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客棧

臨時客,澳籍華人,職業工程師,曾任“澳洲日報社”社會新聞版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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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中的生活與生活中的藝術

(2007-05-26 00:44:31) 下一個

我有一個妹妹,比我小七歲。這個年齡差距在現在看起來是不值一提,可我們兄妹是一起成長的,做兄長的就難免把這個妹妹看成是一個小女孩了。但是,最近這十年來,隨著妹妹的成家立業,她的為人處世就顯得越來越有章法,說話見識越來越卓爾不凡。加之,她的社會地位也不斷變化,現在已經是大學裏年輕有為的法律係副教授,並且已經取得執業律師的資格。我這個做兄長的,也就越來越欽佩她,心裏暗暗地覺得:她繼承了父親的那種凡事都井井有條、思維也非常富有哲理的個性。對於父親的這一優點,我是頗為敬畏的;但對於妹妹而言,就隻有敬,沒有畏了。

昨天下午,我們兄妹照例進行電話閑聊。我跟妹妹笑談起今年春節的前後,我們兄妹倆分食十公斤桔子的趣事,彼此都覺得頗為有趣,說笑了幾句。然後,我告訴她,自己還專門為此撰寫了一文:“哪一類人更樂觀?”,作為回國見聞之中的一篇,在海外的網絡上發表了,看過這篇文章的人自然是數以千計、不在話下的。順便也給妹妹E過去,讓她看了一遍。妹妹一向不大愛看我的文章,不過這次因為涉及到自己,文章又比較短,她還是看得挺有趣的。看完之後,我問了妹妹一個問題,說實話,這個問題也困擾了我兩天。

那就是,寫這篇短文之前,我其實知道:這樣的故事早就有人寫過了,別的不說,“圍城”裏麵就有一段對此作過精彩的描述,裏麵說的好像是吃葡萄吧。我自知文筆羞澀,寫出來的東西跟人家的傳世之作相比較,根本不值一提。但還是經不起創作靈感的誘惑,把這個小故事寫了出來。結果文章貼出來之後,果然,有幾位讀者提出似曾相識,甚至有的質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我看了這些跟貼之後,心裏挺不是滋味的,那麽又回到創作前的問題了,我該不該提筆寫人家寫過的東西呢?

妹妹聽後,微微一笑,發表了一通見解:“很多人都知道:藝術是源於生活的,所以,很多的藝術創作都跟我們的現實生活有說不上的相似之處,唯其如此,藝術的魅力才格外迷人。你剛才說的這個例子就是如此,想必‘圍城’的作者錢老先生遇到過、或者聽到過這樣的故事,於是在他的筆下才顯得生動有趣,引人入勝,給讀過此書的人都留下深刻印象,這就是藝術中的生活。可是很多人都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上述規律的逆定律也是同樣存在的,生活小事本身就是蘊藏著很多藝術潛題材的。敏銳的人,如作家等人,就會找到這些題材,將其撰寫成文章,提煉成一種有哲理、有韻味的文字。比如說,咱們兄妹吃桔子的事,我也吃了,但我就不會想那麽遠的事,可你就把它寫出來了,這就是生活中的藝術。隻要你的故事是來源於現實生活,寫得又是你自己的真實感受。能接受你的觀點的人,自然會認可這一點,喜歡看你的文章。不能接受這個觀點的人,那就自然會有不同的見解,這也不足為奇,但這並不表示,錢鍾書老先生寫過了,哥哥你就不能再寫了。他過他的日子,你過你的日子,在過日子的權力這一點上,你跟他是平起平坐的;此外,在從生活中提煉藝術題材這一點上,你也跟他具有同等的權力。隻有最後一點不同,寫作能力上,你跟他沒法比,所以,他寫的東西被人引經據典,你寫的東西被人認為是模仿剽竊。因此,哥哥你也就成不了名家,隻能寫寫博客而已。嘻嘻!”

賢妹,與君一席話,勝過想兩天。愚兄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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