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徐京躍、陳菲)根據公安部日前發布的《臨時入境機動 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持有境外駕駛證的人員無需經過考試,隻要接受適當的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領取《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即可在中國境內臨時 駕駛機動車。 規定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和臨時機 動車駕駛許可時,應當對境外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人以前的入境記錄進行核查,發 現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應告知其處理完畢後再核發牌證。 在中國境內有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逃逸記錄的,不予核發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 根據規定, 臨時入境的機動車駕駛人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駕駛機動車:(一) 遵守中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二)按照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上簽 注的行駛區域或者路線行駛;(三)遇有交通警察檢查的,應當停車接受檢查,出 示入出境證件、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和所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及其中文翻譯文本;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應當依法接受中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的處理;(五)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並迅 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接受中國公安機關交通管 理部門的處理。(完) (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