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創世紀(8):一個誤解
(2006-06-21 04:31:48)
下一個
基督徒總是告訴別人,亞伯拉罕是他們的“信心之父”,因為他可以為了上帝殺死他心愛的兒子。言下之意就是,亞伯拉罕在正常人眼裏是個瘋子。真是這樣麽?我認為我們還是應該仔細分析亞伯拉罕的心理演變過程。
上帝告訴亞伯拉罕,他和拉萊會有一個兒子叫以撒,從以撒所生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現在卻要亞伯拉罕殺子獻祭,而以撒當時還未婚,根本沒有子裔。這是完全矛盾的兩件事情,亞伯拉罕不可能全信,否則他的的確確是個瘋子,但是根據我們前麵讀到的他的種種作為,這種懷疑可以排除——亞伯拉罕是個聰明人。有基督徒說,因為亞伯拉罕知道即使他殺死了以撒,上帝仍會顯神跡使以撒複活,所以這不是什麽矛盾。這種說法根本不值一駁,如果亞伯拉罕真是知道以撒會複活,那麽他的殺子獻祭就完全是在作秀,哪裏談得上什麽信心?
我們再度回到聖經。雖然上帝對他和拉萊有說,但亞伯拉罕不相信拉萊還能生孩子,最起碼他是有所懷疑,所以他半推半就的和夏甲生了一個兒子:以實馬利。上帝對此肯定是不滿的,所以決定考驗亞伯拉罕的忠誠。上帝用的方法是,讓亞伯拉罕殺了以撒獻祭。從聖經的描述來看,亞伯拉罕顯然知道上帝對他的不滿,也知道這是上帝在考察他。我們記得在上帝殺所多瑪的人時,亞伯拉罕為了不相幹的人與上帝討價還價,希望上帝手下留情。而在殺以撒的問題上亞伯拉罕居然毫無抗拒地就答應了。這就說明,亞伯拉罕心裏完全清楚是為什麽,他違背了上帝對他的信任,有一種深深的負罪感。所以對殺以撒這件事他無法抗拒,自覺也沒有和上帝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
最後的結局是皆大歡喜的:上帝對亞伯拉罕知錯就該的態度滿意,亞伯拉罕也沒有失去兒子。在這裏,我更傾向於認為這是亞伯拉罕的贖罪。因為亞伯拉罕認罪的態度誠懇,所以上帝在最後一刻饒恕了他的信心不堅定。如果一定要說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我感覺還是在前一段上帝說數星星生兒子的時候,“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而不是這裏的殺子獻祭。獻祭麽,本身表示的也是祈福或是洗罪。亞伯拉罕的贖罪心理在殺子之前就有表現,在拉萊趕走夏甲、以實瑪利母子倆時,亞伯拉罕雖有不舍,但還是把他們趕出了家門。
亞伯拉罕生了兩個兒子,給世界帶來的麻煩也夠大。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是猶太民族的祖先、兒子以實瑪利是阿拉伯民族的祖先。亞伯拉罕肯定不會知道幾千年後這樣的結果,對他來說以撒和以實瑪利不過是兩個未成年的小男孩。這讓我想起混沌理論中的初始條件敏感,當時間過去了幾千年以後,兩個民族已經完全攪在一起分不清彼此的恩怨了。
最後,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麽?我看還是“贖罪之父”更合適。他的信心有遲疑的時候,但他的贖罪沒有任何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