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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將是誰的消協?

(2007-04-16 11:22:47) 下一個

中消協正在悄然“變身”

——這個在中國牽涉人數最多的協會組織,不僅吃上了“皇糧”,而且還醞釀著一場職責上重大的改變:將從直接幫助消費者維權的“事後維權”轉向“事前預警”。然而,中消協的“變身”同樣遭到質疑。業內人士警告說:“如果中消協由此而走向承接公權力來體現對消保運動的引導,那將是中消協被廣大消費者否定之日。”

  記者獲悉,從2007財政年度開始,中消協全年所有的運營費用將全部從中央財政撥付的750萬元資金中支取——當中國內地眾多的協會組織尚在因“社會籌資”而倍感艱難與困惑的時候,中消協卻已吃上了“皇糧”。

  迄今為止,能夠享受這一“待遇”的,在中國內地隻有中消協一家。

  “歐典地板事件”讓中消協因禍得福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消協能夠吃上“皇糧”,還是從“歐典地板事件”中“因禍得福”的。業內人士分析說,如果沒有那次事件以及隨後“3·15標誌”的壽終正寢,想吃“皇糧”恐怕還要等上一陣子。

  2006年遭到央視曝光,並且引起社會軒然大波的歐典地板,擁有中消協授予的“3·15標誌”。記者了解到,該獎項設立於2000年,“除了這個發牌,中消協基本沒有其他的社會籌資渠道。”一位中消協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

  這位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歐典事件”後,國家工商總局主要領導專門要求中消協對此事進行匯報。在匯報中,中消協的“社會籌資”問題及道德風險被擺上“桌麵”,而這也恰是中消協“因禍得福”的開始。

  中消協的社會籌資實際誕生於“差額撥款”的財政製度之下。自1984年正式成立以來,中消協的財務製度便是由中消協上報全年運營所需費用預算,財政部批準,而後由中央財政撥付其中一定比例的資金——即為差額撥付,剩餘所需經費,由中消協自行解決。

  然而,中消協若要履行正常的協會職能,其業務活動也必須有經費支撐,“這部分缺口一度就是靠‘3·15標誌’的活動籌集。”上述中消協內部人士對記者說。

  記者掌握的情況表明,“3·15標誌”的授牌前調查,主要是根據對該企業的社會榮譽和投訴情況來確定,但由於缺乏必要的資金、技術手段,無法對企業進行周密的調研和檢測,隻能要求企業獲得“3·15標誌”後,承諾保證產品和服務質量,當出現消費爭議時主動解決。因此,存在著一定的“道德風險”,“歐典地板事件”亦是如此。

  在聽取包含上述情況的匯報之後,國家工商總局分管領導做出指示,要求中消協不要再進行此類授牌活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消協授予企業“3·15標誌”活動自2006年下半年壽終正寢,但它為中消協換來的,卻是期盼已久的“皇糧”待遇。

  從“事後維權”轉向“事前預警”

  據悉,獲得全額財政撥款的中消協,正在逐步醞釀退出受理質量投訴以及“事後維權”的領域,對於受理投訴問題,如今的中消協正在考慮盡可能進行屬地管理,而自己在日後則將更多地將精力轉移到發布“消費預警”方麵。

  “中消協正在醞釀不再直接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維權案件。”一位接近中消協的人士向記者透露。他告訴記者,雖然目前這項內容還沒有最後取得一致,但盡量減少投訴受理和組織維權,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共識。

  記者了解到,日後中消協的主要職能將發生轉變,其主要職能有二:一是購置、獲得產品樣本進行測試和比較研究以及開展消費調查和消費普查活動;二是在這些測試、調查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公布比較實驗結果和消費調查結果,在中消協內部,把這項工作形象地稱為“事前預警”。

  “中消協內部的意見是,在弱化‘事後維權’之後,把受理投訴的主要職能轉移到地方消協。”上述人士告訴記者,這意味著,消費者的投訴受理工作,中消協方麵傾向於進行屬地化管理。

  不過,究竟如何進行投訴管理屬地化工作以及如何劃分屬地等細節方麵的問題,目前中消協尚未有明確的精神與方向。要實現這樣的事權劃分的配屬,如何與地方消協組織溝通與協調,將是必須進行而且是繞不過的環節。一位長期與消協合作的律師向記者表示,這種屬地化投訴管理的方式第一個需要麵對的問題就是全國市場一體化的挑戰。 

中消協應謹防被消費者否定

  近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國家工商總局巡視員張經。

  記者:中消協已經改為國家全額財政撥款的模式,這種模式是否可行?

  張經:中央財政的支持,與中央在兩會期間所表達的注重民生問題的態度與判斷相一致。應該說是一件好事情。但其隱患在於,中消協能不能就此誤以為自己是一個特殊社會團體而“鶴立雞群”。如果中消協由此而走向承接公權力來體現對消保運動的引導,那將是中消協被廣大消費者否定之日。

  記者:中消協撥款體製的變革,使我們產生一個疑問,協會組織是否應該接受政府的行政撥款?

  張經:行業協會能否接受政府財政撥款的支持,眼下社會上存在著模糊的認識,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在改革開放初期,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前後,由於一些事情政府不能做或不便由政府出麵做,因此,自覺不自覺地組建了一批行業協會,這些組織和機構是體製內的組成部分,所以還要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這是第一階段。

  近些年來,在行業協會財政問題上又走向另一個極端:幾乎大部分學者和關心協會事業的人士,包括已投身協會工作的同誌們普遍認為,行業組織既然是群眾團隊、民間組織,所以在接受政府財政支持即撥款方麵一概反對。這是第二個階段。

  實際上,國際社會與國際市場中的行業組織除自己籌集活動經費之外,接受政府資助是一條通例,日本、德國等一些大型或全國性商會就長期接受政府的財政支持。我國行業協會在財務問題走上了第三階段,其主要標誌是走向既獨立又不排斥混合的體製。

背景中消協公信力被質疑

  收費獲取“3·15標誌”讓公眾對中消協的公信力產生質疑。

  對於不了解內情的消費者來說,“3·15標誌”就是一個質量保證的符號。而“歐典地板”事件的出現,讓“3·15標誌”的公信力受到嚴重質疑。歐典是連續6年被允許使用“3·15標誌”的企業。但這家在國內生產地板的公司,在公眾麵前宣傳自己公司擁有的是德國身份。

  “歐典地板”事件以後,央視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84%的被調查者認為中消協認證“3·15標誌”誤導消費者;61%的人表示“歐典事件”後,再購買商品時遇到“3·15標誌”不再信任。

  今年4月13日,中消協副秘書長董京生首次就“歐典事件”表態:中消協在這個事件中的確“失察”,中消協的公信力受到了損害。

  在使用標誌和維護自身形象之間,中消協選擇了後者。

  中消協一直在資金條件緊張的環境裏,開展著各種維權活動。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律師介紹,美國的消費者聯盟有自己獨立的實驗室,可以對消費產品做各種性能的檢測,並在《消費者報道》上公布。消費者則根據公布的數據自己判斷,選擇自己需要的產品。

  “在中國,消費者協會是社團組織,但卻沒有會員,不能像其他社團那樣收取會費,而國家的財政撥款非常有限,基本按人頭劃撥辦公費,有時候難以完成上規模的實驗。”邱寶昌介紹,而美國聯邦政府每年就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提供4400多萬美元的活動和辦事經費。政府的撥款大部分用於產品檢測和對檢測技術、設備及設施等方麵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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