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聽到些關於當年五十多萬右派的新聞,想起那年的那樁血案:
那年冬天,我剛下農村不久就跟著大人們下田了.隊裏有塊地,緊靠著那條古泊漣河. 河對岸是同公社的另一個大隊. 那天兩邊隊長同時喊休息,許多人都跑上封凍的河麵滑冰玩.我不知那河的深淺.不敢去.獨自坐在河堤邊整齊的白揚樹下.幹枯的樹杆被凜冽的西北風吹的嗷...嗷...直叫.我緊摟著那件有點顯小的棉襖,看著那熱鬧的河麵.無意中發現對岸河堤上有人在注視著我.看衣著就知道是個城裏來的.他約四十來歲.豆腮胡子大眼睛,有點象(樣板戲裏)瘦點的李勇奇.那人給了我一個旁人不易察覺的微笑點頭致意.我也下意識地回了一下.後來才知道,他姓宗,是個帶帽子右派,單身一人.由於有"帽子",平時沒人理他,故而堤邊獨坐.兩個大隊雖是地界相鄰,卻少有來往.我也再沒見過他.
一晃幾年過去.突傳來消息,鄰大隊的右派老宗被人打死了,而且死的非常慘.
老宗下放後,沒改他那直脾氣性子.(據說"右派"都有些性子.)不知怎麽,他得罪了控有實權的大隊民兵營長.那民兵營長總是找各種機會向老宗報複.平日裏老宗受足了那他的罪,但嘴上總是不肯服軟.讓營長覺得不給他點厲害的治不住他.那天晚上,營長以訓話為由,帶著幾個民兵把隊裏的幾個五類分子帶進大隊部,一頓訓斥後,放走了其他人,獨留下了老宗. 幾個人上去五花大綁,把老宗吊在房梁上. 吊了一會兒,營長以為老宗該服軟了.過來讓他求饒.沒想到他反說這樣打他是違法的. 營長在隊裏那是個土地爺,隻有他訓別人的分兒,哪能受這樣的指責. 撿起根手腕粗的木棍就打.有住在大隊部附近的農民事後說,那慘叫聲直到淩晨. 在場的民兵也有人提醒,別把人打死了麻煩.那營長說,他一右派,我隻打他兩條腿.隻要他不死就沒事!
是呀,文革時的打人準則是:壞人打好人,反動; 好人打好人,誤會; 好人打壞人,活該! 而好人壞人的硬標準就是成分和出生.誠然,老宗的"違法說"在那時也屬幼稚之論.國家主席尚可以打死,況一右派乎.
由於老宗咬牙硬撐,還不停回駁營長.營長氣瘋了,用木棍向老宗的嘴部用力搗去.哇的一聲,老宗不能說話了.後來知道是下巴脫臼.就這樣直打到雞叫天明,老宗才被放下來,扔出大隊部.老宗無法走路,隻能一點一點往家爬.一路上留下兩條長長的血跡.好容易爬離大隊部.被一位上早工的大娘看到.老宗口渴的厲害,指著嘴討水喝.大娘趕緊端來一大瓢清水.老宗不能喝,大娘細心的慢慢往他嘴裏倒.一會兒一瓢水下肚了.後來我才聽說,失血過多自然會口渴,此時千萬不能大量喝水.隻能輸血急救.老宗喝了水後,沒等大娘叫人來背他回家就帶著一肚子的恨,一輩子的冤,一身的疼,一生的苦,憤然離世了.
事發後,有個民兵小夥子把事情的全過程告訴了同村的一位知青.這知青又轉告另幾位知青和下放戶.幾個人一合計.迅速分頭串聯.一時間,這事紛紛揚揚一傳十,十傳百.剛開通從縣城到公社的班車上擠滿了人.我是第二天下午聽到消息的.第三天,我借著為隊裏買農藥的機會到了公社.公社大院內擠滿了人,看上去有七八百人了.而且人潮還在不段增加.縣裏派來了帶槍的公安,早把那凶手"抓"了.縣安置辦的人在努力安撫著憤怒的人群. 此時屍體已被抬進了公社大院裏, 被人群團團圍住.開始一兩天,上麵還老拿"右派"說事兒."右派沒判死刑就不該死!"群眾的呼叫頂得上麵沒話說.後來群眾越聚越多,許多農民也加入進來.大家要求:立即驗屍,懲治凶手,保障下放人員的安全.還有就是給死者取帽子.縣裏在最短的時間裏作出了判決:
1)死者經勘驗,三處骨折,下巴脫臼, 致命的傷是腿部大動脈斷裂,失血過多.
2)凶手判刑二十年.
3)全縣通報,嚴厲指責打人行為.
群眾見主要目的達到了,那個年代能這樣已經不錯了.埋葬了老宗後,便漸漸散去...一場風波結束了.
一轉眼,這事已經過去三十多年了.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那些蹉跎歲月的故事,讓人回味,讓人歎息,讓人感慨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