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368)
2017 (123)
2018 (89)
2020 (269)
雞同鴨講孟晚舟
一劍飄塵
孟晚舟獲釋,轟動網絡。坦白說,我也沒有想到這麽快就出結果。當然,我不會為美國塗脂抹粉。我最近寫的“美國的黃昏”,可以說對美國鞭撻得不遺餘力,現在對美國社會的現象,都是抱著批判的態度審視。但是,孟晚舟獲釋這件事,也不是中國民眾所想象的那種陰謀論。相反,這件事情,其實恰恰證明沒有什麽陰謀。如果真是美國的陰謀詭計的話,也絕對不能在加拿大已經聽證結束,大概率同意引渡的情況下,就放人啊。美國是一個被好萊塢熏陶的國家,演戲還不會演麽?如果是美國的陰謀論,至少要等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以後再說啊,現在這算什麽?演戲演到進洞房,新娘逃婚了?不是這麽個道理。
這件事情,當然也不是孟晚舟感謝的祖國的功勞。雖然說加拿大的兩個被中國扣押的人質,同時登機離開中國,但我覺得這更可能是中國政府故意為之。要的就是把孟晚舟獲釋和加拿大兩個人質並列,因為這樣做可以向國內民眾賣乖,把功勞引到自己頭上。加拿大那兩個人質,在中國繼續關押下去,又有什麽作用呢?這個時候放人,至少讓中國民眾誤以為孟晚舟獲釋是中國政府強硬扣押加拿大人質的結果,這對於凝聚中國民眾對政府的向心力有利。而這一點,恰恰是中國政府一貫最在意的。至於海外這麽看,是不是因此認為中國政府是流氓政府,搞人質外交,中國政府在意嗎?戰狼外交這麽多年了,連原來那麽紳士的秦剛,到任美國大使的位置,都變得咄咄逼人,就可以知道,中國政府現在的外交政策根本就是演給國內民眾看的,而並不在意海外如何看待他們。
孟晚舟獲釋,關鍵是美國放人了,而不是加拿大放人了。如果真是人質外交的勝利,應該是加拿大宣布拒絕引渡孟晚舟。而不應該是加拿大基本把引渡聽證走完了,美國卻放人了。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如果說,這個人情加拿大非得送給美國,有這個必要嗎?無論怎麽看,美國在加拿大剛剛宣布同意引渡以後就放人,都像是打臉加拿大啊。
所以,這件事情根本就是:中國式思維解讀西方司法案件。而一大堆英文都不懂三六九的中文自媒體更是完全陰謀論上陣,讓明白人也開始糊塗。其實,美國司法部對這個案子有詳細的說明,下麵就是網址,懂英語的自己看看:
我這裏總結一下這裏麵的重點:
所以,這還是一場中國政府的勝利嗎?這是孟晚舟賣國求平安啊!她完全答應了美國司法部之前對她的所有指控,而且同意把這些當作證據,讓美國司法部用於起訴華為公司!我真是不明白趙立堅怎麽敢在推特上歡迎孟晚舟回家的!這是江姐歡迎浦誌高嗎?
其實在美國,這種認罪協議非常正常。特別是政府對個人的起訴,絕大多數都是個人認罪換取政府免予追究或者輕判。美國總的來說,是一個法外容情的國家。這也是為什麽這個國家法製越來越鬆弛的原因,也是我經常批評的地方。在過去,美國人口素質高,法製鬆弛一點,社會整體道德標準高,問題不大。但今天,因為人口素質越來越低,道德標準也越來越低,法製鬆弛的結果會很致命。
孟晚舟的案子,與陰謀論根本沒有什麽關係。關鍵是她有錢,請得起好律師。在眼看加拿大要批準引渡的情況下,趕緊和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避免被引渡到美國,進入司法審判程序。所以,這套操作的主動權,其實是在孟晚舟的手裏。這也是為什麽她在機場演講,在感謝祖國之前,首先感謝自己律師的原因。如果一定要批判美國,自豪中國,就應該批判美國的這套認罪製度,可以讓犯法的人獲得輕判,也可以批判美國有錢人請得起好律師,可以獲得輕判。硬要把這算作中國政府的功勞,和歌頌一個被強奸的女性為強奸犯解決了生理需求,有什麽區別?中國政府是力保華為的。而孟晚舟的認罪,無疑是給審判華為提供了強力的證據。
但是跟中國人講這些,都是雞同鴨講。因為中國人耳濡目染的文化本質上是專製文化,這種文化強調權力的集中,權力是由中心向外散發的。而美國人習慣的是民主文化,強調的是權力的分散,權力是由外向內聚攏的。孟晚舟的案件,在美國和加拿大是完全的司法程序,司法獨立的情況下,政府根本就不可能為所欲為。跟中國人說,這是美國法官根據控辯雙方認罪協議,做出的有條件撤銷引渡要求的判決,體現了美國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中國人會跟你說:假,都是事先就商量好的。
所以,兩種不同文化下,人的思維方式就是風馬牛的兩極。同樣的事實,解讀會完全不同。這種情況下,隻能是一個孟晚舟,中美各取所需。如果一定要讓中國大眾心服口服,隻能按照他們可以理解的方法,比如美國總統直接下令把孟晚舟判十年徒刑,罰去阿拉斯加雪窖裏製冰。但是這在美國怎麽可能呢? 沒有統一的文化,就不要搞什麽全球化。雞同鴨講,最後就是雞飛蛋打。各自閉關鎖國,才是王道。
你真是太天真了!
夢碗粥出賣了華為,華為最好的結果就是回牆國去內循環了。
一些反共華人對西方抱持過於天真美好的幻想,這種思維在很早的時候導致國民黨失去了大陸。
----------------------------------------------------------
行道堂主 發表評論於 2021-09-25 15:37:58
“美國將來怎樣起訴華為裁決華為真的都不重要”?
別忘了中興通訊當年怎麽個下場。
別忘了中興通訊當年怎麽個下場。
這麽驚動世界曆時近三年的引渡案,主涉案人孟晚舟競可以上網受審。早晨紐約地方法院的短暫庭審,立即做出判決生效。兩小時後,跨越四個時區的加拿大BC法院,也“極其有效率“地迅速宣布引渡案結束。然後,孟晚舟從法庭直接奔向溫哥華機場。兩名加拿大人也同時到達了北京的空軍基地(注意:杜魯多的用詞是Air‘s base,不是Airport). 三個人質同時乘上本國派來的專機,由本國官員陪同,在同一時刻起飛回國。這不是一場天衣無縫的交換安排嗎?這樣緊密的安排,至少需要事先一兩天的準備吧。
加拿大和中國之間正常的航班飛行,都需要約十三個小時。而從紐約庭審開始,到雙方人質乘機離境,前後總共不到十個小時。請問一劍博主,如果中美加三國政府事先不知道判決的結果,中加兩國政府怎麽可能如此有把握地,在庭審開始前數小時(甚至可能一天),就派出了接人質的專機,在機場等候?這不是三國政府事先勾兌好了結果,然後走個法律形式,又是什麽?你知道BC省引渡法院一個聆訊的排期,就要等候至少兩到三個月嗎?為何最終裁決竟是如此草率匆忙? 如果事先就知道了司法裁判的結果,還是你描繪的“司法獨立“嗎?請不要再為豬嘴唇塗口紅了,拜托。
何以證明我的猜測?事件發生的時間點,說明一切。紐約地方法院裁決的時間點,是在副國務卿舍曼,代表美國收到中國政府的“天津清單“Tianjin list之後。”天津清單“上明確地把孟的釋放列為一條。拜登政府對清單上的多項要求,開始做出不同程度的讓步,其目的是換取中國在氣候問題和迫在眉睫的貿易談判更新上。拜登政府放開了對絕大多數中國留學生的簽證和入境許可,而不再追問他們是否是”共產黨員“的家屬。美國也羞答答地默認了兩種中國疫苗接種,可以作為入境免疫證明.。這次孟晚舟一案,也是後續。
為什麽拜登政府從川普政府的“極限施壓“方式上有所退步,主要是拜登無法應對美國目前麵臨的國債上限到期和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拜登政府急於通過更新貿易條款,降低進口關稅,進而降低國內通脹壓力。然而沒有中方降稅配合,自己先降稅等於是民主黨的”政治自殺“。更不排除,民主黨還可能夢想中國再像2008年那樣,配合著買一些美國國債。還有,加拿大的兩個人質,也是美國對加拿大的”人情債“。AUKUS同盟秘密談判,把新加兩隻眼排除在外,使加拿大感覺非常不好。由美國帶頭放棄對孟的引渡,然後給中加兩國都送一個人情,解決這個由美國引起的人質問題,是拜登政府的一個重要選項。
何以證明我的猜測?事件發生的時間點,說明一切。紐約地方法院裁決的時間點,是在副國務卿舍曼,代表美國收到中國政府的“天津清單“Tianjin list之後。”天津清單“上明確地把孟的釋放列為一條。拜登政府對清單上的多項要求,開始做出不同程度的讓步,其目的是換取中國在氣候問題和迫在眉睫的貿易談判更新上。拜登政府放開了對絕大多數中國留學生的簽證和入境許可,而不再追問他們是否是”共產黨員“的家屬。美國也羞答答地默認了兩種中國疫苗接種,可以作為入境免疫證明.。這次孟晚舟一案,也是後續。
為什麽拜登政府從川普政府的“極限施壓“方式上有所退步,主要是拜登無法應對美國目前麵臨的國債上限到期和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拜登政府急於通過更新貿易條款,降低進口關稅,進而降低國內通脹壓力。然而沒有中方降稅配合,自己先降稅等於是民主黨的”政治自殺“。更不排除,民主黨還可能夢想中國再像2008年那樣,配合著買一些美國國債。還有,加拿大的兩個人質,也是美國對加拿大的”人情債“。AUKUS同盟秘密談判,把新加兩隻眼排除在外,使加拿大感覺非常不好。由美國帶頭放棄對孟的引渡,然後給中加兩國都送一個人情,解決這個由美國引起的人質問題,是拜登政府的一個重要選項。
------------------------
zhirui 發表評論於 2021-09-25 12:17:01
老天真2021-09-25 11:39:12
“晚舟隻是承認(admitted)了一些美國司法部列舉的事實,而那些事實也許在美國領土上依照美國當時的法律屬於犯罪” 這就是以後製裁華為提供了證據啊, 就夠了啊
博主的言外之意是,1.中國政府在孟晚舟的獲釋上,沒有起什麽作用。2.美國法院裁決釋放孟晚舟,根本沒有來自行政當局的影響,純粹是“獨立的司法裁決”。我真不知道,全世界新聞界、政論界和各國草民們,有多少人會同意他的觀點和邏輯。
首先,孟晚舟和法律團隊是否真的害怕馬上被引渡?根據加拿大的法律,即使BC省法院判決了“適合引渡”,孟晚舟有權利繼續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而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複審,仍然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才能做出裁決。除此之外,加拿大司法部長也可以“國家利益”為由,中止對BC省法院的裁決的執行,這是一種合法的“行政幹預司法"。況且,BC省法院最後庭審調查時,主審法官對控方提出了多個懷疑性的問題,這都不利於引渡的執行。況且,即使孟晚舟和團隊願意接受Plea Bargain,那真引渡到美國之後也是可以做到的,現在著什麽急呢?先設法讓引渡請求失敗,不是更有利嗎,連Plea bargain都不用了。 博主邏輯不通也。
“晚舟隻是承認(admitted)了一些美國司法部列舉的事實,而那些事實也許在美國領土上依照美國當時的法律屬於犯罪” 這就是以後製裁華為提供了證據啊, 就夠了啊
至於美國將來怎樣起訴華為裁決華為都不重要,我更看重美國的裁決有沒有可執行性。那句所謂”到2022年12月前,孟晚舟應當如何如何..”之類的句子,無非是在釋放孟晚舟的指令,維護一下美國的麵子而已。說句笑話,深圳南山區法院也可以裁決拜登總統有“敲詐勒索罪”,可是這種判決能執行嗎?紐約東區法院真的比深圳南山區法院更有管轄權嗎?華為現在除了在美國打官司,什麽聯係都沒有了,美國除了繼續封鎖芯片之外,還能對華為做什麽。將來華為可以做的,就是通過中國政府宣布“任何通訊設備供應商,都不許銷售包含華為專利技術的設備,給美國政府和私營企業”。
樓主的邏輯有問題,有意隻看表麵,罔顧實質。嗨
———————
想聽你說說實質是什麽?
孟所簽名承認的證據足以起訴華為。
孟所簽名承認的證據足以起訴華為。
再說即便美國能依此來起訴華為,我很好奇,還能對華為幹點啥?華為現在已經沒有美國芯片了,也不依靠美國市場,甚至美國盟友的市場也沒了,然後呢?美國還能罰啥?
美國輸了,這廝說是文明。
也是醉了。你高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