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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境外駕證無須考試可在大陸臨時駕車

(2006-12-13 19:13:49) 下一個
送交者: zny 2006年12月13日16:48:02 於 [五味齋]http://www.bbsland.com
 

新華網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徐京躍、陳菲)根據公安部日前發布的《臨時入境機動
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持有境外駕駛證的人員無需經過考試,隻要接受適當的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領取《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即可在中國境內臨時
駕駛機動車。
  規定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和臨時機
動車駕駛許可時,應當對境外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人以前的入境記錄進行核查,發
現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應告知其處理完畢後再核發牌證。
在中國境內有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逃逸記錄的,不予核發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

  根據規定, 臨時入境的機動車駕駛人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駕駛機動車:(一)
遵守中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二)按照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上簽
注的行駛區域或者路線行駛;(三)遇有交通警察檢查的,應當停車接受檢查,出
示入出境證件、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和所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及其中文翻譯文本;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應當依法接受中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的處理;(五)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並迅
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接受中國公安機關交通管
理部門的處理。(完)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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