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李下的自由
(2006-07-14 10:55:42)
下一個
古語雲:“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這說的是為什麽人要限製自己的自由。
人有沒有在瓜田係鞋帶,在果園裏整理太陽帽的自由?有,問題是,你行使了這自由,就要準備應付行使所必然帶來的代價。他人有理由也有權力因此懷疑你有偷竊行為,你不能說他們侵犯了你的自由。這個時候,就不要說自由是至高無上的話了,你有納履整冠的自由,他人也有懷疑的自由。所以,在某些時候——甚至是大多數時候——人都需要適當地限製自己的自由。
你的自由與你願意承擔的責任是密切相關的,也就是說,在你的能力範圍之內,你有做任何事情的自由,但是,對你自己的行為後果,你也要負完全的責任。比如,大街上一輛運鈔車正在裝錢,旁邊警衛荷槍實彈地站著,你有沒有頭上套個絲襪,眼睛處剪兩個洞,手上拎把玩具水槍,從運鈔車邊不到一米處走過去的自由?有,當然有,但是如果你因此挨上一槍,難道也是侵犯自由?
就算你的自由絕對不可侵犯,但是,這世上不存在不負責任的自由,自由和責任就象磁鐵的南北極,總是同時出現、一同存在的。現在在談到自由意誌時,很多人總是走進這樣一個誤區: 把自由和責任割裂開來。
拿宗教信仰來說。有神論者認為人死之後,靈魂有歸宿,比如天堂或地獄,他行使自己的自由意誌選擇相信神,那麽他要承擔的責任就是遵照神的旨意修行,所謂修行就是修正自己的行為,使之盡可能符合神的標準,並以此讓神感到滿意,所以,真正的有神論者會通過自己的言行,負起自己的責任;無神論者不承認什麽天堂地獄,這也是自由意誌,他們為此承擔的責任是,如果真的有神,他們死後的靈魂歸宿是個問題,既然他們選擇了無神論這個觀點,顯然對此已經有心理準備,所以,他們也是負責的。
最可怕的人是那種既想要自由,又不想負責任的人:基督徒。基督徒是很奇怪的一群人,他們什麽好處都想要,卻什麽責任都不願意承擔。一說起人性惡,他們就振振有詞滔滔不絕,總是忙不迭的表示:他已經“因信稱義”,是個“義人”了。於是他們在網絡論壇無惡不作,刷屏、撒謊、罵人、誹謗、詛咒,沒有他們做不出來的事情,而他們認為這一切都很“屬靈”,估計天上的神都被他們氣得打滾。基督徒們行使自由意誌選擇了上帝,上帝給了他們進天堂的權利,也給了他們戒律,但是基督徒們卻不想承擔責任持守戒律,他們給自己找的理由是:有耶穌做他們的替罪羊了。
真有那麽便宜的事情?基督徒們這樣的幻想,說不客氣點就是意淫。就連老好人耶穌也要求他的信徒們“背起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