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女兒是上外英語係本科畢業生,在某谘詢公司任總經理助理,月薪六千。她的男朋友厲害了,複旦碩士生,在同一公司任谘詢師,年薪五十多萬(稅前)。他們從同事到戀人,關係發展得很順利,今年九月份準備結婚了。但直到今天,男女雙方的父母仍未見過麵。
男孩是上海遠郊人,典型的農村人跳出龍門的例子。男孩的父母年歲大了尚失勞力,又沒有固定的退休金收入,經濟條件不能和城裏人相比。卻又怪了,農村習俗,為兒子娶媳婦,男方家庭都是要準備彩禮的。以現在上海農村的行情,至少2、3萬吧,上得了台麵的話,總要6到8萬。做爹娘的沒錢,知道兒子是賺大錢的,伸手向兒子要。當然兒子到底賺多少他們是猜不到的,如果知道了,定會嚇一跳。別看男孩子賺這麽多,高收入有高支出,平時大手大腳,東西都買名牌的,談了女朋友後開銷更大。隨後買房付按揭、搞裝修置家具、買婚戒定酒席……樣樣得自己來。到春節,他還沒湊齊6萬現金。錢沒交到父母手中,他父母就隻得拖延著不見親家。
送彩禮的習俗,城裏早不流行。大城市裏人都隻養一個,習慣上,男方準備婚房,所以男方家庭的負擔肯定要重一些。現在條件好的家庭多了,女方父母為孩子準備房子車子的也很多見,所以不成定論。無論怎樣吧,雙方父母憑自己的能力,不管多少,都會拿出一筆錢來“讚助”兒女。結個婚花錢像流水,單靠工作沒幾年的孩子的收入,怎辦得成這等大事?
討彩禮、收彩禮的現象之所以仍在廣大農村普遍流行,延續了多多少少的曆朝曆代,說到底還是貧窮造成的。農耕社會,討進媳婦除了炕上灶下繁衍子孫操持家務外,還實實在在地多了個勞動力。女方家庭討彩禮,為女兒想,添些行頭做些衣服,說不定就是這孩子今後一輩子穿戴的出客服飾了。為家庭想,討下的彩禮或許可以打兩年饑荒,或許可以為兒子的張羅婚事,那彩禮自然是必要討的。
城裏人說,收什麽彩禮,我們又不是賣女兒。農村人說,彩禮當然是要收的,難道我們白白養大個女兒送人?個人的立場不同,看問題的出發點就不同。至於我朋友的女兒,特地關照自己的父母,待親家見麵那天,他們拿出錢來,你們要替我收下,因為這錢,本來就是我男朋友拿出來的,不收下,說不定就落到了未來的公公婆婆的口袋裏去了。
在中國,付不起彩禮討不起老婆的男子肯定不止一個二個,哥用妹出嫁得到的彩禮換來個老婆的事並不是小說情景,出點錢從人販子手中買個老婆的情況也不再是什麽新聞。幾個兄弟共用一個老婆的事我隻是在小說裏看到過,現實生活中如果有的話我想那也僅是個例,我所知道的真實事例是叔接嫂的故事。
我師傅的老母,今年100歲了,還健健康康地安享著晚年。老太太當年婚後得一子,孩子尚幼,男人病亡了。從前女子不工作,男人一死,女人和幼子便無依無靠的了。亡人的弟弟未婚,由族裏人議定,叔叔接納了嫂子和侄兒,成立了新的家庭,他們隨後又生了個女兒。對的,那個女兒就是我師傅,現在已七十過五的她,每天都細心周到地服侍著自己的百歲老母。
過去的婚姻,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終生配偶的模樣如何,脾氣性格是好是壞,興趣誌向是否一致,全碰運氣。在沒有自由戀愛的那個時代,叔接嫂,嫂子的為人處世叔叔早看在眼裏,又省掉了下聘的彩禮,又負起了撫養哥哥的骨肉的義務,可謂一舉多得呢。
有這樣的說法:存在的總是合理的,不合理的遲早會不存在的。有點繞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合理的,所以已經不存在了,要彩禮也是不合理的,所以遲早也不會再存在。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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