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中東民族和穆斯林的了解實在太少了。這篇文章並不是要向大家介紹中東民族和穆斯林的文化風俗,而隻是通過兩件與他們交往的小事,說明一個困惑。那就是人從現實生活中得到的真實判斷,有時會發生驚人的誤差。第一件事發生在80年代初,初到美國。一個巴勒斯坦的小夥子,每一次看到我都非常熱情地打招呼,用他的話說:“中國人是巴勒斯坦的好朋友”。在新學期開始時他主動要求與我住在同一個宿舍中。搬到一起後,發現他很安靜,唯一的不同是每天都要禱告好多次。禱告時不但跪到地上,而且頭完全碰到地,屁股翹得很高。我很尊重他的信仰,一到他禱告,就靜聲屏息,有時悄悄走出去。我們相處很好,直到一件事情打破了平靜。那是一個晚上,九點左右,他從圖書館回來,一回來後就上床睡了。他回來時,我正在看電視中的一個電影。我將電視聲音減到非常微弱,以至隻在電視旁邊才能聽到。十點鍾,電影完了,我也就關掉電視上床睡了。第二天清晨四點鍾,我被他的置到最高音量的收音機突然響起來驚醒了,發現小夥子人已不在床上。以後一連幾天都是定時四點鍾收音機突然爆發,直到我搬走為止。我由這件事情產生了中東人有著強烈報複心的看法,並認為巴勒斯坦人的恐怖主義並非空穴來風。從此不但對巴勒斯坦人,而對整個中東人都敬而遠之。第二件事發生在90年代,我與全家駕車去加拿大玩。回來時汽車在連接美國與加拿大的橋上拋錨,我們想盡辦法將車推到美國境內。當時已是黃昏,一個警車開過來,警告我們必須在天黑前離開那個地區,因為那是DETROIT 的DOWNTOWN,夜間非常危險。那年頭手機尚不流行,我與兒子步行了很長,才找到公用電話,要求AAA拖車。過了半小時拖車來了,天已經黑了。司機是一個個子非常高的伊拉克人。他將我們的車拉到拖車上後,就問我們誰上車? 因為他的車的付座上最多坐兩個人,而我們有五個人。我告訴他,我們任何人都不能留在這兒,因為天黑了這裏很危險。他想了一會兒,就打電話給他的老板。老板說:“這不是你該管的事,你的JOB 就是拖車”,說著電話就斷了。伊拉克人又問我們,你們誰上車,我說,請幫助我們,將任何人留在這裏都是危險的。他又想了一會兒,又拿起電話叫他的老板,老板還是同樣的話。電話斷了,他又掛,這次兩個人吵起來了:他說,這裏有幾個孩子,我不能這樣做,直到老板同意親自開車來拉餘下的人。路上他告訴我他是伊拉克國家排球隊隊員。他還說,他的國家太亂了,否則他決不來這裏,這裏的人簿情寡義,隻知道賺錢。他說他就是丟了工作,也不能將我們留在那個危險的地方,真主告訴他不能那樣做。從這兩件事可以知道我們由現實中得出的經驗會有多大的反差。這兩件事都是真實的,由這兩件事分別得出的感覺也是合情合理的。並且這兩件事反映出來的行為和情感,與中東民族的深層性格的關係也是融洽和和諧的。如果我隻有第一件事的經驗,那麽我就會背負著第一個對這個民族成見走完人生;如果我隻有第二件事的經驗,那麽我就會背負著第二個對這個民族的感恩走完人生,而不覺得有什麽不對。但是現在我有了BOTH事的經驗,卻使我非常惶恐:如果隻有上麵任一個單獨的成見,那是多麽歪曲,不公正!想著,我不由汗顏。人生中不是對每一個題目,觀念和思想,都會有這樣反差明顯的經驗的。因此,我們,這個世界上的人,每個人的背後都背負著多少看不見的,自己不知道的片麵成見和固執在人生的道路上亂作決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