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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半的陪審員

(2007-02-13 15:00:10) 下一個
不知是不幸還是萬幸,剛入籍沒幾天,我就收到了候選義務陪審員的通知。

  跟上司請假,上司不是很高興,問要幾天,我答通知上說一天或一個案子。一天就是說沒被選上或案子很短,一個案子就難說了,長者可達一個多月,象著名的OJ辛普森一案。

  我心裏有些忐忑,早聽說雖然當陪審員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但沒有一個雇主喜歡的,因為雇主依法要付全勤工資。有的雇主還讓雇員編理由設法逃避。據說這也不難,隻在遴選時表明一個偏激,不能出於公心的態度。

  我特意上公司的內部網址上查了公司有關陪審員的政策,發現雇主付工資也不是無限製的,我的公司至多隻付十天。如果庭審超過十天,我便真的是名副其實的“義務”陪審員了。

  既然“忠孝不能兩全”,我心裏打定主意,看案子大小:如果是持續個把月的謀殺案,我必須退避三舍,舍“忠”全“孝”,讓全家幾十天喝西北風我可承受不起;但如果是另一種情況,我自然當仁不讓。何樂而不為:給自己放兩天假,嚐試一下扮演上帝的快樂。我是個不甘寂寞的人,人生對我來說,就是一種體驗。

  在上法庭的前一天的下午五點過後,我打了那個指定電話。接到的是一個錄音通知,通知我第二天早上八點半到法院報到,就是說,我又“幸運”地通過了第二次計算機抽選。

  法院大樓是灰色的,七層高。通過安全檢測門,我和其他幾百個預備陪審員被集中到七層的大廳。那大廳裏居然還有個小小的早點部,出售甜麵包圈,果醬餅,橙汁,牛奶等。我坐在硬木椅子上,一邊吃著我的早點,一邊看眼前的投影電視,上麵正在放介紹陪審員的定義,職責,以及摘選過程的錄像。之後,我們便被三,五十個地叫到各個樓層的審判廳去。從九點半等到十一點,我才聽到我的名字,我正在後悔沒帶本小說來看。我們“義務”的時間價值給了“政府效率”最好的注解。

  我們一行四十人來到四層的法庭D門前,我有種不祥的感覺,“4D”,聽起來象“死定”,真真晦氣。十人一排,我們坐滿了旁聽席。今天的法官是個淺褐色頭發的中年女人,名叫朱麗。她向我們講解了下麵要進行的程序。顯然在決定陪審員名單之前,還有兩輪篩選,第一輪是普通問題(GENERAL)回答,第二輪是特殊性(SPECIFIC)問題回答。問題由已經坐在了前麵的原告和被告及他們的律師提出。其中的一個高高瘦瘦,風度翩翩的老頭(後來得知是被告)好生麵善,在電視上常見,竟是好萊塢的肥皂劇笑星何德,我先生是他的忠實影迷。我開始激動起來:“應該是個很有趣的案子。”

  通過第一輪“選拔賽”的問題,我感到這顯見是個經濟糾紛案,雖然詳情不到正審時是不得而知的,但也最多兩三天就能結案。我更來了情緒,有些躍躍欲試的勁頭。

  看起來原告是律師自己代表自己打這場官司,他最關心陪審團對這種做法的態度,我們中所有對此有保留意見的都“落選”了。我懷疑有些人為了逃避當陪審員而利用了這個機會,但這隻有上帝曉得了。第一輪下來,我們隻剩下了二十人。我開始緊張起來:已經過了五關,斬了六將,別再落個走麥城。雖然我的名字有些人念成“棄城”,我也名如其人,以保全身家性命為至上真理。在生活中我不以繳械逃跑為恥,反以為榮,雖然功敗垂成也會讓我頓足捶胸。

  這最後一輪“競選”著實不易,是一個一個地麵談(INTERVIEW),很多問題涉及個人隱私,讓人難堪。雖然我們之前都發誓要一切如實回答,一切保密,不出法庭之外,我心裏還是不停地打鼓。第一個向我提問的是朱麗,她先問我她念我的姓念得對不對,我說:“差不多,這個姓的念法和寫法是一致的,許多人想複雜了。不幸的是這不是我的姓,是我先生強塞給我的結婚禮物。”我的這個愚蠢的玩笑居然逗笑了何德和一些預備陪審員,雖然知道他們也許是出於禮貌,我還是對自己的幽默感有了點自信,於是緊張的神經開始舒緩下來。

  我知道,想入選陪審團,我必須表現出一碗水端平的公正態度,否則無論原告還是被告都能淘汰我的資格。我於是本著老祖宗的中庸之道,盡量不偏不倚地回答問題。有兩個問題我感覺可能對我有負麵影響,一是我不可回避我婆家有三個親戚是做律師的,二是我和我的信用卡公司有過債務爭執。

  那次跟運通卡(AMEX)的較勁是以我的折戢沉沙而告結束的,至今思之還讓我痛心疾首。無奈我必須對法庭如實匯報,包括一切細節。

  那還是若幹年前,網絡商業正方興未艾,我也正對金銀首飾神魂顛倒。我從一家叫SHOPTILLDROP的網站上給小姑買了個手鐲作為聖誕禮物。收到時發現與網上照片大相徑庭,還發現沒有退貨地址。我EMAIL幾十次要求退貨,總是被告知印有退貨地址的FEDEX信封已發出給我,我隻需耐性等待。我等不及,向他們要地址自行郵寄,又被告知他們公司政策不允許。

  這樣僵持不下一個多月,我才意識到這其實是個騙局。我打電話給運通卡消費者服務部,要求拒付。他們回答需要30天調查時間。一個月後,運通來信,說我欠的錢是有根有據的,必須馬上付清,並加上遲交費,$50漲到了$100。我氣怒交加,雖說$100不是什麽大數,但我有我的原則,我不能任人宰割,不蒸饅頭我也要爭口氣。打電話,寫信,上百回,毫無結果。我煩了,累了,我把那個手鐲和投訴信一起寄去運通的消費者服務部信箱。我知道我在意氣用事,但我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幾個月後,一家代表運通的催債公司打電話給我,說我現欠運通$350,我象當年的祥林嫂似的把那陳芝麻爛穀子的故事又對他們翻騰了一遍。又幾個月後,另一家催債公司打電話,說我的欠帳是$500,但我可以交$250消帳,我恨恨:“簡直是無賴!”於是我賭氣不理。

  兩年後,在我為房子申請低息再貸款(REFINANCE)時,運通再次噩夢還魂。我先生又剛好生意場上铩羽,賦閑在家,我的信用此時至關重要。運通已飄升到$900的舊帳讓我一愁莫展。權衡利弊,丟車保帥,我向運通投降了,一張$900的支票省了我每月上千的房屋貸款利息,這白旗是不得已插出來的。對我那些以省錢為天職的同胞們,我隻有打落門牙肚裏吞,胳膊折了藏在袖子裏,不然他們非笑掉大牙不可。

  一周後運通的來信竟讓我哭笑不得,上麵不是感謝,而是嚴責我逾期不付帳的卑劣行為,說即便如此,我的信用史上也將永遠蒙上汙點。真是癩蛤蟆落在腳麵上,不咬人惡心人。殺人不過頭點地,運通對我“這號人”大概是恨得牙長三尺了。對運通的敲詐勒索之能事,我也歎為觀止了。

  為了能入選陪審團,我得把個人情緒掩藏好,做出公正的姿態。我盡量輕描淡寫地敘述我的故事,特別強調結果是各得其所的圓滿。雖然心裏暗暗咬牙切齒:“對運通當然是圓滿,世上哪去放這樣的高利貸?百分之千的利潤。”

  經過十幾分鍾的斟酌討論,他們確定了陪審團的名單,我坐上了陪審團12把交椅的第七把。朱麗宣布午飯後開庭。

  法院大樓的第二層是食堂。在那裏,我和一個叫戴衛的陪審員攀談起來。他告訴我,一旦當過陪審員,你就進了資料庫,鬼使神差般,每一兩年你都可能被抽上一回,而有些人卻一輩子都輪不上。他曾被抽上一個大謀殺案,正在他開始新工作的當口,搞得他差點兒丟了飯碗。

  開庭伊始,由原告律師史密斯介紹案子的由來和背景,再由被告律師作必要性補充。聽完整個故事,我象泄了氣的皮球,真有一種拂袖而去的衝動。

  故事原委是這樣的:兩年前的夏天,何德從加州來本城看球賽,認識了莫非小姐,立刻墜入愛河。三個月後,他們訂了婚。莫非小姐得到了一枚價值15萬美元的5克拉的巨型訂婚戒指。何德還為未來新家在本城置下了豪宅。何德回加州後,不知通過什麽渠道了解到莫非“這個女人不簡單”,石榴裙下男人如織。惱羞成怒之下,何德毅然解除了婚約。莫非小姐卻舍不得那顆巨鑽,於是何德告上了法庭。他委托了比爾和史密斯律師事務所代辦。十一個月中付了八萬多的律師費,何德還沒見到那鑽戒的影子。何德惱了,他辭掉了史密斯,最後的一萬一的賬單他也隻付了九千,並附上一封信,“不服,告我!”何德啟用了本地的另一家律師樓,它的效率和價錢成正比,隻兩個月,何德拿回了鑽戒。雖然他為此花了二十八萬,他認為每一分都用得其所。史密斯也應戰何德那封信的挑釁,真的為這兩千塊起訴了。迄今為止,史密斯的訴訟費用已達五萬元,他已經是騎虎難下了。這也就是我們這十二個人相聚於此的原因。

  這故事讓我目瞪口呆:上帝啊,我們十二個人,放下工作,拋閃妻兒,以為來到這裏一盡作為公民的至高崇尚的職責,卻是用養家糊口的寶貴時間來陪這兩個明顯錢比理智多得多(MORE MONEY THAN SENCE)的瘋子玩一把鬥氣爭風的遊戲。

  史密斯義正詞嚴地質問何德:“用28萬換回15萬,值嗎?”“值!”何德斬釘截鐵,“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問題(PRINCIPLE MATTERS)。你用5萬討兩千的債,就值嗎?”何德反唇相譏。“我要討回的是公道。”史密斯回答。

  我記得先生的二哥,DC一家高科技公司的總裁也曾說過這句話。一年前,他借大嫂律師樓之助勝訴了一家德國公司,搞得那家德國公司竟至破產。因此除了拉了一百萬虧空,這個官司也沒給他帶來任何實際經濟效益。他當時就是講了這句話。

  我在心裏歎息:在我們這個世界上法律和公正體係最健全的美國,所謂原則,所謂真理,所謂公道,也都是富人的奢侈品,都是有價的。除了少了個“左右各打二十大板”的老爺,照樣是“衙門口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公正”的“質量”取決於律師的伶牙俐齒和巧舌如簧。我自信我也有過原則,也尋求過真理,我更渴望公道,但我負擔不起它們的價格。十幾年在美國的摸爬滾打,生存是第一位的。對於運通的惡劣服務,我曾投訴過良好商業公署(BETTER BUSINESS BUREAU),但如泥牛入海;我也曾試過小型調解法庭,同樣毫無結果。我沒有能力,也不會喪心病狂到花一萬律師費去討$900的公道。所以在運通的咄咄淫威下,無論多麽苦大仇深,我還是屈服了。我買不起真理和原則,就隻有忍氣吞聲。

  一下午的法庭聽證是這麽繁瑣,冗長和無聊,我忘記了在發給我的筆記本上寫要點,大瞪著眼睛卻半睡半醒。看其他陪審員,也和我相差無幾。我心裏好笑:我們這些自己都享受不起“公正”的人,卻要給別人“公正”,豈不笑煞人也。

  雖然我有三個親戚是律師,但我對律師卻深惡痛絕,我認為他們不過是一群搖唇鼓舌,投機取巧的職業騙子。所以我心裏已經先入為主的偏向何德了。而那一下午史密斯大律師的表現也讓人失望和詫異。看上去他與何德年紀不過伯仲之間。作為被告的何德瀟灑自然,而史密斯顯得憔悴衰老不說,還有些語無倫次。他不斷口誤,有時不得不重複三遍,我疑惑他史大律師不過是扯大旗作虎皮,盛名之下,其實難副。

  臨離開法院時,朱麗囑咐我們回去不要與家人討論此案,她恐怕別人的觀點會影響我們的判斷。

  第二天上午九點,我們準時到達,聚集在法庭旁邊的陪審團會議室裏一邊喝咖啡,談論案子,一邊等候開庭。快兩個小時了,才見朱麗露麵。她說庭審暫停,因為史大律師心髒病複發,被緊急送去醫院。無怪乎他昨天下午表現那麽異常,不知道這場官司的最終結果會怎樣,他隻怕是賠了夫人還要折兵。朱麗和我們每個人握手告別。我在尋思是否回公司再上半天班。

  兩個星期後,我收到了朱麗的一封感謝信和一張$50的支票,那是兩天的陪審員補貼。我又想起朱麗臨別時說的一句話:“HOW MUCH PRINCIPLE CAN YOU AFF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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