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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虎總關於神性的觀點

(2012-12-01 16:45:01) 下一個

虎總對於東西方文明或者宗教文化中的神性做了蠻有意思的闡述與比較,對此我有點不同意見。沒有那麽多的時間與知識,我想就簡單地講幾點。



首先,我想東西方文明中的所謂神性最大的不同就是,西方文明把神捧在高高在上,世人對神就是敬畏。東方文明,尤其是扭曲了的儒家文化,一直在努力把神虛幻化,同時強調營造神在人間的代理人的權威,代代相傳地進行造神運動。



聖經的舊約部分,經常有人稱作”律法的時代”,雷霆大大多於雨露,通篇就是世人應該如何敬畏神,敬畏神的律法,加上無數正反例子。新約部分,往往被稱為“恩典的時代”,幾乎隻有雨露沒有雷霆。 但是完整的來看,就是你必須敬畏神的規矩,感謝神的恩典。神在上,世人在下,而世人間唯一的區別就是愛神的與不愛神的,而不是各種身份地位。聖經裏有一句很重要的話,“There is no one righteous, not even one”,從本質上否定了把人捧為神的可能性,換言之,就是沒有一個好東西,都要用規矩製約著。



盡管孔子他老人家說過,“子不語怪力亂神”,但是儒家文化被不斷扭曲後,千千萬萬的人都踴躍加入造神運動。所謂的天子就是這樣的產物,老天的兒子,就是神的兒子,一切都是與生俱來的,比如萬曆這樣的貨色也是神的旨意代表。這樣一來,造神的功臣們,不敢說也是神或者神的兒子,但至少也是貼心人代言人,吃香的喝辣的總是沒問題的。就這麽一批一批地造,一批一批地換,所謂敬畏天地鬼神,倒不如說時時琢磨著利用神,至少也掛個神名賣點自家的各種貨色。那麽哪裏來的敬畏神,更不用說敬畏律法與規則了。



所謂的人人有神性,其實就是誰都沒有,隻需要s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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