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邏輯·神·理性(1)
(2006-07-05 08: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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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理
首先抄一段Wikipedia關於公理的陳述:
公理一詞源自希臘文axioma,原意是“有價值的思想”。
1、公理是最基本和不證自明(或假定為不證自明)的真理;
2、公理是推定任何其他命題的原始出發點,它本身不能由其他命題演繹而來。
公理不像其他由之推導出來的命題一樣可以被證明,其功能在於建構出一個協調並兼容的係統。所以,那種認為公理是可以通過歸納邏輯來證明的看法,是錯誤的,並且這和科學的可證偽性是不相關的。最能說明問題、也最為大家熟知的就是歐幾裏德的“平行線公理”:“若兩條直線都與第三條直線相交,並且在同一邊的內角之和小於兩個直角,則這兩條直線在這一邊必定相交。”通過歐幾裏德的“平行線公理”可以導出下述命題:通過一個不在直線上的點,有且僅有一條不與該直線相交的直線。
歐幾裏德幾何的五條公理中,就是這最後一條的敘述最繁複、最羅嗦——它看上去不象公理,而是一個可以被證明的命題。所以,自從歐氏幾何誕生,千百年來有無數的人在努力證明“平行線公理”,但是都以失敗告終。一直到高斯、黎曼等數學家登上舞台,才徹底結束了證明“平行線公理”的嚐試。黎曼關於平行線的基本假設是:“通過一個不在直線上的點,可以做兩條不與該直線相交的直線。”由此開創了黎曼幾何,這是非歐幾何的開始。數學家證明,非歐幾何在邏輯上是自恰的,也就是說和歐氏幾何一樣,在邏輯上都是正確的,沒有矛盾。
說到這裏,不能不提提唯心主義的哲學家康德。康德認為這個世界是先天既定的,時間和空間隻是人類感知的一種模式,他稱之為直覺。康德認為空間來自於人的心智,也就是說,空間是從人的大腦中創造出來的。既然如此,心智就自然接受空間的某些屬性,比如直線是兩點間最短距離,三角形內角和等於180度等,沒有理由不讓這個空間是歐氏空間。這促使他堅信:不存在歐氏幾何以外的空間(準確點應該是,康德不能構想出別的幾何空間)。如果康德能夠多注意一下他同時代發展出的非歐幾何,估計他就不會這麽輕率的得出結論。後世的愛因斯坦開創的廣義相對論說明:時空是彎曲的,恰恰可以用黎曼幾何來描述。
康德認為歐氏空間是人類思考和感知外部世界的先決條件。我們現在知道,這是錯誤的。雖然歐氏空間不是我們思考和感知外部世界的先決條件,但是,我們的思維的確是歐式空間的,這又是康德正確的地方。這句話很繞,我可以舉個例:我們知道非歐幾何是正確的,並且可以用它來描述時空,但是,因為非歐幾何是非先驗的,所以在你的腦子裏構不出非歐幾何的圖像,比如,你不能想象兩條平行線相交是什麽情況。這也從一個側麵說明:公理是不可證明的。
這些說明了什麽?說明我們的大腦有其局限性,思維不是無限的。有趣的是,如果你假設,通過一個不在直線上的點,可以做三條不與該直線相交的直線。你就又開創了一門幾何(大家不用試了,已經有人做了),有N條平行線,就有N門幾何,在邏輯上都是自恰的。類似平行線公理的還有康托連續統假設。於是就引出了哥德爾不完備定理。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數學家證明了“平行線公理”、“康托連續統假設”都屬於不可判定的命題,既無法證明,也無法證偽。數學家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任意選擇,或是進入歐式幾何的係統,或是進入非歐幾何的係統。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對公理的認識了。除了開始的關於公理的那兩條定義之外,我們還應該知道,公理係統是可以擴充的。如果擴充的公理係統中,某一條公理屬於“不可判定”的命題,那麽對其“真”或“非真”的不同選擇,可以衍生出兩套邏輯上都正確的係統,比如,歐式幾何與非歐幾何。這樣的認識是我們後麵討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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