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廣東人黃廣銳如何洗錢
(2007-05-13 17:18:17)
下一個
有將近五年時間,黃錫填帶著他的15個兄弟姐妹一直出沒在中越邊境。
他們喜歡夜幕下飛行的感覺。在他們的私家飛行器——一個具有五台發動機的大飛艇上,每一次都裝滿了從越南精心挑選的“南洋雙喜”,555等各種品牌的香煙,有時候還帶上些柴油。
從越南四屯飛過北部灣海域,黃錫填的目的地是廣西合浦縣的一個海邊蝦塘。鄭繼明是蝦塘的主人。很多晚上,他就在蝦塘碼頭等候飛艇降落。蝦場辦公樓頂安了一台雷達,專門用於監控海關、海警等執法部門的出警情況。安全卸貨後,貨物被裝上貨車運到廣州、深圳、湛江等地,賣給了更多的人。
黃錫填很繁忙,5年來多次飛行,從越南走私過境的香煙有4.7萬件,他們手裏有了1.7億人民幣。但有再多的錢,他們也不放心——畢竟這些錢是黑色的。
黃廣銳是他們真正的財神。隻有經過黃廣銳的手,這些錢才能成為黃錫填們的合法收入。洗錢——黃廣銳從事的“黑色產業”,正日漸成為僅次於外匯和石油的世界第三大商業活動。2003年5月至2004年8月,黃廣銳的戰績是1.12億。
現在,美好生活都結束了。今年8月23日,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分別判處黃錫填等其他15名被告人死緩和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黃廣銳以洗錢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沒收違法所得100萬人民幣和罰金600萬人民幣。
而黃廣銳還創造了一個“首例”——這是自1997年新修訂的刑法增設洗錢罪以來,中國以走私罪作為上遊犯罪的首例以洗錢罪定罪的案宗。財政部統計顯示,中國每年被“洗”到境外的黑錢高達2000億元人民幣。
“浸泡”
這不是誰都能幹的活兒——洗錢需要跟金融機構接觸,讓貨幣的流通從地下轉到地上,變成合法所得,需要一係列複雜的技術。在這個行當裏,有律師、會計師、審計師、金融顧問等許多具有專門知識和技能的專業玩家。
1972年出生的黃廣銳還算得上專業對口。1990年至1993年,他在廣東國際金融學校讀書,之後5年一直在深圳某銀行支行工作,1998年辭職後,憑借對銀行資金流轉業務的了如指掌,搖身變成洗錢高手。
黃廣銳幹的活兒符合經典的洗錢程序——“處置、分層和融合”的洗錢周期,以洗衣服來形容,它們又稱為“浸泡、搓洗和甩幹”階段。
最開始是浸泡階段——把非法收入存入金融係統,入正常流通渠道,洗白非法收入的第一步。銀行往來賬、郵政匯票、旅行支票和其它流通工具都是重要的方法。
正常情況下,一筆巨款存入銀行會引發監管部門的注意。黃廣銳也沒有太多的辦法。他采用的是最為普通的手段——以虛假身份在當地兩家銀行的支行開設“黃慧娟”、“黃娟華”、“鄭木雄”、“黃漢炎”、“戴巧珠”、“張錦場”、“鍾麗蓉”、“鄭學熙”等多達幾十個的銀行賬戶。
這些賬戶都有荒誕的麵目。其中部分是黃廣銳對親戚身份證資料稍作改變後進行開戶。例如戶名為“黃娟華”的開戶身份證複印件上照片,實際上是黃廣銳妻子黃海璿的堂妹黃曉燕,但身份證的姓名、住址等其他情況與黃曉燕實際情況不相符。戶名為“黃慧娟”的開戶身份證複印件上的照片是黃海璿,但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與黃海璿實際情況不相符。
湛江的“陳老板”將走私煙分別運到廣州、深圳等地交給其指定的鋪麵銷售,包括賣煙檔口和茶葉鋪。之後,各地負責銷售走私煙的人員將結算後的煙款,利用金融機構龐大、分布廣泛,具有通存通兌功能的計算機網絡係統匯入黃廣銳設立的虛假戶頭。
國際的洗錢老手們都知道,浸泡階段是最脆弱最容易被發現的。但黃廣銳足夠幸運。司法部門說,他光臨的兩個當地銀行臨櫃人員缺乏足夠的敏感性,客戶盡職調查義務停留在資料形式審核層麵,近乎虛設。
身份審查還隻是第一個環節,如果要及早揭穿發現“浸泡”,隻需要對個人戶頭的頻繁進出多留神。
通常,虛假個人銀行賬戶的資金交易普遍具有頻繁大進大出的特征。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2月27日間,名為“黃慧娟”的活期一本通存款賬戶共發生收付資金73筆,累計金額3835萬元。僅2003年8月8日一天,5筆交易金額就高達400萬元。
不過,在廣州和深圳這樣的發達地區,一個存款帳戶一年進出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資金交易並不足為奇。這給了黃廣銳最好的隱蔽。
“搓洗”和“甩幹”
浸泡完成,接下來就“搓洗”——使黑錢與其不正當的來源脫離。黑錢進入到銀行係統以後,盡量多地變換賬戶,或者在他們設在的控股公司之間出出入入,造成一個令任何審計查賬都無可奈何的複雜的財務交易網,使黑錢離犯罪源頭越來越遠。
黃廣銳設立的虛假賬戶中,資金出入往往是在當日或次日完成。即一旦黃錫填等將資金分散轉存入黃廣銳提供的上述賬號,黃廣銳就會在當天或次日親自或指使他人協助從上述銀行賬戶將這些走私煙款分散提現,或轉賬至高展坤、王裏妹等人的銀行賬戶後提現,銀行賬戶僅留少量餘額。
之後,這些錢轉到黃錫填等指定的香港信興國際貿易公司和永興國際貿易公司等賬戶。搓洗之後,黑錢就已經洗白變成黃錫填等安心使用的錢了。
至今尚未歸案“阿南”則是人民幣港幣間進行兌換的重要中轉角色,對於黃廣銳而言,隻需在境內將人民幣現金交給“阿南”就已完成了資金跨境轉移,也完成了他掙錢的重要環節。
其實,在2000年底前,黃廣銳並不知“阿南”為何許人。之後他經人介紹認識“阿南”,並經其幫人向境外付匯賺取差價。但在初期的小額人民幣兌換中,“阿南”並不直接接觸黃廣銳。
事情轉折點出現在2002年以後。當時,由於匯來的走私款數額較大,黃廣銳開始直接找“阿南”兌換港幣。
在取現時,黃廣銳和“阿南”之間有固定的手續費結算方式。黃錫填、黃楚東打電話詢問黃廣銳當天的匯率(非官方匯率,高於銀行公布的官方匯率,具體根據當時的港幣供應情況而定),並按黃廣銳所報的匯率付人民幣給黃廣銳,黃廣銳則按“阿南”所報的匯率向“阿南”付現,從中賺取匯率差價。
換成港幣後,“阿南”通過地下錢莊將走私款轉到黃錫填等提供的香港“信興國際貿易公司”和“永興國際貿易公司”賬戶。
司法機關說,利用地下錢莊進行跨境資金轉移,由於親手操辦的“阿南”未歸案,因此確切的操作手法對外人來講,依然是一個謎。而黃廣銳和“阿南”間詳細的交易情況,因為缺少單據等證據資料而無法查證。
黃廣銳說,他要做的,隻是把人民幣現金交給“阿南”。他估計,“阿南”在換匯方麵可能與境內的某合資廠有染,通常“阿南”與合資廠商定一定的匯率後,就向廠方提供人民幣(現金),合資廠(或外資廠)就在香港將相應的港幣付到指定的賬戶。
此外,黃廣銳還透露了另外幾種地下錢莊的活動情況——在境內直接用人民幣兌換成港幣現鈔,通過“水客”轉到香港賬戶;國內的人賭香港馬、六合彩贏了港幣交給“阿南”,再由其在境內付人民幣給這些人;在境外收取走私犯罪分子銷貨後收到的港幣,在境內按一定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相關人員。
和黃錫填等一樣最終獲得洗白的走私款的,還有走私的源頭——越南供貨商張澤醇。
為轉賬方便,黃廣銳與張澤醇的貨款結算,通常由張通過手機短信將香港的銀行賬戶發給黃錫填,由黃錫填聯係黃廣銳,將100萬元或50萬元的整數港幣匯到張的香港賬戶。貨款一般當天到賬,而張澤醇收到貨款後才發貨。
如此一番周折,洗錢已經進入了最後的“甩幹”階段,或者說是回收和匯總資金的階段。和合法的資金一塊,洗過的錢重返流通領域。
1個多億,過去五年黃錫填帶著他的15個兄弟姐妹靠走私掙到的黑錢,現在已是清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