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搬家了,首先想起的搬場公司就是“大眾”。都說搬場公司要請正宗的,否則的話,到點車不來或者小零小碎的東西少了些什麽或者在東西搬得不上不下時說要加錢,都是很傷腦筋的。“大眾”名氣響,成了李逵,冒名頂替的李鬼很多,覺得網上不可靠,特地撥了114查詢台得到了大眾的電話號碼。
電話打過去,是位男士接的,開口就問日腳定了伐,我回說還沒有,先谘詢一下問問價錢。對方口氣馬上不耐煩起來,勉強報了價,基本費280元,樓層費25元/層,說像我這樣總要七、八百元的。那不對,照他報價,兩者相加六百不到,還有的是什麽費用呢?我當然有疑慮,但不容我再問,對方口氣生硬地搶著說了:“阿拉忙來喜的,別人電話要打不進來了,等你有了日腳再詳細談好嘞。”吧嗒一聲,就把電話掛斷了。
我們是準定要搬家了才打電話的,日子早點晚點總有那麽一天,先打聽一下收費的依據很合情合理,何必那麽地不耐煩。俗話說店大欺客,這就是一例了。好在上海灘上正宗的搬場公司也不止大眾一家,李逵不願搭理我,那我可以找林衝呀找魯智深呀,死了張屠夫,不吃帶毛豬。
想起南市普育東路上有一家叫天天搬場的,我去大哥家經常路過,就直接找上門去了。那裏的幾位很客氣,客戶上門,本應如此。問清楚了要搬的家具,就說我家的東西不多,不用再加收費用的。於是報價,出車基本費290元,樓層費24元×12層(沒有電梯的,上下樓都計數收取樓層費),規定十公裏以外要加收公裏數,說我可能會超,就收個整數600元吧。發了張名片給我,讓我在日子定下後打電話過去預約就行了。我說擔心搬運工到時候出花樣要加錢,他們說不會的,讓我放心。又說公司在這兒經營都十年了,不會有什麽問題的。但願如此吧。
為什麽有這種擔心,是因為三年前我二哥他們搬家,叫的那家搬場公司不行。放在浴室的一瓶洗發液不見了,白白損失幾十元錢。侄子的鋼琴,屬“貴”“重”物品,是要另行收費的。那些搬運工想“下出籠”,就叫我們給他們公司打電話,假說工人們說的,樓道有障礙物,鋼琴無法搬出來,讓我們為此表示不滿。而後他們之中的領班就跟公司歎苦經,說想了辦法了,實在弄不出來啊什麽的。那架鋼琴自然是纖毫無損地搬到了新家,搬鋼琴的錢便由搬運工們私分了。
做搬運工這一行,多是農民工,有力氣沒文化,到城市謀生,憑體力吃飯。其實他們的辛苦我們也看到,到時候備好煙和瓶裝水那是必然。他們由搬場公司給工資和提成,現在用工,政府有最低工資的保障。如果在搬運過程中再動客戶的腦筋想多收錢,這種行為就惡劣了。希望我們不要碰到那種事。
201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