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08)
2024 (1)
“近20年來,約4000人出逃國外,外逃資金500億美元;平均一下,也就是每年外逃200人,每年外逃資金25億美元。每人所涉金額大致是1250萬美元。”《新民周刊》披露的以上數字,是截至2001年底的統計。 “一石擊水”的新聞效應很難發生。在腐敗損失可以量化的今天,人們好像麵對一串串“腐數”不再感興趣。那就有必要算一算,這究竟意味著什麽? 500億美元,折合人民幣4140億元(美元/人民幣匯率按近期的8.28)。中國人無論男女老幼,每人向這4000敗類“繳納”約318.5元血汗錢。 2001年全國財政收入為16386億元,2003年全國財政收入第一次突破2萬億元,那4000人(帶走)的“收入”占2001年財政收入1/4,占去年財政收入1/5。2004年上半年全國完成個人所得稅收入881.18億元,占這4000人帶走資金約21%。 持續轟動的“希望工程”,至今“累計接受海內外捐款23億多元,資助了258萬名貧困學生,改造和新建1.1萬餘所希望小學”。那麽,如果那4140億元屬於人民,等於產生180個“希望工程”的效果,不用求爺告奶拿大眼睛的淚花感動人,根本無需轟動式地發掘大家寶貴的“愛心資源”。 2001年,中央財政教育支出完成213億元。其中實施第二期“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中央財政支出10億元,實施“全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專項補助地方26億元;同年,中央財政科技支出完成373億元……這些支出,盡管對它的宣傳頌揚夠慷慨大方,可比較外逃數額,讓人心裏不是滋味。 前年報道:“到2009年三峽工程的總投資遠遠超過1993年的投資目標達到2030億人民幣”;去年又宣布:“到2009年三峽工程動態總投資可控製在1800億元的概算以內”。按不節約的算吧,外逃的那4000人至少帶走兩個--或者說可以投建兩個三峽工程。我們既然為一個三峽工程的興建而自豪,也該為損失了兩個三峽工程而痛心。 有些青年朋友和相關專業人士,特別關注國家軍力,那我也迎合一下這方麵的興趣。這一部分腐敗分子“戰力”非凡,其“戰果”,相當於無代價零傷亡“擊沉”中國103艘航空母艦(按40億人民幣/艘計),或者等於“擊落”F-16戰機2500架,換算成國產梟龍戰機在5000架以上。 沒外逃、無需外逃而仍在國內“發展”或“服務”的,才是“腐敗主力軍”。“把根留住”的腐敗分子,在能量和腐敗收益方麵,其水平超過外逃者的大有人在。然而,國內被揭發出來的貪官,少有侵吞、占有錢財過億元人民幣的。也就是說,國內大能量的高官巨貪,“收獲”竟不及外逃者的“人均水平”(人均帶出1250萬美元)。這說明對官場腐敗這片混水還不知深淺,說明腐敗風險很低,腐敗分子被揭露被清算仍屬“小概率事件”。 2001年初,國情專家胡鞍鋼說:“在90年代後半期,主要類型的腐敗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消費者福利損失平均每年在9875億—12570億元之間,占全國GDP總量的13.2%—16.8%”。我同意胡先生“上述計算結果仍為保守估計,實際經濟損失要大得多”的說法。姑且按腐敗造成損失每年一萬億(人民幣)計算吧,大家根據計算結果可以想像:避免了腐敗禍害的中國會是什麽樣子?它的綜合國力、國際地位將會怎樣?中國人的生活福利、精神狀態又將會怎樣? 那,本是一個崛起的中國!那,中國社會就是繁榮昌盛、文明發達的社會;那,中國人就不知道壓在頭上的教育、醫療、住房費用這“新三座大山”為何物;那,中國人就是幸福康樂、揚眉吐氣的世界公民――假如當初……現在的憧憬就是“已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