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英雄人物 生命價值
(2007-12-31 2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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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懂事起,就聽說英雄人物。上學後,更是接受各式英雄主義的教育。先是革命英雄,有紅軍時期的,抗戰時期的,解放戰爭時期的,朝鮮戰爭時期的,還有和平建設時期的 ;後來又知道了草莽英雄,比如揭露投降派的李逵,以及打老虎的武鬆。
對於革命英雄,雖說當年是不加思索地肅然起敬,現在仔細想一想,還是覺得他們確實可敬,特別是他們對於持守信念的執著和勇氣。但是從小就被教導要去學習英雄人物舍身忘死,接二連三地接受畫麵,文字,以及說教,會有什麽潛在的影響呢?是否在接受拋頭顱,灑熱血的同時,忽略了“生命誠可貴” ?
至於草莽英雄,現在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以武鬆為例,他用兩隻拳頭打了隻老虎,但他的雙手卻殺了更多的人。大約在 1983 年,電視劇 << 武鬆 >> 在全國熱烈播出。其中一集關於武鬆報仇,殺了蔣門神等。隨後,蘸著死者的血,“去白粉壁上,大寫下八字道:殺人者,打虎武鬆也。” 當年的畫麵,如今還是能想起來。也記得有的評書說到這一段,還加上一句,英雄敢做敢當。可他做的是什麽呢?除殺了“仇人”外,還有很多無辜的人。把這樣的人宣傳成為英雄,怎能尊重他人的生命呢?而改變對草莽“英雄” 的看法,我自己是花了很長的時間。
在北美生活多年,常常覺得老美把人的生命看得很重,有時甚至讓人難以理解。為什麽對生命的看法會有很大的反差呢?於是想到了英雄人物及其影響。覺得有必要重新思考生命價值。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是自尊自信以及彼此尊重的基礎。多年來,印象中覺得美國《獨立宣言》有句話,“人人平等”。因為這句話並不陌生,也就沒放在心上。不久前才發現,其實原文是“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相信人是創造者所造,正是尊重生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