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大副委員長盛華仁聲稱,直選鄉長鎮長不符法律規定。
這真是非常搞笑的事情。有盛華仁這種官員在台上,估計人大算是徹底完了! 怎麽不大力宣傳一下官員貪汙腐敗是違反憲法的行為?拿著納稅人的錢,卻不為納稅人說話,這種鳥官員要它何用?鄉長和鎮長直選不符合法律,不會修改一下過時的法律嗎?否則人大作為立法機構,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原文:
人大副委員長盛華仁:直選鄉長鎮長不符法律規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58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30日電 從今年下半年開始,中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將在全國各
地陸續展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在《求是》上撰文強調,要認真
做好換屆選舉各項工作,嚴格依法選舉產生鄉鎮長。
盛華仁介紹說,憲法和地方組織法明確規定了鄉鎮長的產生方式和選舉程序,即鄉
長、副鄉長和鎮長、副鎮長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代表聯名提名候選人,通過
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盛華仁指出,在前兩次換屆選舉中,個別地方采取由選民直接選舉鄉鎮長的做法,
並把這種做法當作擴大基層民主選舉幹部的一種嚐試,這不符合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
,有關地方已及時進行了糾正。
盛華仁強調,在這次換屆選舉中,一定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選舉產
生鄉鎮長,避免類似由選民直選鄉鎮長的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