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多個同事跟我講,我們的原單位最近鬧起了一樁賠償糾紛。
我們的原單位是國營老字號企業,自我們這一批老三屆的女職工(50足歲)退休開始,每年到年齡退休的人就不間斷,估計再過幾年,等那批老三屆的男職工也退休之後,這個退休高潮才會落下。等到了那個時候,原單位裏的正式職工也就所剩無幾了,因為後來經營形式改變,商場出租,單位的人員富足,1982年以後,就沒進過什麽新人。
想想也好沒意思,勤勤懇懇地幹了二、三十年,到退休時連一紙通知書都沒有,更別說歡送會了,日子一到,卡裏的工資變成了退休金,誰還不收拾東西走人?卻有幾個會吵會鬧的,去領導那兒擺困難說功勞的,一次不行再去一次,領導被她們搞得煩了,便暗地裏一次性地分別補償個一、二幾千元的。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像我們不會吵的,自然分文沒有。那拿到錢的,私下裏還炫耀,還慫恿要好的同事到退休時也去吵。也是,會吵的孩子多吃奶,不吵白不吵。
今年,又一位到退休年齡了,在旁人的鼓動下,退休前夕也去找領導了。她說自己工作一貫努力,她說也考出了三級營業員等一應證書。兩次談下來,領導放話了,說他們商量後決定給她200元補償費。這顯然比別人少了,那這點錢打發叫花子嗎?她當然不滿意,而且還非常氣憤。
那三級營業員的考核,是多年前的事了。1995年開始分批培訓,前二批培訓後考核通過了的人,拿到證書後就提高了崗位和技能津貼。而第三批,也是最後一批,人數最多,考試後就沒了聲息,隨後區公司解散了,這件事就不了了之。卻原來區公司解散前證書早己下達,在我們單位人事經理的手裏卡著呢,人事經理想必是按總經理的旨意行事,一直沒發下去。再後來人事經理也退休了,這疊證書最後還是發到了職工的手裏,但時過境遷,那時不讓你下崗好像已經是領導對你的恩惠了,沒有誰想到提出要調整崗位和技能津貼的事。
老百姓真是最好糊弄的,別看其中有些人會吵會鬧,都不在點子上,就憑那張三級營業員證書去勞動部門申訴一下,那花頭就大了。有內行人指點迷津,上訪一下,果然有戲。勞動部門的回複,從發證那月起,隻要在崗的,沒發的技能和崗位津貼,單位都應該給職工補足。如果單位不履行,職工可以提出上述,由勞動部門仲裁。
這回理直氣壯了,再找領導,領導吃癟,二種津貼各補38元,一月72元,一年就有912元。未退休的已退休的,大家奔走相告電話聯絡,人人都翻出塵封的證書去拿補償費,少則二、三千,多則一萬多,拿到這錢就好像是拾到了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了。
據說有人把證書丟棄了,聽說可以補錢,立馬花點錢去做了假證。現今這世道,別說這種一般的證件了,再精細點的也能仿造得惟妙惟肖。憑著假證,照樣如願以償。當領導的最怕的,是底下的人把簍子捅大,所以那筆補償費,也等於是一筆封口費了。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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