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客棧

臨時客,澳籍華人,職業工程師,曾任“澳洲日報社”社會新聞版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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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選舉趣談

(2007-10-18 02:31:43) 下一個

2007 年 10 月 14 日 晚,澳大利亞總理霍華德宣布:今年的澳大利亞聯邦大選將在下個月的 11 月 24 日舉行,此次選舉不要說是在全世界沒引起什麽反響,就是在澳大利亞本國,民眾的反應也著實有限!

看起來,我若是不在博客裏宣傳兩句,人們大概就會把這個與世隔絕的島國過去所發生的一切、和即將要發生的一切忘記了,於是把上次大選後的文章搬出來,貼一貼,宣傳一下。

澳大利亞選舉漫談

2004 年度澳大利亞的聯邦大選結束了,現任總理霍華德先生所領導的聯盟黨政府再次獲勝,這本身既不是一件富有懸念的事情,也沒有在國際上掀起任何微瀾:本來嘛,從地緣政治的角度而言,澳大利亞地處偏僻的南太平洋,與喧嘩熱鬧的世界所隔絕,澳大利亞本身也是一個保守而傳統的國家,屬於多少年來也不會發生什麽變化的地方,要引起世界的關注,可能性還是不大的。

選舉之中唯一讓別的國家感到矚目的一件事就是澳大利亞選舉的高投票率,此次聯邦大選的投票率在 98% 以上,事實上,在澳大利亞,每次選舉、包括聯邦大選與各州的選舉在內,其投票率均在 95% 以上,這個數字是相當驚人的。要知道:就算是世界上最出名的熱愛政治活動的國際警察-美利堅合眾國,其大選投票率能達到 70% 的時候都很少,一般的大選,其投票率總在 50% ~ 60% 左右。澳大利亞人民如此地熱衷於選舉,莫非他們真的就那麽關心政治?不知道底細的人們可能會這樣猜測,其實不然。

實際的情況是:在澳大利亞,包括聯邦大選之內的各級選舉的投票都是強製性的,換句話說,無論哪一級選舉,隻要你是澳大利亞的合格選民,就必須去投票,否則違法!我們中國有句俗話:“槍杆子裏麵出政權”;在澳大利亞,這句話可以換成:“法律底下出順民”。既然法律上都這麽規定了,誰敢以身試法呀?就為一件投票的事情,犯不著。於是,每次大選大家都踴躍參加,投票率高居不下。但有些好事者難免會產生疑問:既然民主的最大原則就是自覺自願,而澳大利亞號稱西方民主國家之一,還搞什麽“三權分立”之類的東東,那投票本身就這麽不民主,不管人家願意不願意,都要投票,這好像也有點兒強人所難吧?至少是不符合民主的基本原則吧?這個看法雖然不無道理,但在澳大利亞卻很少有人認同,反倒是大家都能理解政府的做法。為什麽呢?原因在於澳大利亞特殊的國情。

澳大利亞雖然是一個麵積很大的國家,但人口卻寥寥無幾,相當於中國麵積 70% 左右的領土上,卻隻有一千九百萬人口,人口總額大概隻有中國的七十分之一。這麽少的人口本來就很寒磣,而這些人口之中的老弱病殘、少兒婦孺、外國友人、逾期居留等各色人等又占了多一半,那麽真正有選舉資格的公民,就隻剩下了不到九百萬。如果對這些合格選民還采取自覺自願的方法,讓他們自己決定去投票與否,那將會是一個什麽局麵呢?行文至此,我不得不提醒大家一個重要的事實:澳大利亞人的懶散、隨意、無組織無紀律,在全世界都是赫赫有名的,原因很簡單,生活在這樣一個沒壓力的國家,沒什麽非幹不可的事情,所以,澳大利亞人無論做什麽事情都是懶洋洋地。不妨這樣設想一下,如果澳大利亞政府一聲令下:取消選舉投票的強製性,那麽,熱衷於體育運動的澳大利亞選民們是願意在一個大星期六的早上,到各票站去排隊投票呢?還是到海邊衝浪、玩玩沙灘排球什麽的?照敝人的估計,說得誇張一點,絕大部分熱衷於體育活動遠超過政治活動澳大利亞選民們,都會選擇後者。這樣一來,鬧不好,還真的就隻剩下霍華德等孤家寡人們自個兒投票選自個兒了,那局麵將有多尷尬!

好在澳大利亞聯邦立國的先賢們早就預防到了這一著,早早地就把選舉投票的強製性條款寫在憲法裏麵,免得這班選民們在投票日跑得一幹二淨,徹底地避免了這種尷尬局麵的發生,而澳大利亞的選民們似乎也很認同這種做法,反正澳大利亞聯邦好歹也有 100 年的曆史了,在此期間,沒聽說過誰有提議要推翻強製性選舉投票的法案。當然,說是強製性,但是真正對不投票的人的懲罰也是象征性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比如說,法律規定:缺席一次投票的罰款是 50 元,要連續三年拒絕參加任何投票,才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 - 坐牢,要監禁 72 小時。這些懲罰雖然聽起來不算重,但對於強製選民們投票,已經足夠,澳大利亞這麽高的投票率就充分說明了這一法律條款的有效性。

但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認真”二字,對於真正下定決心不去投票的人,這一法律條款也是沒有什麽很大的約束力的。幾年前,我在“澳洲日報”社當社會新聞記者的時候,就遇到過這麽一件有趣的真人真事。此事發生在距離悉尼市有一百公裏左右遠的 PENRITH 附近的一個煤礦,該煤礦的旁邊有一個小酒館,這個小酒館是由一個年近四十的中年婦女開的,她是一位有三個孩子的單身母親,靠著經營這個小酒館為生。按理說,這麽一種局麵下,這位女士應該比較小心謹慎地過日子。但恰恰相反,正是她,身為合格選民,竟然三年之內沒有投過一次票。於是乎,她就接到了法院的判決書,通知她:某年某月某日, ( 因事件發生的時日已很久遠,具體的日子我實在記不住了,見諒! ) ,將會有警察上門拘捕她,判她在當地監獄入獄三天。

照我們常人的想法,被政府抓進去坐牢,總不見得是件光彩體麵的事情,也不能說監獄裏麵就會住得很舒適,那這種事還不是能低調處理就低調處理算了。可這位女士硬是迎難而上,不僅毫無懼色,相反,她給各大報社、電視台還發了一個傳真:說本人即將因為三年拒絕投票而入獄,那我為什麽不投票呢?我有話要對社會說,請各家媒體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分,到我的酒館外,本人將在發表完個人聲明之後,昂然入獄。這樣的頭條新聞,那還不引起各報社的蜂擁而上啊!敝人作為“澳洲日報”社的記者,當天也曾到過現場,現將當時的情況回憶如下。

我駕車趕到現場時,好戲快要開鑼了。小酒館外熱鬧非凡,周圍的鄰居、酒館的常客、當地的礦工,各種各樣的人都有,記者們就不用說了,千奇百怪的攝影機、攝像機,長槍短炮們早早地就安營紮寨,對準好了鏡頭,場麵非常火爆。不遠處,停著一輛醒目的囚車。等了沒多久,這位女士在兩位荷槍實彈的警員陪伴下走出了酒館的大門。該女士個子雖不高,雙眼卻炯炯有神,在兩位人高馬大的警員夾擊下,毫無懼色。她一出現,立刻引起現場一陣子的騷動,大家全都注視著她的一舉一動,緊接著,就有人向在場的記者們散發她的聲明文件,這位女士也順手抄起其中的一份聲明,慷慨激昂、抑揚頓挫地念了一遍。大意是:本人雖一介小民,也略知大義。深知參與投票是國家法律之規定,應當遵守。怎奈當今之世道實在太黑暗,悲不忍聞、慘不忍睹,值得我信賴的政治家,普澳大利亞之王土,實在是找不出一人!迫於無奈,才奮起反抗,拒絕投票。用微薄的個人力量來向社會發出悲憤的呐喊!為此,本人甘願承擔法律責任,為此坐牢三日,以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該女士剛一念完聲明,現場立刻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所有人都為這位女士的堅定信念而感動,連那兩位警員都聽得入迷、忘了自己的職責之所在,情不自禁地為她鼓掌起來。此情此景,頓時讓人覺得澳大利亞政府簡直就是一個萬惡的黑社會,這樣欺負一個弱女子,真是不像話!緊接著,該女士鎖上酒館門,貼上“歇業三日”的標誌,將自己的三個小孩托付給專程趕來的前夫,一個愁眉苦臉的中年男子。一切交代清楚後,她從容不迫、氣宇軒昂地向囚車走去。列位,敝人雖然一直是一個安分守己的良民,但對這類英雄人物卻一向崇拜有加!腦海一下子就浮現出女英雄劉胡蘭的光輝形像,我覺得:那年冬天,在雲周西村,我們的劉胡蘭一定就是帶著這麽一種蔑視敵人的氣概,昂然走向鍘刀的,……。真可謂:坐牢不要緊,隻要信念真;關了我一個,自有後來人!

至此,故事並未完全結束。據說,這位英雄式的母親在出獄後,繼續經營著小酒館,而各種慕名而來的人士絡繹不絕、層出不窮,一向人氣不旺的小酒館從此就變得熱鬧非凡。聽到這個消息時,我才恍然覺悟到:這位英雄的母親除了有頑強的政治理念之外,也深諳經營之道。

2004 年 11 月 11 日 寫於 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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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katoo 回複 悄悄話 頂明秋。在澳多年,我看到多是勤勞的澳人,懶人領救濟日子不好過。
明秋 回複 悄悄話 哈哈,澳洲人懶是我還沒登陸澳洲前常聽的,但來了這裏才發現跟本不是這麽回事。LZ你一定不太接觸澳洲人,他們其實很勤快,隻是他們對他們感興趣的東西勤快。他們不會像亞洲人一樣每天長時間拚命做工掙錢,因為他們的福利製度不需要他們這樣做。但業餘時間自己出錢做體育訓練,每天2個鍾頭從不間斷。哪個亞洲人可以這樣做?我的研究所有四個前世界冠軍,平時和我們一樣上下班,晚上和周末去訓練。隻有在選拔和出國比賽時才和公司請假。我同辦公室的小姑娘正讀博士,去年的皮劃艇選拔賽她的CLUB落選了,傷心得很,跟我說不能去北京奧運了。也是這個女孩,共和聯邦運動會白天去做義工,晚上回所裏做實驗。我們自己把生活的意義弄混淆了,還把享受生活的人稱為“懶”。可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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