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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產業化”? “市場化”?

(2007-02-21 14:24:23) 下一個

記者:鍾岷源  

在記者的采訪中,眾多有識之士都回避了的提法,不約而同地表示,我國高校的市場化程度“遠遠不夠”。

他們的話正應驗了去年剛剛故去的美國經濟學家弗裏德曼所言:“公共教育製度缺乏必要的市場競爭的約束,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學校對學生,學生對自己的學習均不負責。要改變這種狀況,通過以往的改革措施是無效的,唯一的出路是走市場化道路。”

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大教授周洪宇對本刊記者直言:“關注教育改革,我們要有民眾的立場、專家的觀點、建設的態度。我不想去說中國教育是否成功,隻能給你一種判斷:中國教育實際上是改革滯後於發展,質量滯後於規模。”

專家認為,引進競爭機製,是改變中國教育體製的良方。競爭主體可以是民營、國有,可以是中外辦學,也可以是獨資。在競爭條件下,中國可以產生不同層次的教育體係。

從時髦到暗淡

“教育產業化”是1999年高校擴招之後炙手可熱的時髦詞匯。然而,2004年教育部的3名高層官員“異口同聲”否認“產業化”——

先是教育部部長周濟擲地有聲:“現階段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要反對‘教育福利化’和‘教育產業化’這兩種傾向,現階段必須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教育發展要以政府投入為主。”

其後副部長吳啟迪在“中外大學校長論壇”上表示:教育部從來沒有“教育產業”、“大學城”等提法。

隨後,另一副部長張保慶作客人民網,表示堅決反對“教育產業化”,“教育產業化了,就毀掉教育事業了”。

有必要重新回顧教育產業化的緣起。相當多的意見認為,教育產業化在國內的盛行,有著1998~1999年特定的偶然動機。當時正值亞洲金融危機,中國經濟靠外貿拉動的經驗受到了挑戰,轉而寄希望於拉動內需刺激增長,然而此時需求乏力,國民尚有6萬億元的儲蓄趴在銀行“老虎不出籠”。於是包括中央黨校教授在內的部分經濟學家向中央獻策:以教育產業拉動內需,因為教育收費是刺激國民消費的好辦法,中國人向來省吃儉用,但孩子上學的錢斷然不會省的。

對於當時的舉措,周洪宇認為取得了“皆大歡喜”的多贏結果。當時測算的結果是,高校擴招100萬,全國就可拉動2%的GDP,以每年25%~30%的擴招速度,3年內使我國高校的招生量擴大一倍,從每年200萬人擴大到400萬人,新增學生全額自費,即每人年均繳學費1萬元,每年可收取學費200億,這部分學生在校增加消費40億,根據我國的投資乘數估算,這240億就可帶來1000億的投資和最終消費。

誘人的數據很快就吸引了當時高層的注意。

199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指出,教育事業是第三產業中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全局性、先導性影響的基礎行業。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江澤民強調,要切實把教育作為先導性、全局性、基礎性的知識產業和關鍵的基礎設施,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重點地位。《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則更明確地提出要“發展教育產業”。

但是,延續至今的高收費政策並未從根本上促進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它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卻將負擔轉嫁給民眾,深化了中國社會矛盾。當中央領導集體提出創建“和諧社會”的發展目標之後,因“教育產業”引發的種種社會矛盾就成為“和諧社會”中並不和諧的音符。因此,人們就很容易理解教育部門的否定聲音了。

扭曲的理解

同時,也有學者並不苟同於對產業化的整體質疑,認為“教育產業化”其實是被泛化、異化和嚴重扭曲了,包括政府在內的各種利益主體普遍對其誤讀。現實原因是教育財政體係失衡和規範的教育財政轉移支付係統缺位。但在這背後,中國教育改革的“經濟主義路線”,則是造成教育價值失衡、教育行為失範、教育品質惡化的根本原因。

中國需要接受教育的人數世界第一,而政府的財力有限,完全依靠公辦學校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政府解決不了,又不讓民間資本進入,其結果隻能是很多人失去受教育的機會。所以,不是“教育產業化會毀了教育”,而是教育不該產業化的產業化了,需要產業化的反而沒有形成產業。應該做的是,一方麵堅決製止一些公辦學校的所謂“產業化”以及在此名義下的高收費、亂收費;另一方麵,大力支持社會力量投資辦學。

甚至有專家大膽預言,今天就是放手允許“教育亂收費”,我國的教育也遠遠不能滿足人民對高品質教育日益增長的需要。其證據就是蔚然壯觀的“留學潮”。部分學科的博士後、博士和本科生的出國留學當然需要,但許多中小學生遠離父母、跨洋“留學”,相當一部分中等收入人家寧願忍痛支付比國內“亂收費”還要高的代價,也要把孩子送出去。可見,在國內無論怎樣“亂交費”,也還是買不到一些家長和學子們中意的教育服務。

耐人尋味的是,恰恰在中國“反對教育產業化”的口號聲裏,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向中國的“教育出口”成長為一個興旺發達的產業部門。

“產業化並非是空洞的口號和標簽,籠統談之,並不準確。”周洪宇也認為, “要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相配合的教育體係,必須走市場化,但市場化並非就是產業化。現在總有人以為教育改革與市場經濟不能平行,其實不然。對於一項改革舉措,采取簡單的迎合或抵製,都是不負責的態度。”

政府的腰包

周洪宇研究政府在教育中的職能作用,發端於2002年3月香港理工大學劉佩瓊教授的一場講座。當時他受指派赴港考察香港教育,其間逢劉演講,主題是“政府為教育做什麽”,聽後感觸良多。

香港歸來,他就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就此課題深入鄉村調研,所寫報告得到溫家寶總理的批示,並就此促成了中國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的製定和實施。“基礎教育關乎高等教育,政府對高教事業的重視,同樣要厘清自己的角色”。

但現在的問題是,政府部門在微觀運行上過多幹預大學的自主性,行政管理大學的製度更應該為高校提供資金以及政策的扶持,比如如何完善高等教育的收費製度和與之相配套的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製度、各種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的教育捐助、轉移支付、教育憑證、教育費減免等製度,使低收入家庭學生有獲得高等教育的機會。

按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信息,2006年全國國民生產總值達到20萬億,財政收入實現3.7萬億,全年淨增7000億。“如今政府的腰包鼓了,更要多花些錢給教育方麵。” 周洪宇說。

為此,他已決定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將為一個4%的數據提出議案。

這個數據是在1992年國務院的一次常務會議上提出的,說的是我國的公共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到2000年應達到4%。在當年舉行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和政治局全體會議上,經研究並通過。1993年2月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寫入了這一目標。然而實際情況卻一直在3%以下徘徊,到今天也沒做到。

去年10月11日中央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把這個數字寫入其中,並稱到2010年“逐步”達到這個目標。

周洪宇準備提交的議案,核心內容就是把“逐步”改成“盡快”。他直言不諱,現在政府已經有能力辦好教育,關鍵是看想不想做,做到什麽份上。

數據表明:2001年中國教育經費隻占GNP的2.6%,在全球120個國家中的排序位於第96位,是世界上對教育投資最少的國家之一。與大陸相比,台灣在經濟起飛階段,GDP的12%~22%都投入了教育;而美國雖然經濟總量已經很大,卻仍然長期保證教育經費占GNP的6%~7%。

另據南京大學社會學係教授張玉林按4%差額的測算,從1985年到2003年,政府欠教育的經費總計為10100億元?

這個天文數字應驗了海南省省委書記、省長衛留成說的一句心裏話。至去年底,該省經過一年半的努力,實現全省鄉村“最美的地方是校園,最好的建築是學校”的目標。麵對讚譽,衛留成發出肺腑之言:“我們欠老百姓的教育賬還多著呢!”

教育資源 公平享用

不論主觀上情願與否,很多人在談論近十年的中國教育改革時,總會把湯敏的名字和“教育產業化之父”掛在一起。

現在,湯敏並無興致辯解此說。但作為經濟學人,他對國內的教育發展,尤其是高校改革的關注依舊。他向記者談及最近正在思考的“富人搭窮人便車”的現象。

他認為目前在教育、衛生等需要國家補貼的領域,富人正在跟窮人一樣享受著資源的澤惠,這是不正常的。湯敏的設想,是通過政策扶貧,他認為“減少支出跟增收一樣重要”。過去總是提如何增加貧困人口或者大多數人民的收入,在他看來,人的收入是沒法平等和控製的,但是可以在支出方麵製定一係列政策,保證窮人能減少支出,比如貧困人口上學可以免費或者少交費,看病也可以少花錢,富人就得多花點錢。

湯敏尤其對國家補助高校學費實行“一刀切”的做法提出異議。目前我國平均每個大學生的人均成本為每年1.3萬元,而目前高校人均學費為5000元。實際上國家財政直接或間接地每年給每個在校大學生提供了“一刀切”式的約8000元的助學補助。

“這樣的補法不分貧富差別,對貧困家庭而言是很不合理的。高等教育並非義務教育,現今的中國,平均25個家庭出一個大學生,換句話說,一名在校大學生是由25個家庭‘供養’的。但是,由24個家庭繳稅來補助一個有支付能力的富裕家庭的孩子上大學,那就有失公平。所以說,這是富人搭了窮人的便車。”

對此,湯敏主張對高校學費的收取和補助,應該分不同層次進行。國家對高校的新增專款,首先要用於貧困學生身上。此外,按規定高校收入的10%用於困難補助,這筆錢也要專款專用。他還極力提倡,國家應把“暗補”改成“明補”。聲明凡是沒有繳全額學費的都是得到了助學補助的。如同任何補助或扶貧款的發放一樣,極貧困家庭的大學生應全免學費;比較困難的應部分減免學費;而有支付能力的家庭少接受甚至不接受任何補助。“這些都是應該改進之處。” 湯敏說。

策劃人語 高校“破產”?

據保守估計,2000億~2500億規模的銀行貸款,壓得高校喘不過氣來,“負債經營”已經成為中國現階段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所謂自由之精神、學術獨立之操守、大師之風範,倒鮮見提及了。最嚴重的情形下,高校資不抵債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在財務意義上,這樣的大學已經破產了。

然而,大學理念的破產必然先於大學財務上的破產。沿著被“欠貸之刀”割開的口子,本刊這組文章由此將諸多異象剖陳於前,讓乘在高等教育急速發展的快車上的我們,享受著速度之美的同時,也讓窗外的風吹進來,清醒一下略感眩暈的頭腦,清楚地辨認沿途的景物是不是在那條我們希望的路上——

開車的先要搞清楚去哪,然後認準方向;賣票的要賣個價目公道,良心安穩;坐車的求個安全,路上總能長點見識;下車的要有個去處,不能把人放在荒郊野地裏“自行安排”。

如此說來,欠貸風險的解決路徑,隻是一攬子問題中的一個。若幹億的債務,隻是財務報表上的一個數字,是現代社會選擇以貨幣作為交易憑證和衡量一切勞動價值的中介之後,所有問題積累形成的最終貨幣表現。要消化它,也必須拎動那條資金鏈,追蹤每一分每一角的來由和去處,以還原的方式帶領公眾進入事發現場。一切既定事實與既得利益,都不喜歡這種方式,因為隻有這種方式,才能斬斷它們的自我複製之路。——

高校貸款熱的冷思考 

過去幾年,在我國出現了高校貸款熱,向銀行貸款已經成為許多高校解決教育經費不足的一條途徑。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高校貸款總額超過2000億元,幾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貸款,“負債經營”已經成為我國現階段高等教育的一個基本特征。高校直接向銀行大量貸款,在我國建國後的高等教育發展史上還是第一次。

對於出現如此多的高校貸款,人們的認識不盡一致。高校中人對貸款表示出一種默認,認為是不得以為之的手段;高校的局外人,對如此大的貸款額度,表示出極大的擔憂和不可理解。對高校貸款的一些認識,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了這一問題,有必要予以澄清。

責不在市場化

有人認為,高校貸款是高等教育市場化——產業化的結果。我並不認同,我認為這恰恰是我國高等教育市場化程度不高的產物。貸款額度之所以這麽高,財政撥款不足是一個主要原因,同時也表明高校社會融資能力不強,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這個能力。

在曆史的慣性下,高校習慣了依靠政府;當政府財政撥款開始下降時,隻好依靠學費;當學費標準已經達到“天花板”的時候,高校又把手伸向了銀行;當銀行收縮銀根,且開始扮演一個“逼債人”的時候,高校隻能處於一種無奈的狀態,希冀政府“再拉一把”。其自身的“造血功能”始終沒有建立起來。另一方麵,體製障礙也相當大地限製了高校建立社會融資的機製。

例如,在國外,幾乎所有的大學都設有基金會,如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等。這些大學的基金會對高校運轉提供了強有力的財政支持。據耶魯大學基金會2005年年報披露,過去10年間為校方提供的財政支持,從1.49億美元猛增至5.67億美元,年增長14%,對耶魯大學的貢獻從1995財政年度的15%增至2005年度的32%。而斯坦福大學的基金約占大學全部淨資產的78%,是學校主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基金大約支付了學校每年18%的支出。

美國大學基金會一般是非獨立法人,多數隸屬大學機構,一般由大學自己管理,大學會派出一個投資委員會負責基金投資決策。與華爾街上的其他基金不同,這些基金並不以盈利為最大的目標,而是滿足校友和其他捐贈者一定目標的回報。例如通過基金投資,回報支援大學的學生獎學金、教授研究基金、興建實驗室和教學大樓等;資金來源除了向校友募捐和某些富豪的慷慨捐贈外,主要依靠在各個領域的投資收益來滾動積累。

股票市場的投資是大學基金會取得回報的重要方式之一。如耶魯大學基金在股票市場的投資回報,在過去10年間高達12.7%;早在2005年,哈佛大學就曾持有過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國外上市的股票。在具體運作中,基金會並不自己買賣股票,而是把資金分配給投資公司、指數公司去運作。除關注股票市場投資外,其他領域如固定收益投資、房地產市場投資等也都是大學基金會投資的重點。由於多元化的投資策略,加之在各個領域的優良運作,很多大學基金總量都已十分龐大。例如,到2005年末,哈佛大學基金總量已達到259億美元,在全美大學基金中排名第一;其次為耶魯大學,152億美元。

2006年4月,中國證監會批準了耶魯大學基金會的QFII(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作為第一家獲得中國大陸股市投資資格的國外大學基金會,其獲得了5000萬美元的投資額度。同年8月,證監會又批準了斯坦福大學基金會的QFII資格。可以預料,隨著兩家的進入,將有越來越多的國外大學基金到我國 “尋租”。

值得高興的是,我國的新東方在2006年9月7日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融資1.125億美元,高於融資9000萬的預期。

與之相比,我國高校基金隻能說是剛剛起步。首先,基金會數量很少。在國家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裏,高校基金會隻有5家;加上在地方民政局登記的基金會,也不過30家。對此,一名業內人士表示,這主要和基金會登記要求的門檻太高有關係。民政部對登記基金會的要求是20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金;地方民政局登記則要求200萬元的注冊資金。其次,在投資收益率方麵,國內數據差強人意。據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報告顯示,在我國時間相對悠久、運作較好的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2005年的投資收益為828萬元,僅為其捐贈收入的6.4%;而北京大學教育基金2005年的投資收益也隻有740萬元,僅占其總收入的5.45%。

從理論上說,成立基金會是現代大學融投資的一種必然趨勢。另外,通過基金會管理自營資金,也對避免產生類似於天津大學那樣違規挪用資金炒股而導致學校巨大損失的發生具有一定的作用。

在這裏,我們能夠提出的詰問就是:為何國外大學一般都有成立基金會?為何斯坦福和耶魯大學要來我國上市?為何新東方不能在滬市上市?假設證監會真的允許我們的大學在國內上市,大學拿什麽上市?在過去幾年,國內部分大學相繼組建基金會,但相當一部分基金會不會用這筆錢,隻能存在銀行。因為按照國內目前的法律,即使大學擁有基金,也不能直接進行投資,這筆錢必須經過銀行這一中介,無形當中,銀行還“盤剝”基金的部分利息。

麵對規模擴張和教育經費不足,高校已經采取了某些應對措施——市場化策略,尤其是辦學體製和投資體製開始發生變化。例如,在我國出現的最初被稱之為“二級學院”、今天被稱之為“獨立學院”的辦學模式,就是一種市場化策略。但這種市場化策略與上麵所言及的國外大學基金會的做法有極大差異。無論是基金會還是獨立學院,都與高等教育經費不足有關,或者說,他們都在成為彌補高校經費不足的一種手段。但從市場化的角度來看,其彰顯的意義和價值則完全不同。

責亦不在大眾化

有人認為,高校貸款是由於高等教育規模擴張——即推進大眾化的結果。我認為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麵。從直接起因和表麵上看,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如果沒有規模擴張,可能就沒有貸款。但這就涉及另一個重要命題:即我國的高等教育是否需要大發展?

從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對於高等教育的發展規模和速度問題,究竟是“適度發展”、“適度超前發展”、“跨越式發展”,還是“穩步發展”,就一直爭論不休。而實際實行的 “穩步發展”戰略,使高等教育資源不足與旺盛的高等教育需求之間的矛盾愈加突出。因此推進高等教育大眾化,是符合人民的意願和高等教育發展規律的。誠然,對於大眾化的起因,也曾有人提出“拉動經濟發展”。但無論如何,因為貸款問題而否定高等教育的規模擴張,似乎有一定偏頗。

問題的症結是:長期積累下的高等教育需求,在短期內的迅速爆發,超出了高等教育的財政能力;高校市場運作能力的低下,加劇了高校的財務負擔;高校貸款的不合理使用和缺乏有效的監管,造成了經費的浪費;對貸款風險的準備不足或缺乏“預警”,導致了貸款的“從眾和盲從心理”。正是這一係列原因的疊加,才導致高校貸款居高不下。

當我們進行理性分析的時候,就會發現,在貸款“熱”的過程中,究竟是經濟發達地區的高校貸款多,還是經濟不發達地區的高校貸款多?究竟是那些擴招規模大的高校貸款多,還是擴招規模不大的高校貸款多?究竟是重點大學貸款多,還是非重點大學貸款多?究竟是公辦大學貸款多,還是民辦大學貸款多?究竟是有錢的高校貸款多,還是缺錢的高校貸款多?究竟是本科院校貸款多,還是高等職業院校貸款多?究竟是“母體大學”貸款多,還是獨立學院貸款多?究竟是高校主動貸款的多,還是因為各種“外部原因”被動貸款的多?

當我們僅僅從一個地區或一所高校規模擴張的數量來看,很難在規模擴張與貸款數額之間劃等號,乃至會得出某些相反的結論——即沒有擴招或擴招較少的學校貸款多,擴招大的學校貸款少。其中“奧妙”耐人尋味。不乏有高校是以擴招之名,行非擴招之目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高校貸款不完全是“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結果,而是多種因素作用下的產物。

可以肯定地說,大多數高校的貸款主要用於基本建設,其中既包括應對擴招的壓力,也包括還曆史的“欠賬”。在過去3年中,我國高校的校均建築麵積在不斷提高,高校硬件建設明顯好轉,在國際上恐怕都屬於較高水平。當然,教學條件的建設還跟不上,在一些漂亮的大樓內,教學設施還相當“寒酸”。
校貸款是違法行為嗎

高校貸款究竟是一種“違法”行為,還是有一定的合法性?這是人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忽略的一個問題。從法律層麵來看,在我國1996年2月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八條明確規定:“事業單位預算應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赤字預算”。可見,作為事業單位的高校,不能靠“負債”發展,高校向銀行貸款有“違法”嫌疑,可以說是一種“違法行為”。但高校貸款卻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一種“既成事實”,並在成為“既定事實”的過程中,形成了一種“自發的製度安排”。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也許會從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中找到某些答案。

1993年公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和1995年頒布的《教育法》中,都有明確條文規定,“積極運用財政金融和稅收政策……”,“國家鼓勵運用金融、信貸手段,支持教育事業發展”。1999年6月出台的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也有類似表述,但究竟運用什麽金融、信貸手段融通教育資金,在上述文件中並沒有明確的說明。

1999年12月6日,時任教育部部長的陳至立在《在教育部2000年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要求:“利用銀行貸款加大校園改造和建設力度,使學校的教學設施、體育設施、基礎設施有較大改善。”這是迄今為止可查的“利用銀行貸款”加大校園改造和建設力度最早的一種說法。

教育部2001年7月印發的《全國教育事業第十個五年計劃》中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政府公共財政體製的教育撥款政策和成本分擔機製,適當運用財政、金融、信貸手段發展教育事業,合理利用銀行貸款,繼續爭取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可以說,這一係列相關文件——即教育政策,尤其是教育部印發《全國教育規劃第十個五年計劃》,在一定程度上為高校貸款打開了政策的“缺口”。正是在這個時期,“校銀結合”進入了“蜜月期”。

同時不應忽略的是,在高校貸款實踐操作過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各級政府的支持。一些地方政府以貼息作為“補償”,無形中也“刺激”了高校貸款。無論如何,如果沒有政府和銀行的“鼎力相助”,高校是不可能貸款成功的。到了還貸高峰期,如果政府躲到了一旁,也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長期以來,人們一般認為公立高校屬於公益性的非營利性機構,因此高校不應該貸款。在世界高等教育發展史中,盡管個別國家對高校實施貸款,比如,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至70年曾由政府出麵向財政部貸款,然後由政府以項目或計劃的名義轉貸給高等教育機構。這種“貸款”是介於政府撥款與銀行貸款之間的一種融資形式,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貸款。

但隨後情況發生了較大轉變。高校向商業銀行貸款開始出現,並逐漸被人們所認可。比如在美國,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高等教育市場化被認為是合理現象,高校直接向商業銀行貸款,由政府提供擔保。日本的國立大學為了事業發展,可以通過“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

可見,高校貸款產生的背景大致有二:其一是規模擴張可能引發高校貸款;其二是高等教育的市場化進程推動了高校貸款。這兩種情形在西方國家是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出現的;在我國,規模擴張與利用市場機製推進高等教育改革是“同步進行”的,因此更加容易催生高校貸款。應該說,高校貸款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既是對大學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作的一種考驗,也是對大學理想和理念乃至製度的一種考驗。

高校貸款不同於企業貸款。我們今天回過頭來看,如果是同樣的貸款額度,在今天貸款,恐怕達不到過去幾年所達到的建設成效。從這個意義上說,過去幾年的高校貸款,可能是一個較好時期。教育投入作為一種長期投資,其效果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地顯示出來。

實際上,在高校貸款的背後,還“掩蓋”著一個更加深刻的與教育法律和政策相關的命題——高等教育的公益屬性。假如一所公立高校貸款10億,一年就要還約5000餘萬的利息,就意味著有5000萬的“營利”。而事實上,按照公立大學的屬性和財務要求,是不應該出現這種現象的,這是一個悖論:還不上貸款就可能引發財政危機,還得上貸款就表明有“營利”存在。對於這樣兩種後果,都不是人們應該和願意看到的。然而,我們恰恰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償還貸款的背後,還有一個更加嚴肅的命題。

解決高校貸款策略

我國高校貸款不斷增加是否蘊含著潛在的高校財政危機?目前還難以作出準確的判斷,即有人認為是“危機”,也有人認為不必大驚小怪,“政府完全有能力埋單”。經濟學家張曙光曾披露:“我國的財政支出政策問題其實相當嚴重,吃飯招待3700億,公車出行3000億。”

實際上,我國高校貸款走到今天,再回頭去探討是否應該貸款,已經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對於“既定事實”,關鍵是麵對可能的風險采取何種策略。這就必須清楚:現在的貸款風險究竟到了何種程度?高校自身是否有能力化解這種風險?在政府埋單的情況下,一切風險自然迎刃而解;在政府不能全部買單的情況下,需要采用何種策略化解風險?

從目前來看,僅靠高校自身已經很難化解風險,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可能會引發越來越多的問題。我們可以有充足的理由叫政府“買單”,但它同時也“隱藏”著一個公平問題:即那些貸款少的高校和地區,會產生一種後悔的感覺。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按貸款比例,由高校和政府分攤埋單,似乎是一種較好的選擇。實際上,無論是政府全部埋單,還是與貸款高校分攤貸款成本,對於政府和高校來說,都是自己“應盡的責任”和應該付出的代價。政府買單,政府也沒有吃虧;高校與政府分攤,高校也不吃虧。假如政府無條件全部買單,解決還貸壓力的一個有效辦法是通過國家政策,變短期貸款為長期貸款。

另外還需要思考:假如高校的昔日貸款政府全部買單,假如教育經費能夠達到GDP的4%,我國的教育經費仍會有缺口,那該怎麽辦?因為根據國家發布的《全國教育發展規劃第十一個五年計劃》,我國未來的高等教育還要發展,其發展目標是:到2010年毛入學率要達到25至27%左右,在校生要達到2900萬左右。我國目前高等教育的發展規模與之尚有700餘萬的差距。

高等教育財政危機是一個永恒的世界性問題,中國也不例外。從長遠和國際經驗來說,增加財政撥款是一條路,這是一條最重要的路;提高學費是一條路,是不得已為之的一條路,也是一條有風險的路;如果我們創造不出新的辦法,貸款也許還可能是一條路。我們是否能夠通過我國現階段高校貸款引發的各種問題,重新思考如何增加高校的融資和造血功能。這是我國高等教育持續發展必須思考和解決的問題。為了建立新的融資渠道,我們的高校需要進行新的製度創新。


借債辦學沒有錯

在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長劉道興看來,幾十年來教育領域問題叢生,一團亂麻,根源就是教育投資不到位,原因是政府缺乏大投資的思路。隻要這個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都可迎刃而解。

經過八九年的專題研究,劉道興開出的處方是:政府發行國債辦教育。既然老百姓儲蓄存款的15%~20%是為孩子上學做準備,銀行就應該建立相關的信貸機製,讓部分金融資金進入教育領域。金融資本可以用於助學,也可以用於學校建設。當然,這需要金融體製的重大改革。

“大學城”的尷尬

跟國內其他省市區比起來,河南人口最多,但教育規模較小,高等教育發展滯後最嚴重。去年高考期間,曾有河南省內媒體想對此進行報道,但有關部門卻覺得“不能提”,因為這個問題短期內根本無法解決,“提了也白提”。

大學應該由誰來建?劉道興認為,這個理論問題到現在都沒有解決;中小學校建設就更亂了,有村辦教育、鄉辦教育、縣辦教育,甚至還有群眾集資辦教育、學校亂收費辦教育等。

1998年,河南省在校大學生隻有14.6萬人,每年隻能招幾萬名新生。河南的高中畢業生要比外省多考100多分,才能上外省大學;反過來,外省考生的本科分數線,在河南連大專都上不了。因此,河南的“高考移民”現象在全國也最嚴重。每年都有河南學生把戶口轉到海南、新疆、天津等地,去那裏參加高考。

劉道興的老家——河南南陽有許多中介機構,介紹南陽人去海南買房子,買一套房子,可以轉去幾個學生。有的學校,整班學生都這樣轉走了。

當時,劉道興就向省政府建議:河南省應擴大高校招生規模,讓每個大學都跳出城區,征一二千畝地,招幾萬名學生,去辦“大學城”。

省政府對這項建議很重視,但問題是沒錢——依靠財政撥款不可能。河南從小學到大學在校生2500萬人,地方財政拿出來的錢連教師工資都保證不了。劉道興初步測算:全省每年投資200億元,才能使河南的人均教育資源趕上全國平均水平;省內高校建設每年需求上百億元,但省財政每年給全省高校的經費隻有3000萬元。

財政沒錢,銀行的錢多的是。劉道興轉而集中研究怎麽把銀行的錢拿出來,搞教育基本建設。正好,1999年國家出台了支持高校擴招的政策。沒錢怎麽辦?可以向銀行貸款。五六年來,河南省共有50多所高校向銀行貸款建新校園,貸款總額近100億元。鄭州市東、西、南、北各有一座“大學城”。

通過跟蹤研究,劉道興發現,銀行對高校貸款,是把高校當成工商企業看待的,利率高達百分之五六,並且要求三五年內還貸。一開始,河南省各高校都積極貸款,銀行亦積極放貸。

河南某高校一名領導告訴記者:“從一開始,幾乎就沒有哪個大學校長真想還錢!反正是國家的錢,不要白不要,至於還錢是下任校長的事;而下任校長認為這是國家的事……最後還得政府出來買單,這是個公開的秘密。”

但問題很快出現了:還貸期到了,別說還本,有的高校連利息都還不了。全國銀行係統因而認為高校已經成為高風險區,開始嚴格控製向高校貸款。稀裏糊塗就當上了“楊白勞”的各個高校,有的向銀行做工作,請求續貸、轉貸,喘一口氣;有的卻被銀行卡得很緊,“因為你再不還,他的行長就當不成了!財政給高校的人頭費、學生入學繳的學費,到銀行賬上就被卡了,高校連發工資也困難。”劉道興說。

更嚴重的是,有的高校征幾千畝地建大學城,一期、二期工程建好了,三期、四期沒錢了。最典型的是新鄭郊區,十來所高校建新校,現在都停了,校園裏荒草萋萋,沒了人膝。

壓力之下,河南省高校的“領頭羊”鄭大、河大、財院等校普遍發動教職工集資,許諾的利息是8%或10%,有的教師不光自己集,還說服親人一起集。但它潛伏著很大風險:高校不是賺錢機器,說是三五年內歸還集資,到時還不了怎麽辦?西安某高校,就因為集資到期還不了,有教職工跳了樓。

今年,中國的外匯儲備突破1萬億美元,儲蓄存款總額是30多萬億人民幣,貸款總額20多萬億。但銀行基本上隻支持工商企業發展,而工商企業發展過剩,有11萬多億的存貸差。“如果把這些錢拿一部分投資教育,就不用背這麽大包袱了。”劉道興說。“我們是沒錢嗎?那邊每年拿幾百億買美國國債,這邊農村學生窮得上不起學。”

“近幾年來國內出現的助學貸款,也證明金融資本可以在教育領域大有作為。”劉道興說。“目前全國2000萬大學生中,有10%~15%特困生,25%困難生,加起來有幾百萬。我們把富人放在銀行裏的錢,拿出來借給窮人,讓他們的孩子上學,畢業後參加工作,有了錢再還銀行貸款。現在河南省每年有十幾萬大學生,通過助學貸款完成學業。金融資本既然可以用於助學,也可以用大量資金把學校普遍建設好。當然,這需要金融體製的重大改革。”

政府“舉債興教”

2004年,劉道興主持完成了一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我國的人才戰略與人力資源開發投資機製研究》。之後,又經過3年思考、完善,劉道興認為自己的理論已經成熟了,完全可以操作。

這個課題的總思路是:要正確認識政府與教育、金融三者的關係,實行政府舉債辦教育。“一定要把教育放在整個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全局中來看。”劉道興說,“教育現在已經成了中國第一位的經濟產業——知識產業。過去,銀行隻能支持經濟發展,現在教育還應由政府出資辦,但不要困在每年有限的財政收入上,銀行的錢和外匯儲備,政府也可以借來花。”

劉道興說他有三個理論依據:第一,金融存款和信貸本來就應該部分用於教育,隻是受計劃經濟思維束縛,沒這樣做而已。

劉道興說,老百姓到底為什麽存款?央行每年都要搞兩次關於儲戶儲蓄傾向、動機的調查,每次名列第一的都是為孩子將來受教育做準備。如果有人存款為買房,銀行就要把部分貸款投向房地產業以及鋼材、水泥等企業,支持它們發展;有人要買車,銀行就要把部分貸款投向汽車業及相關產業。以此類推,既然老百姓儲蓄存款的15%~20%是為孩子上學做準備,銀行就須建立相關的信貸機製,讓部分金融資金進入教育領域。

“社會要想和諧發展,必須讓宏觀的信貸投資方向,與微觀的儲蓄傾向、動機相吻合。因此,金融資金投放教育天經地義。”劉道興說。

第二,金融資金投入教育領域,也是能賺錢的,但表現形式不同於貸款給工商企業。“銀行對工商企業貸款,要求三五年內要有回報,但投資助學,可能要到三四十年,甚至100年後才能看出效益,這個效益就是國民素質的普遍提高、國家財力的增長,以及綜合國力的增長。”

劉道興舉例說:“去年全國GDP達到3.5萬億,不是因為國民素質突然提了這麽高,而是從改革開放,恢複高招,人力資源解放,經過幾十年發展才達到這樣子的。何況,用國債建校園、蓋大樓,隻要質量好,完全可以用100年。所以,銀行應該有全新思維,認識到這是一個投資大循環。”

第三,金融資本進入教育領域,“教育紅利”是整個國家、民族的進步,因此,中央政府應該成為向銀行舉債辦教育的主體——中央政府要發行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專項國債。

“中國是十幾億人口的大國,又到了特殊發展階段,遇到的教育問題是其他國家沒遇到過的。它需要我們的金融理論、財政理論、國債理論、教育理論和宏觀調控理論有大突破、大創新,否則人們是接受不了的。”

劉道興認為自己負責的課題對教育理論的突破表現在:它明確了教育是國家基本的經濟產業——人力資源開發產業,它比鐵路、高速公路的建設更基礎,更應該把錢用到這上麵。

“它對金融理論也是一項重大突破。”劉道興說,“中國的金融機製脫胎於計劃經濟,長期以來隻投資工商業,隻看貸款對象短期內能不能賺錢,本來也無可厚非,尤其在銀行也成為企業之後。但是,問題是整個社會的積累都投向了工商業,沒有形成向教育、醫療等公共事業的投資通道。而工商業卻得到金融資本的過度支持,產能迅速過剩,形成一條腿長一條腿短。我認為金融資本應該進入社會基本建設、公益事業,才能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現實的可行性

河南財經學院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樊明卻對記者說:“政府舉債興教”可作為國家財政投入的一個補充,但不應該是主要來源。

“不管國債還是稅收,無非是一部分錢從老百姓口袋到了政府口袋裏。國債與稅收相比,穩定性差、發行成本高、利息也高,它隻能作為臨時性的辦法,不適合作為一項長期的、係統性的支出。而且國債一旦發行,政府就得支付利息。如果利息支出占相當比例,就會影響政府財政支出的自由度。”

“而且,中央政府‘舉債興教’,還會導致各省市(區)、各高校都去‘跑部要錢’。”樊明說,“我認為凡是涉及資源配置的事,政府能不做就不做,一是它可能帶來政府分配財政資源的不公正,二是它往往是導致腐敗的重要根源——既然你有尋租空間,肯定就會有人來攻。”

但劉道興則認為:“長期以來,我們受落後的經濟條件束縛,認為國債不能發行過多,國家財政不能出現赤字,這種觀念該改改了!特別是現在,銀行有十來萬億存款不知該怎麽花,政府要敢於動用金融資本、外匯儲備,為辦教育背國債,這是大好事——花一兩萬億元把全國的學校都建好了,功在千秋。”

劉道興進一步解釋說:“其實這隻是個算賬問題:你說是負債也好,說不是負債,它也不是負債——它把全國的金融資本都盤活了!政府要站在整個國家、民族的高度上來認識這件事,不要認為銀行的錢隻能由工商企業花,政府也有責任、有權利去花這筆錢。”

據媒體報道,中國於1998年開始,每年發行1000億元以上的長期建設國債,到1994年累計達到9180億元。但劉道興認為,已經發行的國債主要用於修建鐵路、公路、城市環保、三峽建設、退耕還林、西氣東輸等。他認為,教育基本建設才應該是國家基本建設的第一位。

事實上,已發行的相當一部分國債,是由中央轉貸給地方使用的,由地方還本付息,用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作擔保,實際上就是“地方政府債”了。因此,有人建議允許地方省級以及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有條件地發放地方債券,用於應由財政負擔的公益性、資本性項目,並把這一建議寫進《預算法》修訂草稿中。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資本理論研究室副主任劇錦文說,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券,即可用於改善當地的教育狀況等。而且,完善的地方債券製度也是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的重要製度之一。

但樊明認為,地方政府發行債券亦不是個好辦法。“西方國家由地方政府舉債確實很多,但每次舉債都要經地方議會批準,接受新聞媒體監督,花錢的過程非常透明。中國地方政府舉債一是缺乏約束條件,二是容易導致短期行為——地方政府領導為了出政績,把很多錢都花掉了,反正他一走就不管了。美國的州長必須是本州居民,並由該州選民選舉產生,他跟當地居民是一種長期合約關係,不可能幹幾天就調到另一個州當州長。中國正好相反:地方領導搞輪換製,最多隻能幹兩屆,並且經常隨上級意見調來調去。而且中央政府還是相對能夠約束自己的,地方政府更容易胡來。在這種情況下,發行地方債券會是一場災難。”

樊明說,解決教育經費不足的辦法有兩個,一是政府加大投入,二是吸收民間資本。“我覺得,教育欠賬多的問題,其實還是政府財政支出的導向問題——你對教育有多重視,不在於把它寫到《政府工作報告》裏,而是反映在政府財政的預算裏。”

至於劉道興提出的“教育投資主體缺位”的問題,樊明說:“教育投入的主體,應該由政府和民間共同組成。投資教育主要是政府責任,也應開放、鼓勵、支持民間資本興辦教育,作為政府辦教育的補充。另外,政府的財政支出隻能辦基礎教育,不應該辦高端教育。美國的中、小學不收學費,為什麽還有那麽多孩子上私立學校?因為豪華學校都是私人辦的,政府不可能辦。這樣,窮人和富人家的孩子各得其所,既做到了教育公平,又滿足了不同人群對不同層次教育服務的需求。我們是正好顛倒過來了:政府辦的學校很豪華,民間辦的很多學校很爛,滿足不了廣大群眾對教育服務的多樣化需求。但我們總覺得教育與意識形態的關係很緊密,擔心民間資本、外資進入教育領域,會對意識形態帶來不利影響……這也是個需要輿論長期、不斷推動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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