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生了一場肺炎,發燒燒得端著水杯打抖。生病的時候就想當叛徒,隻要發燒的熱度降下來,誰問我黨的秘密我都說。雖然從小就喜歡當劉胡蘭卓婭之類的女英雄,但當病痛襲來,那隻是葉公好龍而已。
早上丈夫要上班,站在床前問,他穿哪件襯衣,在哪裏放著。我說在衣櫥裏,件件都是幹幹淨淨的,自己拿。
他趴在衣櫃裏找了半天,還是找不到,我隻好拖著身子走到櫃邊,一伸手,就把他要的襯衣拎出來。
忍不住抱怨說,如果我不在你身邊,你怎麽辦呢?
沒想到丈夫也不含糊,回答得幹幹脆脆,他說,你如果不在我身邊,我就去當吉米。
吉米是對麵街住的鄰居,法國人,靠吃政府救濟過活。瘦瘦高高的像個骨頭架子,一頭長發,一臉大胡子,每日裏髒兮兮的拎著酒瓶穿梭在小店之間,醉熏熏得不省人事。聽說他本來有一個好工作,忽然有一天老婆跟別人跑了,從此吉米便成了酒鬼。清醒的時候少,泡在杜康裏的時候多。
想想白麵書生的丈夫要當吉米,就忍不住笑,想想他要當吉米是因為我的離去,眼淚又差點兒流下來。
這才知道一紙婚約之後,我已經不再屬於自己了。我得對對麵的這個男人負責一輩子,第一件事就是,不能讓他當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