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4)
“友好鄰居”雖然暫停驅逐了,但並沒有撤銷驅逐令,而是把它當成一件威攝的利
劍,懸在老黃頭上。如果老黃膽敢不服從,比如不肯交法庭費,他們就可以隨時啟
動驅逐程序將老黃趕到大街上去。
老黃不願惹事生非,也不想“賴”在“友好家庭”的房子裏。他開始積極地開始找
房子,想盡快地搬出去。
因為“友好鄰居”已經將學校附近的大部分房子都買下來了,他不想也不能再找
“友好鄰居”的房子住了。但非“友好鄰居”的房子不多,而且大多數離校園比較
遠,周圍是治安欠佳的社區。他沒有別的選擇,也隻能在那些房子裏找了。
美國同學聽說老黃差點被驅逐都大吃一驚,紛紛表示“友好鄰居”做得太過份了。
想不到一個M大學的機構,如此對待M大學的學生。大家鼓勵老黃去找法律谘詢,看
有沒有辦法解脫驅逐令的威脅。
不久,一個美國同學打聽到P市有一個機構叫做“Legal Aid”,是幫助窮人打官司
的。她給了老黃電話號碼,讓他去聯係一下。
老黃打電話過去詢問,對方問老黃年收入多少?老黃靠TA獎學金過活,一年不到一
萬美元,在貧困線以下。對方一聽馬上說,你可以來與我們的counselor 談。最後
安排老黃後天上午見counselor。
那天一早,老黃帶了那些見“友好鄰居”時帶的材料,按照給的地址,找到了Downtown
的一條偏僻接到的一棟老樓房。Legal Aid是在二樓。老黃進門後走到接待台前登了
記,填了表,然後進裏麵的Waiting Room坐下來等。Waiting Room人很多,大多數
是黑人,幾個白人藍領,他是唯一的亞裔。有三個counselors在裏麵小間谘詢。他
被告知谘詢是免費的。
等了半個小時,老黃聽到叫他的名字了。他站起身走進一間屋子,一張桌子後麵坐
著一個四十幾歲的白人,麵色和藹,中等身材,穿著一間襯衣,沒有打領帶,上麵
的兩粒扣子沒有扣,頭發也比較淩亂。他點頭和老黃打了招呼,請他坐下。
他介紹說他叫Mark,問老黃發生了什麽事,需要什麽樣的幫助。老黃簡單地把被驅
逐的事情說了一下,以及他在Dave的幫助下和“友好鄰居”交涉的結果,他說“友
好鄰居”仍然沒有撤銷驅逐令,他想來谘詢一下有沒有可能可以取消驅逐令。
Mark拿著他的表看了看,然後問:“你是公民嗎?”,見老黃搖頭,他又問:“那
你帶綠卡來了嗎,或者你記得你綠卡A number是多少?”。老黃說:“我沒有綠卡,
我是F1學生簽證”。Mark顯得有點吃驚:“誰叫你來的?”。老黃說是M大學的朋友
介紹的,說你們是為低收入的群體服務的。Mark說:“沒錯,我們是為低收入的民
眾服務的,但必須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因為我們是美國政府的部門,按規定我
是不能為你谘詢的”。
老黃有點茫然,說了聲:“對不起,我不知道”,準備起身告辭。Mark看著他那失
望的神態,猶豫了一下說:“這樣吧,你先回去。我到下午會有空閑一點,我抽空
給Dave打個電話,看看能不能給你一個建議。這表上有你的電話,我會給你打電話”。
老黃道了謝離開了。
回家的路上老黃一方麵感到美國社會對窮人的關心,一方麵感慨自己連美國的窮人
都不如。不過覺得這個Mark好像還是一個好心人,至少還願意幫他一下。
當天沒有電話,直到第二天下午,Mark才打電話來。他先表示歉意,說昨天太忙,
沒有時間給Dave打電話,今天才打。說和Dave談了一個多小時,基本情況都知道了。
他說他和Dave一樣,都很同情老黃的處境,而且認為“友好家庭”做沒有道理。這
次他覺得老黃如果他出庭,出示交了錢的證據,法庭肯定會駁回“友好鄰居”的起
訴,更不會有驅逐令,也不用交那法庭費,因為“友好鄰居”輸了。但因為你老黃
沒有出庭,從法律上講,沒有出庭就自動輸了。
理論上你可以請求法庭重新審理,因為你可以辯解說,當然也是實情,你不懂法律,
以為交了錢就沒有事了,所以才沒有出庭。有些法官可能會考慮作為一個外國留學
生,可能誤解美國法律,同意重新審理,這樣他會下令暫時停止驅逐程序。但有些
法官可能認為法律就是法律,外國人也好,美國人也好,你沒有來就是輸了,會不
同意重新審理。他感覺這種法官可能更多,所以有很大風險。而且即使法官同意重
新審理,他下達暫停驅逐法庭令的通知需要時間送達警察局,一般至少需要24小時,
而警察局接到通知,再通知執行警官又有幾個小時的滯後,在這個期間,“友好鄰
居”可以隨時要求執行警官執行驅逐令。
Mark接著說,現在“友好家庭”說隻要你交$76,就永久撤銷驅逐令,你應該考慮。
你損失$76,但得到了平安。雖然你會覺得冤枉,我也覺得你不應該交這錢,但社會
上很多事是沒有辦法的,你有時為了大局而不得不作些妥協。我看得多了,比你更
冤枉的多了,常常也沒有辦法,隻能吃點虧,避免更大的損失。Dave也是這麽看的。
你好好想想吧,用$76買一個安寧,還是值得的。
最後Mark說,有問題可以找Dave, 他很關心你,真的為你好。
放下電話,老黃若有所思。錢其實不多,但他覺得憋著氣,尤其想起G先生那副咄咄
逼人的嘴臉,他就很生氣。不過如果硬要去法庭要求重新審理,勝算不大,風險不
小。好吧,我過去也不是沒有吃過虧,這次也就算再吃一次虧了,學到一個教訓。
不就是點錢嗎,就算丟掉了。
不久他收到法庭的賬單,在截至日期的前三天,他把支票寄走了,心裏卻是堵得慌。
他去運動場跑步,一直跑到自己跑不動了才回家,洗了澡,吃點東西早早上床蒙頭
就睡,直到第二天早晨才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