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4)
搬家就是事多:打包,找搬家公司,通知電氣公司,電話,Internet公司停這邊,
開那邊;通知銀行,信用卡公司換地址;通知郵局轉新地址;通知學區, 。。。。。。。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頭痛的事,就是打掃衛生。過去住公寓,房子不大,自己打掃
雖然累點,還可以對付。現在租house, 沒有那個時間和力氣了,那就聯係Cleaning
公司來打掃好了。
七月底真不是個搬家的好日子,尤其今年天氣很熱,外麵90多到100多度,裏麵因為
空調不好,加上房子太老,密閉很差,溫度降到85,6度就下不去了。曾經向房東反
映過,但他不願意來修,每年夏天都有很多天我們隻能待在地下室。現在終於要搬
走了,不再受這份罪了。
提前一個多月,我在黃頁上的House cleaning下麵找到附近的cleaning公司,一個
一個打過去。一圈下來,覺得兩家公司的報價合理,而且他們在BBB都有記錄,評分
也都是B。兩家都不願意親自來看,但都宣稱他們的估價一向很準,實際費用不會有
什麽出入。
搬家是星期五,兩家公司周末都不做事,本來就算了的,但Barbara後來主動打電話
來說她們可以周五下午三點以後來,到那時應該搬得差不多了,而她根據我說的情
況,說派兩個女士來,隻需要2.5小時,所以時間也夠了。她說兩人一小時為$79元。
我覺得2.5小時可能不夠,主動告訴她說我的抽煙機很大,也很髒,你可能需要多一
點的時間來打掃。她說:“那就到三小時吧”。我說:“給你再加半小時,3.5小時,
不到$280,按$280算,不過必須封頂”。B女士說沒有問題,絕對不會超過$280。
我想這樣好,要求她給我一個書麵的confirmation信, 或郵件, 寫好時間,費用,
和包幹的條件。她答應了。
等了一星期也沒有見她的email。打電話去催,她說馬上送。又過了幾天,她送了一
個email, 說了時間,但沒有說費用。再打了電話給她,卻總沒有人接。我當時已經
沒有時間再找其它公司了,也相信她應該不會亂來。
星期五搬家公司來搬家,一切順利。下午三點半,第二趟準備得差不多的時候,Barbara女
士來電話說,她的一撥人還在別人那裏沒有做完,另外一撥在法院打公司,所以要
晚一小時來。到了四點半,她又來電話說:“還得晚點來”。但了五點半,她說:
“今天來不了了,明天吧”。我沒有料到會這樣,但也沒有辦法。
星期六中午才來。來了一白一黑兩個女士。那位黑人女士還比較會做,也還勤快。
但那位白人人女士就差很多了,不怎麽會,而且老是停下來休息。我想反正說好了
$280包幹的,你做快做慢沒有關係。我知道她有孩子,還給她兩個小孩玩具,她很
高興。
她們先打掃容易的。我也理解,這樣見效快。看見她們太慢了,我就幫助把一些東
西丟出去,減少她們的負擔。後來幹脆自己打掃了車庫,還幫她們打掃地下室,洗
衣房,還有太陽房。雖然她們包幹了,我幫幫也無妨,不然她們做不完我明天交不
了房子。不過,就是這樣,那些難打掃的,比如油煙機,爐灶她們都沒有去碰,冰
箱打掃了一下,但根本就沒有搞幹淨。
五點四十幾,我還在做,但她們停下來了。黑人女士坐在窗台上,白人女士把東西
搬上車。我以為她們要休息一下,但黑人女士說:“今天做不完了,我們下周再來”。
我說:“我明天得交鑰匙,不可能等下周了”。她說“對不起,我們星期天不上班”。
說好了昨天來,包幹做完,結果昨天不來,今天也拖到12點多才來。做不完就不管
了,怎麽能這樣?
我還在納悶,黑人女士拿出一張紙,對我說“我們幹了六小時,每小時79美元,一
共474美元。交錢吧!”。
我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誰說按小時算了?我和你們老板說好了,$280包幹的”。
黑人女士說:“我打電話給我們老板,看她怎麽說?”
電話接通了,黑人女士對著電話說:“我們幹了六小時,一共474美元。但他說是$280包
幹的,不按小時算”。不一會兒,黑人女士把她的手機給我:“我們老板要和你說
話”。
我拿過電話對Barbara女士說:“我們不是說好了,$280包幹嗎?你怎麽突然又變成
按小時算了?”。Barbara一口否認說我們有包幹的協議,堅持要我付$474。我說:
“這不對,我們有協議在先的。而且你們根本就沒有做完。我一直在這裏,她們做
了多少我很清楚。時間最多就五個半小時,有一位女士根本就沒有怎麽幹”。她見
我理直氣壯,覺得說服不了我,就讓我把手機給黑人女士。
黑人女士哼哼了幾句。掛了電話,然後熟練地按了幾個鍵。不一會兒,電話通了。
隻見她斷斷續續地說:“是的,我們需要幫助,。。。。。。,他欠我們的錢不肯
付。這裏是G街21號”。我不解地問:“你打給誰?”。她說:“警察”。
我大為驚訝:“你怎麽叫警察?”。她說“我們老板讓我打的”。我真還沒有料到
她們有這一手,這事要管也是法院的事,把警察喊來做什麽?
一直在外麵白人人女士這時探頭進來說,家裏有孩子,要先走了。黑人女士說:
“你走吧”。白人女士拿著我給她的玩具走了。
幾分鍾,有人敲門。我開開門,見門外站著一位中年警察,我示意讓他進來。
“怎麽回事?”。他先問黑人女士,然後又問我。
警察聽完了,對我們說:“這不是警察管的事”(This is not a police issue)”。
黑人女士一看警察要走的樣子,趕緊說“你等一下”,然後給老板打電話。接通後,
聊了幾句,把手機遞給警察說:“我們老板要和你說話”。警察接過電話,說了幾
句趕緊拿著電話出去了。
5,6分鍾後,警察回來了。對我說:“你今天必須付$474給她們,要不然我會逮捕
你”。
不好意思,沒有文章一次都放上來。
除了很少的幾篇很長的文章,我大多一次post全文。但是曾經有幾個讀者反應我的文章太長,沒有看完。比如我寫的“轉學的故事”,“大教授的小動作”,其實很好,可能稍微長了,結果看的人比那些短文少多了。
現在的人大多喜歡看短文,有耐心的不多了。所以這次就猶豫沒有一次放上來。其實這就是一半了,還有一半就完了。
一個故事要拖N集寫!樓主應該受了不少委屈,該有不吐不快的心情吧,還有耐性在這寫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