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五、
那是 2002 年 4 月底一個陰雨綿綿的清晨,像往常每個早晨一樣,我提前一點時間,在 8 點差 15 分左右開車來到了單位,進行開門、開燈、開電腦、開暖氣等一係列上班前的準備工作。遠遠地就望見喬治呀站在商店的屋簷下躲雨,凍得縮頭縮腦的,不由心生憐意。連忙一邊開門,一邊招呼他進來。店內暖氣一開,溫度還是比外麵高很多的。過了一會兒,熱水器內的水開了後,又給他衝了一杯熱茶,給照例坐在角落裏的喬治呀送了過去。
與往常一樣,大家在 8 點之前,都陸續來到了單位。可與往常不一樣的是:這天早晨的天氣實在是太冷,加上外邊又是刮風、又是下雨的,竟然連一個客戶也沒有,店內突然出現了一段冷場的時間,由於不習慣早上開門時無事可做,大家也就這麽尷尬地坐著。這時候,經理室的門開了,克裏斯走了出來,他看了看大家、看了看外麵、又看了看商店裏麵,也無話可說。我瞟了他一眼:這家夥臉色陰沉,看來心情不佳,像大部分西方人一樣,克裏斯的臉基本上就是他心情的晴雨表。盡管心情不佳,他還是保持著經理的威嚴,在店內踱了幾步,又想了一會兒,就準備轉身回經理室了。就在這個時候,一種怪怪的聲音傳了出來。
聲音是從坐在角落裏的喬治呀那裏傳出來的。是喬治呀喝水時,嘴唇與杯內茶水接觸發出的“呱嘰”、“呱嘰”聲音,這種聲音在難堪的沉默中,顯得特別地刺耳和響亮,這使得我替喬治呀感到極度的難為情。回想起自己幼年時,如果在吃飯時,喝湯的聲音過響,總會遭到父親的嚴厲斥責,說這種行為極為不雅。而此時此刻的喬治呀正是把這種音響效果發揮到了淋漓盡致的地步!克裏斯終於在返回經理室的前一刻聽到了這個聲音,他又折返回來,仔細地聆聽了一番,這才確信無疑地衝著喬治呀的方向走了幾步,兩眼緊盯著喬治呀。但可憐的喬治呀卻一無所知,仍舊低頭喝水,繼續製造噪音。過了一會兒,喬治呀終於感覺到了一絲異樣,抬頭看見克裏斯正盯著他,便本能地對著克裏斯傻笑一下,企圖以他獨特的方式來表現出對克裏斯的友好。殊不料,他這一愚蠢的舉動正好激怒了克裏斯,盛怒之下的克裏斯對著喬治呀輕蔑而又清晰地吐出一個詞:“ Pig !” ( 豬! ) 。
這話讓我感到極度的震驚!不敢相信它是出自一個有教養的人之口。同時也有一種強烈地被侮辱的感覺!在我的心目中,無論喬治呀的這個行為本身有多麽的不雅,但他畢竟是我邀請來的客人,事先也征得了你克裏斯經理的同意,怎麽能這麽對待人家呢?就算喬治呀的發出的聲音讓人聯想到豬,但他畢竟是個人,他做人的權利和尊嚴還是應該得到尊重的。想到這裏,我下意識地看了喬治呀一眼。這一看倒把我氣壞了!受到侮辱的喬治呀正習慣性地衝著克裏斯點頭哈腰呢,活像個狗漢奸在向日本鬼子獻媚!當下我就悲哀地意識到:可憐的喬治呀是因為一句英文也聽不懂才這麽做的。但對克裏斯這個高傲的家夥來說,這樣的做法隻能讓他更加蔑視喬治呀,於是,克裏斯失去理智,又吐出兩個詞:“ Chinese Pig !” ( 中國豬! )
熱血湧上了我的臉!我一下子就從椅子上彈了起來。氣勢洶洶地衝到克裏斯麵前,厲聲說:“ You must apologize ! now !” ( 你必須道歉!立刻道歉! ) 。我的出現讓克裏斯非常吃驚,他剛才罵人時肯定是忘記了旁邊還有一個中國人,所以,當我斜刺裏跳出來的時候,他完全是措手不及。我當時也真是氣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給克裏斯扣上一頂種族歧視的帽子再說。我嚴厲指責他是種族主義分子。嚴重侮辱了中國人,必須立刻向喬治呀和我道歉,否則的話,我決不罷休!克裏斯鎮定一下之後,馬上辯解說,他並沒有罵我,更沒有針對中國人的意思。他隻是在罵喬治呀這個人而已,因為他在說“ Pig ”這個詞的時候,用的是單數而不是複數。
狡辯!純粹是狡辯!我立刻用最簡單明快的邏輯三段論證明了我的立論:因為喬治呀是中國人;又因為你罵喬治呀是 Pig ;所以就等於是罵中國人是 Pig 。更何況,你剛才還罵了 Chinese Pig 這樣的詞,鐵證如山,夫複何言!這一連串的機關炮橫掃過去,克裏斯頓時被質問得張口結舌,無言以對!陡然爆發的激烈爭吵,讓當事人之一的喬治呀驚訝萬分,他的嘴巴張開,形成一個大大的“ O ”字,莫名其妙地看著我們倆,仿佛他是一個置身事外的局外人。我一急,趕緊用簡單的中文告訴喬治呀:克裏斯罵你是“豬”、“中國豬”,我在逼他向你道歉呢!本以為這麽一說,喬治呀也會氣憤無比,我會增加一個同盟軍,卻不料,喬治呀一聽此言,當場嚇得臉色慘白,扔下茶杯就跑了。
喬治呀的怯懦行為,使得本來出於劣勢的克裏斯峰回路轉,大大地助長了克裏斯的囂張氣焰。他指著正在往外跑的喬治呀對我說:“ Look ! He doesn't care ! He doesn't care !” ( 看,他不在乎!他不在乎! ) 。我頓時覺得大失麵子,火冒三丈地對克裏斯說:“ He doesn't care 。 I do care !” ( 他不在乎我在乎! ) 。我也是中國人,憑什麽受你的侮辱!克裏斯滿不在乎地拋下一句:“ I am not saying you. So I will not 。” ( 我又不是說你,我不會道歉的。 ) 我可真是被他氣壞了!怒火萬丈的我咬牙切齒、一字一頓地對克裏斯說:“ I will show you Australia is not South Africa. You will pay for that !” ( 我要讓你看到澳大利亞不是南非,你會為此付出代價的! ) 。
聽罷此言,克裏斯臉色微微一怔,但他還是一言不發地轉身回到了經理室,一天都沒有再出來。
之六、
突如其來地衝突,又突如其來地結束了。當事的兩方,克裏斯和喬治呀轉眼之間都消失了。隻剩下怒氣衝衝的我,還有那些目瞪口呆的同事們。發了一會兒呆,我帶著未消的餘怒問其他同事:“ Who's wrong? ” ( 誰的錯? ) 。他們倒是齊刷刷地指著經理室的方向:“ His wrong !” [ 他, ( 指克裏斯 ) ,的錯 ] 。這麽一說,我還算是略感安慰,澳大利亞人一般來說還是比較有是非觀念的,工人階級們尤其覺悟高,不會盲目地拍上司的馬屁。
穩定了一下情緒之後,我覺得:這事不能就這麽不了了之!不乘此機會給這個種族主義分子一個教訓,就太便宜他了。偉大領袖毛主席曾教導我們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親愛的老娘也曾教育我說:“做人要有骨氣,沒事別膽大,事來了別膽小!”大道理、小道理都想過一遍之後,我決心采取行動!第一件事當然是找律師,澳大利亞處處都講法律,這事肯定得沿法律途徑,才能徹底解決問題。趕緊把名片簿拿出來一翻,還真就翻出一個姓周的華人律師的名片。幾年前我離婚的時候找他谘詢過,他當時就過分熱心的表示:可以幫助辦理離婚,優惠價,隻收 200 澳元的手續費。後來,我到法院一打聽,離婚案的國家牌價是 38 澳元,很快就謝絕了他的好意!所以,總的說來,這周律師也不是什麽好鳥。但是,他的名片後麵的業務範圍廣告詞倒著實嚇人:留學移民、離婚結婚、工傷賠償、名譽損害、逾期居留、財產繼承,……,雲雲雲雲。一句話,除了拐賣人口之外,沒有他不經營的項目。
我立刻給周律師掛了電話,簡單描述了一下這邊發生的事情,向他進行法律方麵的谘詢:我要求克裏斯道歉的事情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周律師一聽這情況就來了勁頭,當即讚揚了我的做法。並且表示,此事絕對要讓克裏斯吃不了兜著走。道歉,當眾道歉是他的唯一出路;如其不然,就堅決給他好看!我趕緊虛心請教律師:要是克裏斯不買帳,能給他什麽好看?他幫我分析說:首先,克裏斯會因此而丟掉工作,因為容忍種族歧視言論在澳大利亞也是犯罪行為,雇主如果繼續用他,那公司將為此而承受巨額罰款及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其次,如果種族歧視罪名成立,克裏斯可能會為此坐六個月的牢;第三,作為一個新移民,他犯下如此罪行,很可能全家都會被趕回南非去!萬一你的官司真的上了法庭,兩邊一對質,你這邊是要受害者有受害者,要證人有證人,你本人又是新南威爾士州的太平紳士,在政府看來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而克裏斯是個新移民,又來自南非那種有種族歧視傳統的國家。這麽一來,法官不判他個鐺鋃入獄才怪呢!與此同時,周律師也沒有忘記為自己兜生意:提醒我打官司的時候,千萬別忘了找他做代理律師,他處理此類官司有經驗,穩贏!
周律師這麽振振有詞地一解釋,我頓時感到心花怒放,覺得勝券在握了。但我覺得還是有漏洞:因為以喬治呀這種黑民現狀,要他以受害者的身份來出庭指證克裏斯,可能性還是不太大。按喬治呀在今天這種表現,多半會在開庭之前就消失的無影無蹤。把這擔心對律師一說,周律師表示:這無關緊要,你本人雖然是澳大利亞國籍,但也是來自中國,就算沒有喬治呀,你本人也可自稱受害者來指證他。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誰指證他,而在於他是否真的說了這樣種族歧視的話?有無證人?更何況,這事鬧到法庭的可能性很小,很可能對方會迅速道歉,結束爭端。這麽一說,就徹底打消了我的所有顧慮,覺得克裏斯在劫難逃了。
平心而論:克裏斯雖然可惡,但若因為這麽一句話,就要把他整得傾家蕩產,好像也不是我的本意。況且克裏斯平日裏待我也不薄,因此而翻臉是否值得呢?我想了一會兒,還是覺得:人情事小,失節事大。我跟克裏斯的交情是一回事,他侮辱我們中國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一碼是一碼!還是得讓他當眾道歉,才能收兵。不過呢,孫子兵法雲:“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最好還是克裏斯能盡快繳械投降,不要把事情鬧大。考慮到此,我覺得有必要給克裏斯寫封類似於“敦促杜聿明等投降書”之類的電子郵件,讓他了解到情況的嚴重性。可轉念一想:這克裏斯一向自高自大慣了,此時寫信給他,他一定會認為是我心虛,不會理睬我的。所以,比較明智的做法還是:先把包圍圈四麵合圍,讓他無路可走,然後再“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不遲。
其實說到底,我爭取的也隻是一個“說法”而已。就像鞏俐老姐姐在“秋菊打官司”裏麵操著地道的陝西口音說的那樣:“俺要的隻是一個說法!”
之七、
按照律師的指點,首先我得把這件事情在單位鬧起來,動靜越大越好!我所在的這家空調配件商店當然是不在話下,人人皆知了。但這沒有用,這兒是克裏斯的天下,他是經理,他說了算。得把這事兒鬧到三百公裏之外的總部去,那兒有克裏斯的上級,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隻有老板本人才對公司運作出現的任何不妥負全部責任。所以,我決定直接找董事長本人說理去。
於是,我奮筆疾書,把剛才所發生的一幕,盡量實事求是地寫出了全過程。然後,提出了三點要求:
第一,限克裏斯在 24 小時之內,當眾對喬治呀和我道歉!如若不然,不排除我們對克裏斯采取法律行動的可能性;
第二,要求公司方麵對此事明確表態。如果克裏斯這樣的種族歧視言論不受到上級的譴責和製裁的話;那麽,作為一名華裔職員,我理由認為:在本公司工作已經不再有安全感,我將被迫辭職,由此而導致的個人經濟損失得由公司方麵負責;
第三,類似的行為不能再發生在我們的工作場合,公司管理層應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和態度。
看來人的英文水準跟人的狀態還是有點關係,平日裏寫英文公函時,我總有點磨磨蹭蹭、出點語法錯誤也是常有的事,但今天這麽一篇最後通牒式的公文竟然寫得酣暢淋漓、一氣嗬成!得意之餘,我決定廣為傳播。先是請商店內的同事們幫助修改一下語法,也順便讓他們看看,我準備怎麽收拾克裏斯,也起到一個“殺猴給雞們看”的反麵效果。然後,給董事長打了個電話,在電話裏簡約描述了一下狀況;接著把電子郵件發給了董事長本人,同時轉發給了總經理、副總經理、空調營業部經理等一大堆人,當然也沒有忘記順便給克裏斯轉發一份;最後,還把此文打印一份,給公司總部發了一份傳真。
電話、電郵、傳真,三箭齊發,看你克裏斯往哪兒逃!
短短兩個小時,就收到了公司董事長本人的回信。也是先電話,再電郵、再傳真的三箭齊回。電郵也是轉發給了一大堆人,順便也轉發給了克裏斯本人一份;傳真的收件人是我和克裏斯。公司的意見也非常簡單明確,也是三點:
第一、公司的一貫政策是:決不能容忍任何種族歧視的言論在本公司存在,任何人有這樣言論都會被視為不被歡迎的人;
第二、公司認為:此事純屬克裏斯·尼克爾森先生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還認為:此事 100% 是克裏斯的過錯,他理應盡快向受害人當眾道歉;
第三、為公司的名譽計,希望羅伯特·汪先生能以大局為重,不要將此事向社會公開,盡量縮小影響範圍。
董事長的表態,基本上讓我徹底放心了。當然,我汪某人也不是那種不識好歹的家夥。我仔細考慮了一會兒,還是回了一個電話給董事長,大意是:隻要克裏斯能當眾道歉,我這方麵保證不會將事情鬧大,也會勸說喬治呀不把事情捅出去,以免影響公司的聲譽。董事長在表揚我覺悟高的同時,也頗有點擔心:你能保證說服你的朋友不鬧下去嗎?我堅定地說:能保證!心裏暗暗慶幸:幸虧董事長不認識喬治呀,他要是見過喬治呀,決不會問這麽愚蠢的問題。但自始至終我還是留了個心眼,隻是對董事長進行了口頭承諾,沒有留下書麵文字,以免發生意外時,失去進一步交涉的手段。
克裏斯那邊的反應無從了解,因為整整一天,他都沒有邁出經理室一步。他肯定也在思考,尋找更體麵的出路。我也沒有去找他,隻是一如往常地工作,到點就下班走人。
當日不再有話。
(第二部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