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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關於阿裏巴巴集團偷稅漏稅巨大,致杭州市府市領導公開信

(2007-01-29 16:04:06) 下一個

我是一個關注中國政治經濟體製改革的普通公民,之所以給百忙中的您發送這封舉報郵件,我以數十年工作經驗,和最近幾年對網絡購物產業現狀的體會,我覺得不得不說。杭州市轄下的阿裏巴巴集團,或者民間稱為淘寶網的購物網站,近期公開了2006年的交易額,高達169億人民幣,這個數字還不包括線下交易!而相應稅款呢?是零!在社會主義中國的現在,怎麽會出現這樣一個現象?同時大量走私、假冒偽劣、偷盜銷贓聚集的網上市場,竟然在Yahoo等國際上市大公司支持下,在阿裏巴巴集團支持下,在軟銀等國際風險投資商支持下的淘寶網,稅收為零??

通常,B2C貿易方式是一般納稅人項目核算稅款,需要繳納17%的增值稅,C2C是小規模,則需要繳納4%,若按照4%計算,2006年淘寶網下賣家偷逃稅款6.7個億,若按照17%增值稅來計算,則稅款偷逃達到驚人的28.7個億!

通過對淘寶網的公關稿和專家訪談的調研,我逐漸明白了,淘寶網是一個隱藏在新一代網商、IT高新產業名頭下的犯罪產業鏈條上的一環,大量偷逃國家稅款是他們的主要核心競爭力,他們是怎麽做到的呢?以下證據全部來自我的體驗和網絡專家的意見,請給予高度重視!!

第一,混淆B2C,C2C概念,鑽法律空子,為大賣家在淘寶漏稅逃稅開庇護傘:

1,先看看專家口中真實的淘寶C2C市場特點:

和淘寶網對外宣稱的完全不同,按照業界慣例,淘寶網大賣家占有比重高於總體銷售額的70%。

在2006年中期,電子商務業界著名的當當網謀求C2C業務時,當當網總裁李國慶說:“ 原來以為把當當寶做成淘寶那樣就行了。後來才發現我上了馬雲的當了。” 李國慶笑言,經過這一個月的反思,他已經徹底摸清了C2C市場的“真相”。這個真相就是--- 在淘寶和易趣,占營業額70%-80%的賣家都不是個人商戶而是企業客戶,隻是這些企業客戶在C2C平台上做的B2C業務,以往大多冠之以大賣家業務、超級商店等名頭,且與中小賣家不做區隔而已。李國慶還說:2005年易趣年營收在5億元左右,其中大部分銷量是由80-100個專業大賣家完成的。也就是說,每個大賣家年均銷售額在500萬左右,已經非常接近B2C的模式了。

2006年淘寶全年交易額169億,而2005年隻有80億,交易額增長110%,遠遠超過中國互聯網普及速度,這意味著2006年間,大量的、更多的B2C賣家為了逃稅湧入了淘寶賣場!!

2,對照上麵的專家分析,對於淘寶,這個超過中國70% C2C市場占有率的網上賣場,再反過來看阿裏巴巴集團的說法:

2.1 馬雲以阿裏巴巴集團首腦身份對杭州政府,浙江政府和業界的公關欺詐:

我曾在多個媒體看到市委王國平書記在第三屆中國網商大會上的講話,王書記對阿裏巴巴集團的熱烈支持,王國平書記熱情洋溢的說:“我聽到的一個最驚人的數字,是馬雲先生有一次告訴我,他要解決100萬人的就業,當時我聽了以後趕到非常的震驚,如果他能實現這個目標的話,我這個市委書記應該讓他來當。” 阿裏巴巴集團將這樣的新聞在全國各個媒體發表,證明他們取得了政府的認可,馬雲也親曆親為,到處揚言“讓10萬大學生創業,並解決100萬人的失業難題”。

前麵專家分析的已經很明顯,淘寶網70%由幾百或者幾千個B2C大賣家構成,根本不是幾十萬上百萬的小C2C店鋪,占據淘寶30%甚至10%以下銷售份額的幾十萬小店鋪,營業額小於每個月1000元,微薄的利潤根本不可能解決就業問題。更不要說100萬人就業,10 萬大學生直接創業,這是非常明顯的吹牛皮,這樣吹牛的唯一目的是標榜淘寶的公益背景和社會效益,爭取更大政治影響,取得更大的偷稅漏稅保護傘!!

2.2 另外一方麵,淘寶又在公眾媒體頻頻發表言論,進行公眾欺詐:

淘寶對外公關對偷稅漏稅進行了周密的理論和實踐解釋工作,但紙包不住火!請看他們的理論依據論調:

2.2.1 周邊利益大於稅收利益論:

阿裏巴巴公關部陶然表示,“商務部(關於加強網上購物稅收監管)的指導意見,主要是針對C2C,是建議人們去工商登記。中國的電子商務還處在高速發展的勢頭,如果現在提出收稅,會遏止很多人的積極性,進而損失周邊的利益。這其實是因小失大。”

請問杭州政府領導,對於一個全部是大賣家操持的,偽裝成C2C解決貧民就業問題的B2C 逃稅市場怎麽能算中國電子商務的代表呢?最多是將一個傳統偷逃稅款市場搬到了網上,而借用了新一代電子商務網商,借用了發展互聯網和高新經濟的名頭打保護傘!!請您關注一下在淘寶網上的水貨和假冒偽劣,您就能看到,這是傳統集貿市場和小商品市場上被工商管理嚴格禁止的貨物交易,但是在淘寶上不但大行其道,而且交易完全免稅!!

甚至還有淘寶網每年幾千萬的廣告支持!!--淘寶網在各個門戶和中小網站散布流氓彈出廣告,被評為流氓彈出廣告第二名!每年幾千萬的廣告費,廣告內容是什麽?春裝1 折起,1元錢5位Q號,Adidas 50元起,…… 這些超低價格產品廣告點擊過去,不就是假冒偽劣,偷盜走私的貨物麽?什麽東西能這麽便宜?偷稅的?當然,偷稅的也便宜,慷國家之慨!

對中國市場環境誠信守法的負麵影響,倡導偷稅,吸引逃稅為目的的賣家入住,這些周邊利益在哪裏呢?對於浙江這個製造業出口大省是周邊效益大於稅收效益麽?這個話題我這個老百姓無法解答,請浙江省杭州市政府領導斟酌

2.2.2 小本經營占淘寶絕大多數,(淘寶解決就業問題)論:

“做網上開店生意的那些人本來也不富裕,養家糊口掙倆小錢也不容易。如果能夠通過網上開店解決他的就業、吃飯問題,未嚐不是一件好事。” 稅務部門的一位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說。

通過國家公務員--稅務人士之口,通過買通媒體之口,表達淘寶的商業意圖,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通過上文分析可以看到,所謂開網上商店不富裕的結論根本就是淘寶為了掩蓋自己賣場B2C實質的公關騙局,掩蓋大賣家占絕對多數的事實,這不過是在公眾媒體上繼續了馬雲對杭州政府和業界的吹牛欺詐!!

2.2.3 偷稅有理論:

淘寶公關部還公然表示,C2C的漏稅也是可以理解的:“目前法律還沒有明文規定網上交易必須繳稅。如果讓這些網上開店的店主強製注冊繳稅,他們絕對不幹。當這個市場做大做強之後,再去規範繳稅的問題都來得及。” 淘寶網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現在讓一個小孩搬石頭,至多也隻能搬一公斤的石頭;如果把他養大變成二、三十歲的壯漢,即便一兩噸的重量都能搬得起來。

公開偷稅也就罷了,還要教唆公眾偷稅有理,中國稅法規定交易必須繳稅,淘寶網說這些賣家絕對不幹就不交稅,這是多麽大膽的無賴行為?!!再看,2006年,淘寶達成 169億年營業額,這時淘寶是否已經到了成為一個壯漢的年齡呢?169億每年的銷售額還不算到,什麽時候算到時候了呢??如果到了,為何遲遲還不配合國家機關收繳稅款?還是依然需要政府繼續保護這種偷漏稅市場?幾百甚至上千上萬個每年超過百萬營業額的大賣家在淘寶占據70%以上的銷售額,這些真正的賣場主角又怎麽會是“不富裕,養家糊口掙倆小錢” 的商戶呢???淘寶公關部公開表示對偷漏稅需要縱容,政府機關竟然沒有任何表示,難道都被淘寶的解決100萬人就業的吹牛給蒙蔽了雙眼麽?阿裏巴巴集團運用公關技巧將這個責任巧妙的轉移到政府頭上,這是合理合法的麽?

2006年末,淘寶網已經全麵使用支付寶進行交易支付,支付寶是阿裏巴巴集團另外一個獨立產品,支付寶相當於銀行的作用,對每一筆淘寶的買賣訂單和貨款走向,都會進行監督和記錄,這種情況下,稅務監管的流程看起來更容易實施,隻要支付寶配合國家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監察每一個賣家的流水,那麽稅款將一文不少的進入國庫,但越是這樣一個時候,越看出淘寶對於國家法律責任的無視,淘寶賣家不但繼續使用支付寶偷稅漏稅,還出現了新的逃避監管和愚弄輿論的手段:

1,化整為零,一級分銷商分拆為二級三級甚至零售商

為了逃避納稅,淘寶賣場縱容一個獨立實體店在淘寶上開設多家虛擬店鋪,每個店鋪都有獨立的支付寶帳戶,但這些獨立帳戶都可以綁定同一個銀行帳戶,也就是說,表麵分拆的幾十個獨立虛擬店可能所屬都是一個法人代表下的獨立公司店鋪,這在公司法規上是絕對不允許的,但在淘寶到處可見,這樣做的理由非常多,最佳理由是偷稅和逃避監管,以及迷惑購物者;這在倒賣水貨和假冒偽劣貨物的店鋪上表現最為顯著,甚至還有一家幾口,夫妻兒子女兒每個人都開獨立虛擬店鋪的現象,而且大型一級走私分銷商往往不直接開店,而是分拆為二級三級,甚至是全部鋪開到最小店麵,來避免投訴,避免被仿冒的國際品牌起訴!

2,通過多個帳戶向單一帳戶劃賬,進行洗錢

淘寶網和支付寶配合,淘寶下買賣訂單,支付寶進行貨幣支付,這些都是沒有手續費也不交稅,實際上,賣家和買家之間交接貨物,貨物是否真的交接,除了買賣雙方,根本無人知曉,以這種方式從多帳戶向單一帳戶劃賬,實際上根本沒有交易發生,這種洗錢方式輕而易舉,而且非常容易逃避監管,進行洗錢!!很多商戶也用這種方式左手倒右手,因為沒有任何手續費,這樣做冒充成功交易,進行信用欺詐

3,阿裏巴巴集團對B2B,B2C和C2C交易的概念宣傳進行人為模糊,保護走私盜竊假冒偽劣產品賣家,引入了包括但不限於偷稅等一係列商業犯罪的契機,成為眾多商業犯罪產業鏈條的重要一環

(1). 模糊概念,C2C 名義,B2C,B2B偷稅

2006年底,阿裏巴巴宣布進入即時通訊軟件領域,阿裏巴巴的貿易通和淘寶的旺旺合並,並將支付寶模式貫穿C2C和B2B,阿裏巴巴集團這樣做的目的,首先是模糊B2B、B2C和 C2C的界限,同時是為了進一步的支持企業偷稅漏稅,B2C方式需繳納17%的增值稅,而 C2C在自覺繳稅情況下稅率隻有4%,在淘寶賣場則可以這4%都不交,淘寶賣場的存在大大惡化了浙江乃至全國的商品交易市場規則,將更多偷逃稅潛規則明擺上台麵,我的一些浙江做線下市場的朋友和我抱怨他們的很多商戶在淘寶開店,可以完全免稅,而實體店就不能幸免。 實際上淘寶賣場如專家所述,全是B2C類型的大賣家,而實際的C2C小賣家銷售額平均小的可憐,根本不是主流。

而阿裏巴巴和淘寶的融合,更進一步縱容了B2C和B2B市場內逃稅偷稅的苗頭,將更多買賣企業引入“中國最大的非法免稅市場”!

(2)賣場管理縱容,導致水貨、假冒偽劣、偷盜銷贓橫行

由於淘寶管理上的不負責和急功近利,導致賣場上同產品橫向價格競爭極端劇烈,最後成交與否可能僅僅取決於幾分錢幾毛錢的價格差,同時賣場管理對於走私水貨采取縱容態度,淘寶網在存在大量客服人員的情況下,客服人員的培訓教材中從未提到禁止走私水貨、仿冒品牌的教育義務,相反的是,賣家得到了暗示,在價格有充分吸引力的情況下,隻要買家投訴率低,什麽都可以賣。現在的淘寶網上,到處是水貨,到處是仿冒國際名牌,而淘寶客服引導暗示大的水貨和仿冒賣家分拆店鋪規模,避免被國際知名品牌反假冒訴訟;而網友在淘寶上買回自己丟失筆記本,買回自己丟失的Q號的經曆就更是比比皆是,任人皆知!

(3)對淘寶網涉及的相關產業企業實施流氓欺詐行為

這種公開保護走私銷贓的行為,公開保護盜竊銷贓的行為,公開保護假冒偽劣的行為,在淘寶網對政府的說法上就是因小失大;而敬重的杭州政府領導們,您知道淘寶網是怎麽對業界的控訴狡辯麽?淘寶網多次聲稱他們隻是提供一個賣場平台,具體是否假冒偽劣還是盜竊銷贓要賣家負責,並多次舉行歪曲的民意投票,來為自己的行為增加支持,煽動淘寶網的大賣家和不知情的買家以攻擊競爭對手,攻擊上下遊產業企業的方式對相關企業實施流氓欺詐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業界轟動的PK 事件:

1,雅虎vs奇虎,

淘寶網和阿裏巴巴集團因流氓廣告和流氓插件,和奇虎的爭吵,淘寶鼓動群眾,買通媒體攻擊奇虎曾經的流氓產品,攻擊奇虎的領導層,涉及人身攻擊,甚至動員Yahoo集團楊致遠對奇虎的融資投資方進行攻擊,妄圖癱瘓對方的正常融資過程,破壞一個正規互聯網企業的正常發展過程,行業影響極端惡劣;Yahoo將3721產品過繼給阿裏集團,為淘寶買單,並為軟銀投資套現,並且將中國流氓軟件第一名的3721交給阿裏集團運營,阿裏集團百般抵賴3721的流氓特征和流氓曆史,依仗政府關係,打擊反流氓軟件的公司和網民,買通媒體對對方公司和領導層個人進行攻擊,影響極端惡劣;

2,淘寶 vs ebay易趣,

由於淘寶網的免費惡性競爭策略,將國際著名C2C廠商ebay易趣逼入死角,終於2006年底退出市場,淘寶和易趣此前的互相攻擊一直沒有停過;而淘寶為了爭奪C2C市場,不惜破壞行業默認規則,對買賣交易不收取手續費,違反業界規則,三年虧損6000萬美金以上開發宣傳淘寶網,進而利用這6000萬美金買來的淘寶網撐開政府保護傘,吸引走私偷稅盜竊銷贓等一係列犯罪產業鏈條進入淘寶賣場,攢雞毛湊撣子,這種情況下,正常收取手續費的ebay易趣反而被這種惡性競爭迫離市場,表麵上淘寶網甚至馬雲號稱這是符合市場競爭機製,實質上,淘寶網—阿裏集團破壞業界規則,攪亂市場環境,以黑養白,利用Yahoo軟銀等的投資,作國際大公司競爭的棋子,在中國打擊競爭對手,進而變相斂財;

3,淘寶 vs 騰訊,

由於騰訊拍拍繼ebay易趣倒下後成為淘寶的新一輪對手,淘寶動用了大量人力對其進行惡性攻擊,包括Q幣幹擾人民幣 等一係列攻擊,實際上,2006年12 月深圳警方破獲一個接近百萬元的大規模團夥盜竊騰訊相關產品的犯罪案件,將淘寶的真實盜竊銷贓產業鏈暴露無疑,淘寶不對自身問題進行修正,反而為了給自己尋找借口,進而掀起了淘寶新一輪對其他企業的攻擊!!

淘寶網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首先用流氓手段打垮對方,讓吃虧的事主無法翻身,防止業界對他自身問題的糾察。怎知,防民之口,又甚於防川!

淘寶---中國最大非法免稅交易場所,是怎麽盈利的呢?

您可能對淘寶目前還在免費實施以上這些違法事實表示疑惑,因為這些都是“不賺錢” 的,實際上,淘寶-阿裏巴巴-雅虎-支付寶已經形成一個集團盈利,利潤二次轉移,由資本市場和國際競爭對手買單的獨特盈利模式,這個龐大的集團套現方式絕對不同尋常,而且隱蔽性和欺騙性極高。

1,Yahoo ,軟銀等國際集團注資

業界同行認為的,疑點重重的Yahoo 出售中國業務給阿裏巴巴集團,就是一次淘寶的變現方式,這其中還暗含軟銀倒手將當年風險投資變現的手段,據業界人士稱,打擊ebay 在華市場也是這次交易的重要籌碼,下麵引用公開新聞:

SPCA協議規定,雅虎同意先以2.5億美元現金、從軟銀收購的淘寶股份,以及雅虎在中國的業務及運作換取阿裏巴巴大約201,617,750股普通股。該交易完成後,雅虎將與軟銀執行《淘寶股票購買協議》,雅虎將以3.6億美元現金購買淘寶股票。並且,雅虎將與軟銀實施《二次股票購買協議》,雅虎將以大約3.9億美元的現金購買阿裏巴巴額外股份。 以此計算,雅虎共斥資10億美元收購阿裏巴巴股份。

2,支付寶收費

在淘寶運用惡性競爭手段,完全免費,將ebay易趣擊敗後,淘寶成為業界最大賣場,占中國C2C市場70%強,在淘寶壟斷情況下,淘寶又擅自杜撰業界規則,開始支付寶收費。這也是淘寶免費吸引逃稅和非法賣家的重要手段---利潤二次轉移,淘寶不收費,利用流氓手段將競爭對手趕盡殺絕後,淘寶已經成為業界老大,用買家習慣強迫賣家使用支付寶,淘寶不收費,而支付寶是收費的。

3,B2C,B2B客戶的入場費和廣告費

上文提到,淘寶刻意模糊B2C,B2B和C2C的範圍,目的不止是淘寶偷稅,阿裏巴巴集團還將阿裏巴巴賣場上的B2C和B2B引入淘寶免稅場,這些手段包括支付寶賬目、小金庫等非法操作,也包括阿裏巴巴集團對企業用戶的刻意引導,包括對監管部門的敷衍搪塞,對政府機關的公關欺詐!

4,支付寶準備上市

支付寶上市套現可能是對所有這些非法行為目標褒獎中,最有價值的一個,包括軟銀等一大批風險投資商作為淘寶的背後支持者,寧可看到中國市場混亂的偷稅漏稅市場局麵,從中攫取自己的利益,也不願意看到一個公正守法的中國市場,讓他們無利可圖。

從上麵可以看出來:

淘寶是怎麽變態的??

實際上,C2C市場的運營和監管是相當重要的投入,但淘寶—阿裏巴巴集團不顧產業規則,以虧損方式運營,過度風險投資投入,合並上市套現,風險投資套現,跨國公司變相套現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利用流氓手段取得行業壟斷龍頭老大地位,再利用壟斷謀求更高的利益回報,在此期間,正常經營的行業企業被迫退出市場,而淘寶網也被這種扭曲的價值鏈條扭曲,變態成一個為走私偷稅銷贓藏汙納垢的庇護傘;

馬雲被群毆了麽??

淘寶—阿裏巴巴集團利用手中的政治資源和軟銀Yahoo等資金資源,利用在業界的龐大影響,或買通媒體,或迫使媒體供其驅使,對其有意見,成為擋路石的企業,阿裏集團或動用政府公關關係迫害,或利用媒體誹謗對方企業的核心業務,完全不顧業界輿論,將自己塑造為無人敢動的惡霸形象;擅自利用手中的用戶群,發動民意投票,妄圖以群眾鬥群眾的文**革手法對業界異議企業和媒體實施壓力。竟然馬雲也公開聲稱自己受到互聯網業界群毆,試想,馬雲為什麽受到群毆??是所有其他企業稱王稱霸,還是反之?甚至業界眾多深知淘寶逃稅的專家、學者、記者都潛聲默筆,這是為什麽??

請杭州市府,市領導認真參考我的意見,並能夠對處理過程和結果進行公示。我期待看到規範市場環境,嚴肅行業秩序,依法守法誠信互聯網,哪良好的一天及早到來!!!

一個還有良知的中國公

:::請領導參考的部分公開資料:::

http://tech.163.com/06/0717/07/2M7GLK53000915B2.html 網上交易"漏稅"近10億

http://www.e-gov.org.cn/ziliaoku/news001/200609/33869.html 王國平書記在第三屆中國網商大會上的講話

http://yesky.zj.com/net/297/2644797.shtml 網友稱淘寶鼓勵賣水貨 淘寶回應隻提供交易平

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ews/2007-01/25/content_9137905.htm “淘寶”生意超過沃爾瑪 傳統零售業受衝擊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7-01-19/000001936593.html 淘寶交易169億

http://tech.qq.com/a/20061229/000357.htm 淘寶公關操作媒體攻擊騰訊郵件泄露

http://tech.sina.com.cn/i/2007-01-11/15061330900.shtml 奇虎CEO齊向東稱遭網絡惡霸造謠中傷

http://net.chinabyte.com/chxjj/281/2266781.shtml 馬雲否認電子商務征稅:B2B不存在偷稅漏

http://www.isc.org.cn/20020417/ca354112.htm 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http://tech.sina.com.cn/i/2006-04-08/0813895807.shtml 當當招安大賣家謀求上市 攻擊淘寶易趣軟肋 2005年易趣年營收在5億元左右,其中大部分銷量是由80-100個專業大賣家完成的。也就是說,每個大賣家年均銷售額在500萬左右,已經非常接近B2C的模式了。

http://news.pinsou.com/news/2006/9/12/20069122156461345.htm B2C電子商務的藍海實際上,在淘寶和易趣,占營業額70%-80%的賣家都不是個人商戶而是企業客戶,隻是這些企業客戶在C2C平台上做的B2C業務,以往大多冠之以大賣家業務、超級商店等且與中小賣家不做區隔而已。

http://www.joychan.com/archives/2007/01/2006top10_2.html 2006中國互聯網口水戰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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