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同鴨講孟晚舟
文章來源: 一劍飄塵2021-09-24 22:15:58

雞同鴨講孟晚舟

一劍飄塵

孟晚舟獲釋,轟動網絡。坦白說,我也沒有想到這麽快就出結果。當然,我不會為美國塗脂抹粉。我最近寫的“美國的黃昏”,可以說對美國鞭撻得不遺餘力,現在對美國社會的現象,都是抱著批判的態度審視。但是,孟晚舟獲釋這件事,也不是中國民眾所想象的那種陰謀論。相反,這件事情,其實恰恰證明沒有什麽陰謀。如果真是美國的陰謀詭計的話,也絕對不能在加拿大已經聽證結束,大概率同意引渡的情況下,就放人啊。美國是一個被好萊塢熏陶的國家,演戲還不會演麽?如果是美國的陰謀論,至少要等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以後再說啊,現在這算什麽?演戲演到進洞房,新娘逃婚了?不是這麽個道理。

這件事情,當然也不是孟晚舟感謝的祖國的功勞。雖然說加拿大的兩個被中國扣押的人質,同時登機離開中國,但我覺得這更可能是中國政府故意為之。要的就是把孟晚舟獲釋和加拿大兩個人質並列,因為這樣做可以向國內民眾賣乖,把功勞引到自己頭上。加拿大那兩個人質,在中國繼續關押下去,又有什麽作用呢?這個時候放人,至少讓中國民眾誤以為孟晚舟獲釋是中國政府強硬扣押加拿大人質的結果,這對於凝聚中國民眾對政府的向心力有利。而這一點,恰恰是中國政府一貫最在意的。至於海外這麽看,是不是因此認為中國政府是流氓政府,搞人質外交,中國政府在意嗎?戰狼外交這麽多年了,連原來那麽紳士的秦剛,到任美國大使的位置,都變得咄咄逼人,就可以知道,中國政府現在的外交政策根本就是演給國內民眾看的,而並不在意海外如何看待他們。

孟晚舟獲釋,關鍵是美國放人了,而不是加拿大放人了。如果真是人質外交的勝利,應該是加拿大宣布拒絕引渡孟晚舟。而不應該是加拿大基本把引渡聽證走完了,美國卻放人了。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如果說,這個人情加拿大非得送給美國,有這個必要嗎?無論怎麽看,美國在加拿大剛剛宣布同意引渡以後就放人,都像是打臉加拿大啊。

所以,這件事情根本就是:中國式思維解讀西方司法案件。而一大堆英文都不懂三六九的中文自媒體更是完全陰謀論上陣,讓明白人也開始糊塗。其實,美國司法部對這個案子有詳細的說明,下麵就是網址,懂英語的自己看看:

https://www.justice.gov/opa/pr/huawei-cfo-wanzhou-meng-admits-misleading-global-financial-institution

我這裏總結一下這裏麵的重點:

  1. 孟晚舟承認並證實,在擔任華為首席財務官期間,她為了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向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過多次重大虛假陳述!她也證實自己和華為同事為華為在伊朗的活動欺騙了全球金融機構和美國政府以及公眾。
  2. 她的欺騙行為導致該金融機構繼續違反美國法律與華為開展業務。
  3. 孟的承認是違反美國法律的證據。
  4. 美國司法部會繼續準備對華為的審判,(孟的證據)將用於法庭上證明我們對華為的指控。
  5. 孟已經認可了一份(長達)四頁的事實陳述的準確性(也就是犯罪證據),其中詳細說明了她向金融機構做出的故意虛假陳述。孟還同意不再犯下其他聯邦、州或地方罪行。
  6. 如果孟違反本此協議,她將被起訴所有的指控。
  7. 美國政府同意撤回向加拿大司法部提出的將孟引渡到美國的請求。

所以,這還是一場中國政府的勝利嗎?這是孟晚舟賣國求平安啊!她完全答應了美國司法部之前對她的所有指控,而且同意把這些當作證據,讓美國司法部用於起訴華為公司!我真是不明白趙立堅怎麽敢在推特上歡迎孟晚舟回家的!這是江姐歡迎浦誌高嗎?

其實在美國,這種認罪協議非常正常。特別是政府對個人的起訴,絕大多數都是個人認罪換取政府免予追究或者輕判。美國總的來說,是一個法外容情的國家。這也是為什麽這個國家法製越來越鬆弛的原因,也是我經常批評的地方。在過去,美國人口素質高,法製鬆弛一點,社會整體道德標準高,問題不大。但今天,因為人口素質越來越低,道德標準也越來越低,法製鬆弛的結果會很致命。

孟晚舟的案子,與陰謀論根本沒有什麽關係。關鍵是她有錢,請得起好律師。在眼看加拿大要批準引渡的情況下,趕緊和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避免被引渡到美國,進入司法審判程序。所以,這套操作的主動權,其實是在孟晚舟的手裏。這也是為什麽她在機場演講,在感謝祖國之前,首先感謝自己律師的原因。如果一定要批判美國,自豪中國,就應該批判美國的這套認罪製度,可以讓犯法的人獲得輕判,也可以批判美國有錢人請得起好律師,可以獲得輕判。硬要把這算作中國政府的功勞,和歌頌一個被強奸的女性為強奸犯解決了生理需求,有什麽區別?中國政府是力保華為的。而孟晚舟的認罪,無疑是給審判華為提供了強力的證據。

但是跟中國人講這些,都是雞同鴨講。因為中國人耳濡目染的文化本質上是專製文化,這種文化強調權力的集中,權力是由中心向外散發的。而美國人習慣的是民主文化,強調的是權力的分散,權力是由外向內聚攏的。孟晚舟的案件,在美國和加拿大是完全的司法程序,司法獨立的情況下,政府根本就不可能為所欲為。跟中國人說,這是美國法官根據控辯雙方認罪協議,做出的有條件撤銷引渡要求的判決,體現了美國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中國人會跟你說:假,都是事先就商量好的。

所以,兩種不同文化下,人的思維方式就是風馬牛的兩極。同樣的事實,解讀會完全不同。這種情況下,隻能是一個孟晚舟,中美各取所需。如果一定要讓中國大眾心服口服,隻能按照他們可以理解的方法,比如美國總統直接下令把孟晚舟判十年徒刑,罰去阿拉斯加雪窖裏製冰。但是這在美國怎麽可能呢? 沒有統一的文化,就不要搞什麽全球化。雞同鴨講,最後就是雞飛蛋打。各自閉關鎖國,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