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放著一本我正在看的書,是葉永烈寫的《我的私人生活》,女兒隨口說了句,書名用《私人生活》,不大好吧。我說這沒什麽不妥呀,這本書是葉的自傳,自傳主要不就是寫自己的生活嘛,(當然還可能寫到他的配偶、祖輩、兒孫輩、師長同學、朋友熟人等等)。隨即我想起昨天讀到的一則報道,馬上從報紙堆裏找出來讀給女兒聽。
“年過半百的女明星丁嘉麗大曝自己的隱私,包括曾四次墮胎、觀看色情影片、婚後瞞著丈夫偷情等。丁嘉麗的這番講話在網上被瘋傳,並在網友中引起了激烈爭執……”不等我讀完,女兒搶過報紙,一看照片,立即說看過她演的某劇,嗬,原來這個人就叫丁嘉麗啊。
我說我想不通了,那人自己的生活一塌糊塗,做下傷風敗俗不道德的醜事,竟還拿出來在二千多年輕人的一個講座前一樁樁抖開來,就不知道難為情嗎?她真的是想以自己的“慘痛”經曆來教育旁人?女兒說我不懂經,說:“這叫炒作,原本你不認識她的吧,或者在影視裏看到過她卻叫不出她的名字的吧,現在怎麽樣,大家都知道這麽個人了,臭豆腐幹變成了糖炒栗子了”。女兒末尾的那句比喻讓我哈哈大笑起來。
真的哦,現在靠炒作揚名的例子太多了。沒有名聲的想靠炒作一舉成名,贏來名和利的雙重收獲,這還能讓人理解。但已經很有名氣的了,甚至在國際上都有點小名氣的了,也還處處不忘炒作來拔高自己,這就有點讓人不明白了。比如最近的“捐款門”事件,影星章子怡被查實她所應諾的給北川地震的捐款直到今日仍有部分尚未給付。為名聲虛報捐款數額然後賴賬的又何止章一個?又比如宋祖德之流,專靠誣陷、誹謗名人來吸引大眾的注意,達到自己揚名的目的。這種人是無賴,法律卻有點奈何他們不得,可笑可悲。
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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