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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現在改變看法了

(2007-01-22 09:34:44) 下一個
以前我認為不好,我現在認為可以。

他愛吸吸唄,隻要他不傳毒,不貶毒,要號召別的人來一起吸毒,毒品可以維持他的生命,那他就默默地吸,使勁的吸吧!

毒品是不是害到一個人,隻有那個人自己能說得清。

我看到過一個報道,有個女孩,打工的時候老板強行給她打針迫使她有了毒癮,在她毫無利用價值以後,老板把她掃地出門。她用賣淫的錢來維持自己的毒源。

她一直為毒品昏昏噩噩,斷不了。直到有一天,她全身再也沒有一個地方能紮下針眼,直到她皮膚潰爛,白骨暴露,她骨瘦淩徇,在她昏迷醒來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記者打電話說:送我去戒毒吧!求你救救我!

後來她還是把毒給戒了。

人,隻有在他徘徊在生死邊緣的時候才知道生的重要,在他死了一回以後才知道生的可貴。可能這就是中國的老話“置之死地而後生”吧。

反過來說,一個人在平安時期,和平時期,在他不知道死的時候是不認識生的。

他樂意吸毒,他享受毒品的時候,怎麽能聽得下他人說的話呢?佛說“我執深重不可傳法”,對這些人,說什麽都沒用,由他去吧。

我現在改變的立場是:當一個深感毒品侵害的人要回頭的時候,當他深受痛苦折磨要求救的時候,我要有能力伸出手去幫他。當他對我說“求你幫我戒毒吧!”我要有能力不嫌棄他,不畏懼他的恐怖狀態,有能力去幫到他。佛說“普渡眾生”,是指普渡那些感到痛苦的眾生。

當然了,這話基督徒也可以對非基說的。這個道理對基督徒也可以用上手。所以話說回來,那到底什麽是對什麽才是錯?對錯對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

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快樂和幸福。如果他吸毒感到快樂和幸福,那麽在這一時點和這一空間,他就是對的;等到他最終不快樂和不幸福的時候,那麽在這一時點和這一空間,吸毒對他來說才是錯的;如果他傳毒貶毒,那麽無論哪一時點哪一空間,他都是錯的;如果我們在他快樂的時候去阻止他,那麽我們就是錯的;如果我們在他痛苦的時候不幫他,那我們也是錯的;我們不能說,因為他最終是痛苦的,所以在他快樂的時候也要阻止他,因為未來誰也不知道,你我他都不知道這個對吸毒者快樂的時空會拉多長;我們隻能守在他身邊等,耐心等,用慈悲去等,等他痛苦的時候就把準備已久的幫助放到他身邊,並決不拋棄他。這就是所謂“佛心佛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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