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碰到了麻煩,就馬某的強奸起訴收到了法院傳票。
同時他的親信保鏢張誌偉已經帶著關鍵證據回到北京“投誠”,張誌偉跟隨郭文貴多年,掌握不少郭文貴的“私密”信息。這一行動無疑對郭文貴非常不利。
我相信郭文貴後麵還會碰到很多這樣的麻煩,將他陷於泥潭之中,不但無精力再去爆料,而且名譽愈來愈壞。什麽強奸犯, 殺人犯, 欺騙犯的起訴會接連不斷,我華族不管在國內還是海外,這樣的起訴人和證人, 隻要給錢, 要有多少就有多少。一般人要在美國與中國政府鬥,沒有這個經濟力量去付律師費,所以非身敗名裂不可,就算郭文貴有錢找律師與他們鬥,最後這個鬥爭變成牛頭不對馬嘴,變成名譽保衛戰了。
其實我們心裏都清楚,郭文貴與中國政府的矛盾是政治鬥爭,郭文貴爆的料, 在中國這樣一個言論封鎖的國家,猶如驚天辟雷,對中共危險極大,而卑鄙的中國政府不直接接郭文貴的招, 用這種小人伎倆拆郭文貴的台。
像郭文貴這樣的大款,還要強奸嗎, 你們中國的大官在中國搞女人還要強奸嗎,今天的中國已不是北洋軍閥時的時代,那時候還有劉喜奎這樣拒絕五個總統的藝人,今天的中國婦女,是搶著向大官,向富人獻身的群體,搶上了不知羞恥,還要向別人顯耀, 強奸之說從何而來。
我們大家知道中國是一個專製的國家,在中國,任何反對共產黨的言論, 行動都會受到殘忍的鎮壓,中國的法律等於虛設,他們要你是什麽,你就是什麽。
那麽美國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它對下麵的子民完全用法律來決定是非, 但是這樣公平嗎? 顯然是不夠和不公平的。中國不是當年的蘇聯,他們已經完全參透到美國社會的基層,尤其華人組織中去了,在美國的追求民主的人是無法去與一個中國這樣一個國家的力量抗衡的,他們有雄厚的財力在這個國家中發動他們的愛國僑胞,在法庭上打敗對方。
我覺得在兩種政體的對立中,美國政府有義務保衛收到對立政體在美國社會中陷害的個人,切斷其他國家在美國的黑手,這是美國政府的職責,而民主人如果得不到這個保障,那麽他們在美國自由社會的權利是空紙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