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方的風

從來沒有寫過博客,這是第一次,算是菜鳥了,望各位前輩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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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種族歧視

(2024-03-17 11:37:47) 下一個

作為華人,在國外被歧視是很常見的現象。從美國1882年的排華法案,到新冠疫情期間針對華人的暴力,種族歧視可以說無所不在。

那麽問題來了,種族歧視的根源是什麽?我們華人為什麽到處都受到歧視?
 

種族歧視來自於人類這種社會性動物自身的不安全感
種族歧視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你再守法納稅,在種族主義者看來,你還是有原罪,因為你天生就長得和他們不一樣,你的財富和地位一定是通過某種不正當手段得來的,所以剝奪你的財富和地位也是正當的,理所當然的。在種族主義者看你第一眼的時候,他就已經在內心自動把你作為人的平等權利和地位剝奪了,那麽你如何用力去守法納稅,都是徒勞無用的,因為他早就不把你當成和他平等的同類的人了。
種族歧視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麽
今天閱讀嚴歌苓文章,感覺到被嚴女士怪罪連累自己被洋人歧視了。很慚愧,沒有想到雖然我一向知法守法,還是連累嚴女士了。

嚴歌苓:再聊排華與歧視 什麽讓我們被視為“他者”

”因為一千個吃苦耐勞、本分守規的華人納稅人的形象,瞬間就能被一個如此吃稅人的言行毀掉。默默建設的華人是新聞中的“狗咬人”,而販售教堂慈善食物的是新聞中的“人咬狗”,給人的印象是深刻而難以抹去的。就像把新冠爆發初期,在各國搶購口罩和其他防護用品的同胞們,正是他們毀壞了我們幾十年默默工作,誠實交稅的華人名聲。而作為一個種族,名聲上有了汙點,因這些汙點而為那個占極小百分比的敗類連坐,並作為群體印象進入人們的記憶,固化為人們的成見(或偏見),這是不是我們族群的集體悲哀,集體冤屈?後疫情期的今天,當我在柏林遭遇德國人的冷眼或白眼,亦或粗魯言辭時,我能感到,歧視又在蘇醒,又在抬頭。”
 
其實,種族歧視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你被歧視,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麽。如果你一定要從自身找原因,那就是你不幸碰到種族主義者。
 
正如一切案件中的被害人一樣,你不幸碰到犯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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