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張維迎的文章
《理性思考中國改革》發表後,他的一位朋友對他表示質疑:“什麽叫‘理性’思考?難道就你一個人理性?別人都不理性?”
如今,在百度網站上搜索“理性思考中國改革”,結果網頁約10200篇,其中有大量對張維迎的批評。他的觀點“正確觀點不能靠投票”、“改革要對既得利益受損者予以補償”成為受攻擊最多的靶子。很多人因此認為,張維迎是一個脫離大眾、缺乏良知的“利益集團代言人”;而另一方麵,也有不少人表示,看了這篇文章,才知道張維迎是“真正的學者,中國人的驕傲。”
對張維迎來說,2006年是參與公共話題討論較多的一年;而“理性思考中國改革”
無疑是他在2006年思想動態中最明顯的標記。
“我並沒有想去說服所有人。”張維迎回憶,他當初之所以要寫這篇文章,是因為他覺得在過去兩三年中,網絡和媒體中某些非理性的聲音有愈演愈烈的勢頭,這種勢頭可能對中國改革的走向產生相當大的負麵影響。“作為一個學者,我覺得有責任對事關中國經濟改革前途的重要問題發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在這篇影響廣泛的文章中,張維迎首次明確指出,中國的經濟改革麵臨著三個重要約束:權力結構約束,意識形態約束和知識約束。在這些條件的約束下,必須考慮改革的可行性,“不能光想我們想要什麽,還要考慮我們能做到什麽。”
正是在這樣的前提下,張維迎提出了改革中的利益補償問題。他指出,改革的目的是在避免大的社會衝突的前提下把蛋糕做大,改善所有人的處境,因此要考慮對改革中的利益受損階層進行補償,否則,改革就變成了革命——這些觀點其實並不新鮮,張維迎至少在2001年就發表過。但那時候公共政策討論的“網絡大眾化”程度遠遠不如今天,以至於今天很多人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因此感到驚訝,難以接受。
2006年4月,在《理性思考中國改革》發表後不久,張維迎又發表了一篇
《政府縮權是反腐之本》。在這篇被稱為“輿論轟炸下逼出的大實話”的文章中,張維迎指出腐敗嚴重的根源在於政府權力過大,反腐敗的根本辦法是削減政府權力。這一觀點得到了包括原先批評張維迎的人在內的很多人的讚賞,他們認為這是張維迎在輿論轟炸下的醒悟,“終於回到了民眾的立場”。殊不知,這些觀點張維迎至少在2002年就公開表述過,而且《政府縮權是反腐之本》本來是《理性思考中國改革》中的一節內容,但由於當時為了避免文章在傳播上遭遇麻煩,張維迎才決定將這一小節內容推遲發表。
張維迎的這種做法體現了他在分析改革問題和提出改革建議時遵循的重要原則,即考慮政策的可行性、利益的兼容性和觀點的可傳播性。他說:“我自己更現實主義一些。喊口號是沒有用的。”
在發表《政府縮權是反腐之本》前後,張維迎又發表了《醫療體製的主要問題在於政府壟斷》一文。這篇文章指出,醫療領域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不能歸咎於“市場化”,而應歸咎於政府對醫療供給的壟斷,“政府本身做不好,也不讓別人做,導致了嚴重的供給不足。”供給不足再加上價格管製,又導致了藥品回扣、收紅包等醫療不正之風。他認為,醫務人員有權利要求“以合法的形式得到合理的報酬”。
正如反對將醫務人員“收紅包”現象歸結為道德問題,張維迎對經濟中的種種不良現象也首先是從製度上去找原因和對策。例如,對壟斷行業的高工資、高福利,他曾明確指出,那是一種“全員尋租”——即尋租的人不僅包括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的“頭頭腦腦”,普通的工人也在分享壟斷租金。但他同時強調,這是體製問題,“誰去做都一樣,不應該把扳子打在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身上。”這就是他常說的換位思考和公共理性——他借以喻之的白話是“公道不公道,打個顛倒”。
由此不難理解,為什麽張維迎會義無反顧為企業家“代言”。2006年10月,在接受《權衡》雜誌采訪時,張維迎指出,在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從社會人力資源配置變化的角度看,中國的經濟成就取決於企業家的出現和成長,“哪個地方的創業環境好,哪個地方的經濟增長就快;哪個地方的企業辦得多,哪個地方的就業壓力就小,老百姓的生活就過得比較好,並且收入差距也相對小。”——這是他多年來一直保持的觀點,也是他強調要在中國保護企業家精神和創業環境的根本原因。所以他對“收買張維迎”一說感到不解,“現在你可以說有人收買我,但20多年前誰收買我?”
對公眾頗為敏感的企業家“原罪”和官商勾結問題,張維迎依然強調體製的弊端,“在中國的改革過程中,企業家創造價值的活動與政府官員的尋租行為往往是混在一起的”,由於許多在市場經濟中本來屬於公民應有的商業活動的權利被政府部門壟斷——如開辦企業、進行投資都需要政府批準,使得很多個人和企業不得不通過特殊手段去“贖買”這些權利,由此產生了權錢交易。所以他認為,中國社會要想減少腐敗,必須削減政府對經濟的幹預。“如果把腐敗簡單歸結為人的道德問題,實際上掩蓋了問題的本質,反而使問題更加嚴重。”
對體製原因的重視,使張維迎把很多問題的根源歸結到政府部門對經濟活動的過度控製。2006年9月,他在《文匯報》上發表了《
讓商業活動更自由》一文,強調指出:如果我們的政策法規能給商業活動更多的自由,哪怕是達到中等偏上的水平,更多的人將會從事創業和創新活動,我們的經濟增長將更具可持續性,更多的人將找到工作機會和收入來源,我們的政府會更廉潔,我們的社會將更和諧!
在分析國有企業壟斷問題時,他再次談到,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使財政收入最大化,也不是使國有資產最大化,而應該是使社會利益最大化。在轉軌經濟中,如果政府一方麵是企業的所有者,另一方麵是社會的管理者,就會存在深刻的角色衝突。“政府很容易利用它作為社會管理者的壟斷性的權力,來謀取它作為所有者的利益。”
類似這樣的觀點,使一些人為張維迎擔心。他們忠告他:“你是有行政職務的人,說話要慎重一些,否則可能對工作造成影響。”知道這些利害關係的人,對張維迎心懷敬意;不知道這些利害關係的人,很多稱他為“利益集團代言人”。所以茅於軾先生在一篇評價張維迎的文章中感慨地說,“群眾往往不明白誰是真正維護他們利益的人,而社會的先知先覺往往成為曆史的犧牲品。這才是真正的可悲。”
2006年3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兩會”期間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毫不動搖地堅持改革方向。”這似乎意味著,新一輪的改革大爭論終於劃上了句號,中國的經濟改革又重新走上了原來的軌道。但在張維迎看來,改革不會那麽順利。他對改革前景的判斷是:“不會出現大的倒退,但走下去也不容易,障礙在於有的政府部門始終想維護自己的權力。”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張維迎就認為,中國的經濟改革是一個走走停停的過程。因為體製轉軌是所有利益主體(包括政治家)追求自我利益的博弈過程,改革的推進不僅要求政治高層取得一致,還需要很多環環相套的政府各部門的合作。而政府各部門官員的利益與真正改革的取向往往不一致,他們會按照自己的利益取向操縱和“落實”改革,使改革的過程充滿各種變形或名不符實的政策措施,從而導致改革在推進的過程中,伴隨著挫折與停滯反複交織的局麵。
2006年的改革進程印證了這種邏輯。一方麵,張維迎對某些改革措施——例如國有銀行的股份製改造和公開上市表示肯定。他認為這些舉措在短期內不一定能看到很顯著的效果,“但從長期看是在往正確的方向走。”另一方麵,他對經濟中的高度管製和投資審批的回潮感到擔憂。在他看來,“一些本來已經廢除的審批又在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的名義下重新引入。‘產能過剩’成為阻止民營企業進入一些重要行業的借口”。與此同時,他所擔心的“政府部門利用民意擴權牟利”的情況正在越來越多地出現。而他一直主張的“國退民進”和國有企業產權改革在2006年末降至了最低點——國資委表示,將對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電信、煤炭、民航、航運等七大行業的中央企業保持獨資或絕對控股,以實現國有經濟對這些行業的“絕對控製力”……
這些現實使張維迎感到無力與無奈。他說:“像我這樣的人,盡管在學術上有一些影響,但在政府製定政策的時候是沒有發言權的。”好在他認為:“政府現在出台政策比以前透明,它的決策多少會受到外界、包括媒體和輿論的影響。”——這大概就是2006年張維迎參與了很多公共話題討論的原因。
“我關心的不是我的某一項政策建議能否被政府采納,而是我的觀點能影響多少人。”張維迎說,“即使沒有任何一項政策是我直接建議的,但隻要那些製訂政策、建議政策或評論政策的人受到我的影響,我的願望就實現了。”
與張維迎的對話
2006年9月,張維迎由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升任院長,這是他在2006年的一個重要變化。我們的對話正好從這個話題開始……
問:不久前,您被任命為光華管理學院院長。你的上任會給光華帶來什麽變化嗎?
張維迎:光華總的發展戰略不會變。我們過去幾年的戰略是正確的,光華這幾年一直在持續不停地發展。我上任之後,做事的自由度更大一點,有些具體的做事方法會做一些改進和調整,以更好地實現我們的理想和理念。
問:你在光華新生開學典禮的講話中提出“光華是培養精英的學院”,考慮“精英”的稱謂在很多人看來具有某種諷刺性,你的提法是不是有一些針對性?
張維迎:我是有一定的針對性。我認為當前社會中某些反精英的傾向是不健康的。我對精英有比較多的解釋,所謂精英,就是那些有理想、有激情、有耐心,想幹大事的人;那些有思想、有知識、有責任心,能被委以重任的人;那些具有科學批判精神、能理性思考問題,有能力引領社會往正確方向前進的人;那些有惻隱之心、辭讓之心、廉恥之心和是非之心的優秀公民。這部分人在全體民眾中是少數,但是他們對社會的發展非常重要。這些人應該成為社會的楷模,而不應該成為社會嘲諷的對象。
問:作為培養企業家和未來企業家的商學院,光華對企業家的道德有無評判標準?如果有一位中國企業家必須通過賄賂官員才能使企業生存下去,你會建議他怎麽做?
張維迎:我們希望培養出的學生不僅要有知識、有能力,還要有道德、有社會責任心。過去講“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就是一個人對社會的貢獻,也是衡量一個人做事是否正確的重要標準。
在現實中,“道”——或者叫“理”,跟法律有著相當複雜的關係。所謂“理”,就是看你做事是否為社會創造價值。“理”是在“法”之上的:合理的東西具有天然的合法性;而法律的製訂應該按照合理的要求進行,不合理的法律是不對的。
但在中國,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法和理之間都有很多錯位,這樣一來,有時候很難簡單地判斷違法行為是不是合理的。譬如,過去鬧革命,恰恰是那些最有理想的人去拋頭顱、灑熱血。為什麽拋頭顱?因為他是違法的。再比如賄賂,當一個人被搶劫的時候,他把錢交出來,也是一種賄賂。但你不能說他這麽做是不對的,起碼他是值得同情的。
在社會中,所有人做事分為四類:合理又合法;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既不合理又不合法。最偉大的人幹事隻有一個標準,就是合理不合理,他不管合法不合法。事實上,他們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他們想把那些合理但不合法的事變得合法。所有革命家、改革家就幹這樣的事。次偉大的人幹事有兩個標準,既要合理又要合法。合理但不合法,他不幹;合法不合理,他也不幹。普通人幹事也就隻有一個標準,隻要合法,不合理他也幹。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法律要求他去殺人,不合理他也去殺。這就是最平庸的人。最後是壞人,做事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他沒標準,以自己為標準。
我跟我的學生講,你們很難做到偉大的標準,像孫中山、鄧小平那樣,但你們也不應該是平庸之輩,隻對自己負責。你們就按照次偉大的標準做事:既要合理又要合法。有些合法但不合理的事,做的時候不需要承擔責任,但不創造社會價值、甚至損害社會,那樣的事不能幹。有些合理但不合法的事,對推動社會進步是好的,但是那樣做個人會有麻煩,是對自己不負責任,所以也不要做。要把對自己負責和對社會負責統一起來,必須同時滿足合理、合法兩個標準。這是我對他們的忠告。
問:作為院長,你必須從事很多行政事務,會不會覺得在學術上再前進的餘地不大或者是時間不夠?
張維迎:當然有這個問題。但沒辦法,在這個位置上就要作一些犧牲,為別人搭好台子,做好服務。無論如何,學術上肯定是後浪推前浪。我期望這個事,否則這個社會就沒法進步了。另外,學術上我個人比較追求思想性的突破,而思想性的突破往往帶有偶然性,並不是多花時間就可以產生了。
問:您過去的研究認為,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不相容,並且國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是無法生存的。但最近兩年我們看到的景象是:國有企業的利潤越來越多,並且活得越來越“滋潤”,其中的原因是什麽?
張維迎:舉個例子,一個家裏麵有弟兄五個,如果全是懶漢——或者四個人是懶漢、一個人幹活,那麽這個家肯定撐不下去。如果這個家裏有一個懶漢,其他四個都辛苦幹活,這個家不會有問題;而且很可能四個勤快的兄弟在外邊賺了錢,把錢交給父母,那麽在家裏呆著的懶漢比誰都過得好。
中國經濟的活力,主要來自民營企業在競爭行業的發展。換句話說,民營企業主要分布在經濟的下遊產業,國有企業主要在上遊。凡是在下遊競爭產業的國企都活不下去,大部分民營企業也活得很辛苦。但是在下遊的民營企業發展起來以後,對上遊的能源、原材料、電力、電信、運輸等的需求也大量增加。這些行業不允許民營企業進入,所以國有企業活得很好。
這就是為什麽我常說,壟斷國企是一種全員尋租——尋租的人不僅包括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的“頭頭腦腦”,普通的工人也在分享壟斷租金。例如石油行業、電力行業、電信行業工人的工資比其他競爭性行業要高得多,就是壟斷行業全員尋租的證明。當然這是體製問題,誰去做都一樣,我們不應該把扳子打在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身上。
問:最近國資委已經表態,2007年國有企業將重新向國家上繳利潤,這樣的變化會不會強化壟斷企業的合法性?因為既然壟斷企業向國家分紅了,其壟斷行為似乎就無可厚非了。
張維迎:就目前來說,壟斷行業的留利是多了,也很難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問題是國有企業的所有者是政府,利潤上繳相當於增加了財政收入,政府是否應該考慮在其他方麵相應地減免稅收?如果不相應地減稅,可否考慮把上繳的利潤作為特別基金(如國民教育基金、醫療保障基金等)使用?如果不統籌考慮這些問題,上繳的利潤可能又浪費掉了!
這個問題最終指向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什麽。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使財政收入最大化,也不是使國有資產最大化,而應該是使社會利益最大化。如果要使國有資產最大化,政府可以在好多領域與民爭利。與民爭利的嚴重後果不是一塊錢從私營企業的收入變成了政府的收入,而是政府為了增加這一塊錢的收入,可能減少整個經濟五塊錢的產出,使社會福利的蛋糕變小。這是一般人看不到的效果。所以,解決壟斷利潤最有效的辦法是引入競爭,讓消費者受益,而不是怎麽分配利潤。
問:你如何看待中國經濟改革在2006年的進展?
張維迎:總的來說,中國過去27年的改革在建立市場經濟製度方麵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要看到,中國經濟仍然是一個被高度管製的經濟。過去的幾年,伴隨中國加入WTO,從中央到地方都清理了很多審批項目,但數量上的減少並沒有伴隨相應的質量變化;一些無關緊要的審批廢除了,而許多“含金量”高的審批並沒有廢除。2005年2月國務院出台了鼓勵和推動民營企業發展的“36條”,旨在為民營企業創造平等的市場準入條件和更自由的商業環境,但大部分條款並沒有真正落實。在一些基礎性的產業,私人企業投資仍然要得到政府的批準。企業做任何一件事,都得與政府官員打交道,浪費了大量本來不該浪費的時間和金錢。
問:如果當前的狀況是由於權力部門的利益驅動造成的,你認為改變這種狀況的動力在哪兒?
張維迎:一方麵當然是學者和媒體輿論的呼籲;另一方麵,需要更高層次的人,有特殊信念的人,既想做大事,又能把握社會現狀與未來的發展趨勢,希望通過推動改革,在曆史上留下功勳——這從來都是社會變革的重要動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