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一顆牙蛀了,前幾天去醫院。我閑著無事,陪同前往。一進診室,護士就塞過來一張紙,讓病者仔細閱讀後簽字。
那是一張口腔綜合科治療前的告知書,一共九條,涉及細微,語氣強硬,什麽必須如實回答醫師的詢問,否則自負其責……什麽麻醉時可能發生……什麽拔牙時可能發生……什麽潔牙時可能出現……,記都記不過來。引用第4條:阻生齒拔出,門診手術有可能出現出血、水腫、血腫形成,影響進食、語言甚至呼吸。(那血、那腫會多久?幾小時?幾天?為什麽不寫明白?)手術後可能損傷神經,引起暫時性或永久性的麵癱或麻木。(如果將永久性麵癱或麻木,終生痛苦,誰還拔那牙?)術後可能……(略了吧)
現在的醫生是不怕一萬,隻怕萬一,把萬一可能發生的情況都寫到了。真出了什麽事,醫生就可以兩手一攤,不是他的醫療水平臭,而是你的牙長得不好,事前說明過的,你自己簽過字的,與我們醫院無關。醫院的這一紙“告知”,實質上是一紙“霸王條款”,你有異議不簽字,他就不給你看病,你一旦簽字,就認同了條款所述。所以說真有什麽事發生,要告醫院的醫療事故,病者永遠處在弱勢地位,實在是很難得贏的。
女兒是補牙,補牙的風險相對少了很多,看條款涉及,一是麻醉反應,又一是藥材過敏反應,再一是腫痛和牙折的可能。我對女兒說,也別細看了,蛀牙總得補,簽字就是。
現在治牙,那醫療器械和專用躺椅都鳥槍換炮了,先進得很。很多治牙的材料,外包裝都是外文字,進口貨。女兒的那顆蛀牙時間拖得太久,蛀洞很深,打磨以後,要爛牙神經。治療過程中還要去X光室拍片,這也是我過去補牙是從來沒有“享受”過的。
牙被封填後,醫生開了些抗菌藥,又說麻藥的藥力過後會感到疼痛,等感到痛了才能吃東西。下午二點半女兒發短信給我,說三個多小時了,一直沒痛,那麽可以吃飯了嗎?傻女兒啊,太聽話了吧,醫生總喜歡誇大其辭,把預後說得嚴重些的,如果不痛,不顯出他的本領來了麽。我急著給女兒回複,快點吃飯呀,牙還沒治好,胃病倒要餓出來了。
昨天又去醫院,拔出封填物,再填入細細的鋼針樣東西,又拍X光片,最後嵌入水銀,補牙完成。二次醫治,收費七百多元。如果沒有醫保,補顆牙都要出身汗。這還沒完,醫生說了,這顆牙爛得太多,已不牢固,必須要裝個牙套,囑二星期後再去,找正畸科醫生。牙套費用大約一千元左右,不屬於醫保範圍,完全得自己掏腰包。哦,我的天,難怪有這麽一個順口溜說得好: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幾;讀不起,選個學校三萬起;住不起,一萬多元一平米;娶不起,沒房沒車誰跟你;病不起,藥費讓人脫層皮;死不起,火化下葬一萬幾。
醫生,一方麵在做著救死扶傷的工作,被人們稱作白衣天使,但另一方麵,醫院又是個靠病人贏利的單位,醫生在治病過程中必會考慮他的經濟利益。生存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弄不好就會輕前者重後者。醫院也真是個“生意”興隆的地方,你看那絡繹不絕的人流,太多的人平時比較節約,一旦有了病痛,立即想穿了,往外掏錢眉頭都不皺一下呢。
牙套,不準備去做了。以我的經驗,我左右上下的牙都補過,那時補牙水銀裏也不嵌東西也沒弄牙套,現在用的可是“鋼筋水泥”型的辦法。有幾顆也蛀得厲害,有一顆牙,醫生都說不能補了,在我要求下替我補完後,說那牙最多隻能用兩年,不照樣好好的用了十幾年?醫生的話,有時不必全信。
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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