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讀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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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悔改的基督徒

(2006-06-28 10:35:59) 下一個
以前聽來的一個故事,說是一個男的喜歡上了一個女的,那女的根本瞧不上他,他總也找不到合適的機會表達。一次他們和一群人在一個酒吧裏痛飲,大家都有些醉了。那男的借著酒勁,叫過了那女孩,不由分說,上去就是一頓大嘴巴,把女孩徹底打懵了。然後,那男的就勢上前,抱著女孩痛哭流涕:“妹妹,不是哥狠心,哥是真心喜歡你。今天哥是徹底豁出去了,哥是實在不忍心看著你糟蹋自己呀。”那女孩臉上正火辣辣得還沒找到北呢,聽到這些更加火辣辣的表白原來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人對自己好呀。當時身子就軟在了那男人懷中,兩個人緊緊抱在一起,鼻涕眼淚混在一起,不分彼此了。於是,這世界上又多了一對情侶。 我感覺現在基督教徒們傳福音的方式和這個男的很相似,比如前一段我在一個基督教論壇和他們討論,很多基督徒一上來就要我先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這就是那個追妹妹的男子所用手法——先把你打懵了。說實話,這種追妹妹的辦法沒什麽不好;基督徒們這種傳福音的方式也沒什麽不對,但是總給人一種劍走偏鋒的感覺。 基督教認為人都有原罪,每個人要想得拯救就必須承認自己的罪性,這是基督教教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責難基督徒們。但問題是你把別人一棒子打懵了,接下來該怎麽辦?照理說基督徒應該有一種知罪悔改的樣子,如果沒有悔改,那麽肯定也就沒有真正的認罪。所謂知易行難,一個真正有道德追求的人是能夠知錯就改的,而拿道德做打人棍子的人,信仰隻是他們犯罪的理論依據,而基督徒給人最深刻的印象正是如此。所以很多非基督徒說基督徒虛偽,這不是空穴來風,是事實。我就看到很多自稱是有年頭的基督徒,他們在公共場所罵人、撒謊,或者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陷他人於不義,等等等等。當被人指出時,基督徒們的標準回答是:“你說的都對,可我已經承認了我是罪人嘛。”這是一種公然的無恥。我還看到過更無恥的基督徒,她居然說:“因為我們是罪人中的罪魁。”基督徒的這種態度,就好像是說如果強奸犯在自己的腦門刻上“強奸犯”三個字,就可以在大街上公然施暴了。任何一個道德水準達到平均值的人,都不會認可基督徒的這種做法,這也是他們在網絡論壇遭大家詬罵的原因。 認罪成了基督徒無惡不作的理由,可以歎為觀止了。 我開始講的那個故事到這裏還沒有完。一個號稱是采花大盜的家夥在酒吧得意洋洋地講述自己的戰績,他用這個手段一口氣就泡了4個小女孩,每個都對他死心塌地的。他的講述剛完,身邊就“咕咚”倒下了一位女孩,這女孩是他朋友的女友。掐了半天人中後,那女孩才幽幽地醒來,醒來的第一句話就是:那個王八蛋就是這麽對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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