,事件屬於主席的私人事務,總商會的日常運作,將不會受到影響。
??蔣麗莉亦身兼自由黨成員,據該黨副主席周梁淑怡昨表示,對蔣被控一事並不了解,因此,現階層不方便評論事件;但會盡快通知黨員,希望可於今天召開常委會會議。據悉,周太昨日已知會部分黨員,今日將召開特別會議,處理蔣麗莉涉嫌串謀詐騙案。有消息稱,按照一貫處理方法,自由黨會凍結蔣的會籍,直至事件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