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兩地書》中的高長虹
(2007-04-20 20: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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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2月,魯迅在《故事新編·奔月》中借著羿與逢蒙的師徒打鬥,對於既不是自己的學生更不是自己的情敵的高長虹影射攻擊道:“你真是白來了一百多回。難道連我的‘齧簇法’都沒有知道麽?這怎麽行。你鬧這些小玩藝兒是不行的,偷去的拳頭打不死本人,要自己練練才好。”(1)
“齧簇法”的出典,源於《太平禦覽》引自《列子》的一段文字:“飛衛學射於甘蠅,諸法並善,唯齧法不教。衛密將矢以射蠅,蠅齧得鏃矢射衛,衛繞樹而走,矢亦繞樹而射。”比起甘蠅因為秘不傳人才出奇製勝的“齧簇法”,魯迅用來反擊高長虹的“齧簇法”,表現得更加高深莫測。好在《兩地書》及其它相關文本較為集中地記錄了魯迅與高長虹由聯手合作到相互攻擊的全部過程,為重新解讀和還原魯迅戰無不勝的“齧簇法”,提供了一個方便之門。
一、“不問成敗而要戰鬥的人”
1925年4月11日,是由魯迅負責編輯的《莽原》周刊正式啟動的日子。魯迅在日記中寫道:“晴。上午得趙其文信,午複。寄三弟信。欽文來。午後俞芬、吳曙天、章衣萍來,下午同母親遊阜成門外釣魚台。夜買酒並邀長虹、培良、有麟共飲,大醉。得許廣平信。得三弟信,八日發。”
在此之前的3月23日,魯迅在寫給許廣平的書信中表白說:“這種漆黑的染缸不打破,中國即無希望,但正在準備破壞者,目下也仿佛有人,隻可惜數目太少。然而既然已有,即可望多起來,一多,就好玩了,——但是這自然還在將來;現在呢,就是準備。”(2)
3月26日,許廣平在回信中迫不及待地宣誓效忠:“吾師來書既雲‘正在準備破壞者,目下也仿佛有人’,先生吾師,這是真的嗎?我喜極欲狂矣!不知他——準備破壞者——如何結合法,是否即吾師所稱的‘做土匪去’呢?我不自量度,才淺力薄,不足與言大事,但願作個誓死不二的‘馬前卒’忠於一種我以為對的主義之下,不管這團體是直接間接,成立與末?總之建設與努力,學生是十分仰望於先生……”
魯迅在3月31日的回信中答複說:“我總還想對於根深蒂固的所謂舊文明,施行襲擊,令其動搖,冀於將來有萬一之希望。而且留心看看,居然也有幾個不問成敗而要戰鬥的人,雖然意見和我並不盡同,但這是前幾年所沒有遇到的。我所謂‘正在準備破壞者目下也仿佛有人’的人,不過這麽一回事,要成聯合戰線,還在將來。……我現在還要找尋生力軍,加多破壞論者。”
魯迅所說的“前幾年所沒有遇到”的“不問成敗而要戰鬥的人”,主要是指高長虹、向培良等狂飆社成員,他們不久前剛剛在《狂飆宣言》中公開宣稱“我們要作強者,打倒障礙或者被障礙壓倒。我們並不懼怯,也不躲避。”(3)
需要指出的是:“意見和我並不盡同”的高長虹雖然稱得上是“生力軍”,卻不是“破壞論者”,公開聲稱要“做土匪去”的魯迅和許廣平,才真正是破壞有理的“破壞論者”。換言之,魯迅的“找尋生力軍,加多破壞論者”,對於迫不及待地宣誓效忠的許廣平是成功的;對於“意見和我並不盡同”的高長虹來說,從一開始就注定了失敗與決裂的結局。
1925年4月12日,也就是魯迅“買酒並邀長虹、培良、有麟共飲”的第二天,許廣平和同學林卓鳳一道,來到位於北京宮門口西三條胡同21號的魯迅家中進行“探險”。魯迅對許廣平的感情由此發生根本性轉機:“我的脾氣是如此的,自己沒有做,就不大讚成。我有時也能辣手評文,也常煽動青年冒險,但有相識的人,我就不能評他的文章,怕見他的冒險,明知道這是自相矛盾的,也就是做不出什麽事情來的死症,然而終於無法改良,奈何為得,我不願意,由他去罷。”(4)
可以說,這是魯迅文本中最為真誠的一段話語,“自己沒有做,就不大讚成”,是一種典型的自我中心主義,也就是英語中的egoism,而不是歐美現代文明所提倡的個人本位主義即英語中的individualism。“無法改良”也“不願意”改良自己惟我獨尊的壞“脾氣”的魯迅,自然不會因為與許廣平談情說愛而有所收斂,反而借著《莽原》周刊的創辦,把自己的“辣手評文”和“煽動青年冒險”,推演到破壞有理和罵人光榮的極端境界。無論是已經“相識”的許廣平、高長虹、向培良、荊有麟,還是不相識的青年讀者,都將是他“煽動青年”的目標和對象。
二、“何‘掠奪’之有”
1925年4月21日是《莽原》周刊第1期收稿的日子,魯迅在當天日記中留下的記載是:“[張]目寒來並交譯稿二篇。寄三弟信。下午得許廣平信。收《東方雜誌》一本。得紫佩信。夜有麟來。長虹來。……得常燕生信。”在第二天的日記中,魯迅接著寫道:“晴,上午得呂琦信,附高歌及培良箋,十八日開封發。欽文來。下午訪衣萍。晚衣萍、曙天來。夜雨。編《莽原》第一期稿。”
當天深夜,魯迅在編稿之餘給許廣平寫信,把自己的“辣手評文”和“煽動青年冒險”,提升到公開“投火”的新高度:“我總覺得還該耐心挑撥煽動,使一部分有些生氣才好。去年我在西安夏期講演,我以為可悲的,而聽眾木然,我以為可笑的,而聽眾也木然,都無動,和我的動作全不生關係。當群眾的心中並無可以燃燒的東西時,投火之無聊至於如此。別的事也一樣的。”
在談到歐陽蘭署名琴心的罵人文章時,魯迅表示說:“向培良(也是我的學生),則識力比他堅實得多,……但培良已往河南去辦報,不會有答複的了,這實在可惜,使我們少看見許多痛快的議論。”
1925年4月22日,《莽原》周刊第1期隨《京報》出版發行,其中共有7篇作品,依次為:《馬賽曲》(譯文),霽野譯,《棉袍裏的世界》,長虹作,《春末雜談》,冥昭作,《門檻》(譯詩)素園譯,《檳榔集》,培良作,《走向十字街頭》,有麟作,《雜語》,魯迅作。
當天下午,魯迅給許廣平寄去一份《莽原》。許廣平在25日回信中評論說:“在《棉袍裏的世界》文中,他揪了朋友來開始審判,取了他‘思想’,‘友誼’……甚至於‘想把我當做一件機器來供你們使用’。我當時十分慚愧,反省,我是否亦是‘多方麵掠奪’者之一?唉!雖則我不敢當是朋友,然而學生而‘掠奪’先生,那還了得!”
4月28日,魯迅在回信中表示:“《莽原》第一期的作者和性質,都如來信所言,但長虹不是我,乃是我今年新認識的。意見也有一部分和我相合,而是安那其主義者。他很能做文章,但大約因為受了尼采的作品的影響之故罷,常有太晦澀難解處;第二期登出的署著C.H.的,也是他的作品。至於《棉袍裏的世界》所說的‘掠奪’問題,則敢請少爺不必多心,我輩赴貴校教書,每月明明寫定‘致送修金十三元五角正’。既有‘十三元五角’而且‘正’,則又何‘掠奪’之有也歟哉!中國現今文壇(?)的狀態,實在不佳,但究竟做詩及小說者尚有人,最缺少的是‘文明批評’和‘社會批評’,我之以《莽原》起哄,大半也就為得想引出些新的這樣的批評者來,雖在割去敝舌之後,也還有人說話,繼續撕去舊社會的假麵。可惜現在所收的稿子,也還是小說多。”
“安那其主義者”也就是無政府主義者,魯迅、高長虹與同時代的許多文化人一樣,都受過“安那其主義”的影響,這並不等於說高長虹或魯迅就是“安那其主義者”,高長虹充其量是一個具有獨立個性又“很能做文章”的文學青年。“何‘掠奪’之有”雲雲,則是魯迅對於自己與青年學生之間正常交往的頗為難得的正麵評價。然而,不久之後,他就把這種正常交往改寫成為利用與被利用和掠奪與被掠奪的敵對關係了。
這裏所說的“‘文明批評’和‘社會批評’”,隻是魯迅偶然用到的“文明”用語,以“起哄”的方式“撕去舊社會的假麵”,實際上是很難“文明”的。《莽原》第1期公開發表的兩篇“批評”,就是魯迅並不“文明”的“起哄”文章。
在《春末雜談》中,魯迅抹黑壓倒了中國社會連同外國社會幾乎所有的文明成就,從而發出“闊人的天下一時總怕難得太平的了”的呐喊。
在《雜語》中,魯迅用來壓倒抹黑一切人的開篇第一段話——“稱為神的和稱為魔的戰鬥了,並非爭奪天國,而在要得地獄的統治權。所以無論誰勝,地獄至今也還是照樣的地獄。”——留給人們的更是永恒的疑問:在“稱為神的和稱為魔的戰鬥”中,魯迅自己的“戰鬥”是站在“神”一邊還是站在“魔”一邊,是要“爭奪天國”還是“要得地獄的統治權”呢?!
在魯迅的文本裏,從為沒有正麵回答過這樣的問題。倒是胡適在1933年2月7日奮筆寫下的《民權的保障》一文中,給出了這樣的答案:“隻有法治是永久而普遍的民權保障。離開了法律來談民權的保障,就成了‘公說公的道理,婆說婆的道理’,永遠成了個纏夾二先生,永遠沒有出路。”
換言之,要化解這種動不動就要勢不兩立和你死我活的敵對邏輯和鬥爭意識,唯一的辦法就是出於“費厄潑賴(fair play)”的公正之心,站在相對超然和相對獨立的中間立場上,依據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和製度麵前人人平等的既以人為本又依法行事的普世公理去評判是非並調和矛盾。也就是像體育比賽中的裁判和現代法庭上的法官一樣,基於明確規定的製度、公理、規則和程序,給參與競爭的選手或參與訴訟的原告與被告一個相對合理的勝負裁決和是非判斷。而不是像周作人所描述的“紹興師爺”那樣,想讓原告勝訴就去譴責被告,想讓被告勝訴就去壓倒原告。更不是像魯迅所形容的那樣,把一方絕對神聖化為“神”,同時把另一方極端妖魔化為“魔”,進而把人世間的血腥鬥爭,抬高架空地概括為超人間的“稱為神的和稱為魔的戰鬥”。
1925年4月29日,魯迅在為《莽原》周刊所寫的《燈下漫筆》中,另有更加激烈的“投火”:“‘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憤言而已,決心實行的不多見。”“掃蕩這些食人者,掀掉這筵席,毀壞這廚房,則是現在青年的使命。”
與魯迅為破壞而破壞的“破壞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高長虹發表在1925年5月1日《莽原》第2期的《讚美與攻擊》:“讚美是生命力停頓的誘惑,是死的說教者,是一個詛咒。它說:‘你是好的了,你可以死了。’攻擊便是這樣:它常遺棄了你的較好的,而說出你的較壞的,它常給你指出一條更遠的路。”
高長虹對於“攻擊”的“讚美”,所指向的並不是魯迅為破壞而破壞的“破壞論”,而是充滿理想的“一條更遠的路”,這是涉世不深的高長虹與世故老人魯迅之間的根本區別。
三、“將有許多罵人的嘴張開來”
比起在自己編輯的《莽原》周刊上發表的上述言論,已經45歲的魯迅,此前在1925年4月23日分別寫給自己在北京世界語學校教過的學生呂蘊儒(呂琦)、向培良、高歌的三封公開信,在破壞有理和罵人光榮方麵,就表現得更加火爆也更加極端。
當時的呂蘊儒、向培良、高歌,正在河南開封編輯《豫報》副刊。魯迅在寫給呂蘊儒的回信中表示:“我極快慰於開封將有許多罵人的嘴張開來,並且祝你們‘打將前去’的勝利。我想,罵人是中國極普通的事,可惜大家隻知道罵而沒有知道何以該罵,誰該罵,所以不行。現在我們須得指出其可罵之道,而又繼之以罵。那麽,就很有意思了,於是就可以由罵而生出罵以上的事情來的罷。”
在寫給高歌的信中,魯迅宣揚的更是用別人的“莫須有”的壞處來證明自己壞得有理的極端邏輯,從中正好可以看出他與年輕幼稚的高長虹兄弟及其他狂飆社成員之間的根本區別之所在:“‘以為自己搶人是好的,搶我就有點不樂意’,你以為這是變壞了的性質麽?我想這是不好不壞,平平常常。所以你終於還不能證明自己是壞人。看看許多中國人罷,反對搶人,說自己願意施舍;我們也毫不見他去搶,而他家裏有許許多多別人的東西。”
既然“毫不見他去搶”,又何以證明“他家裏有許許多多別人的東西”呢?!這其中的奧妙,正在於中國傳統宗教神道既二元對立又一元絕對、既絕對正確又以理殺人的“存天理滅人欲”的專製誅心術,也就是中國傳統刀筆吏“欲加其罪,何患無辭”的專製治人術。這種極力推行疑罪從有的有罪推定的誅心術和治人術,是中國社會根深蒂固的精神癌症,一直強調要改造別人身上的國民劣根性的魯迅,恰恰是這種國民劣根性的集大成者。
要給別人治病,自己必須首先消毒。連最低限度的自我消毒都不願意的魯迅,偏偏把自己的精神癌症的惡性發作,當成了絕對正確的治病良藥。更為可怕的是,圍攏在魯迅身邊的高長虹等人,對於這種精神癌症連最低限度的警惕性和免疫力都不具備。直到10多年之後,留學回國參加抗日戰爭的高長虹,還對當年的罵人光榮津津樂道:“那時加入國民黨的人很多,成了一時期的風氣。我問魯迅為什麽不加入國民黨?他說他想罵的人不一定是國民黨要罵的人,國民黨要罵的人他不一定想罵,所以他不加入國民黨。這話在現在看來好像是很奇怪的,在那時卻十分平常。那時在我們的談話裏把罵人看得像現在的抗敵一樣光榮。我那時寫罵人的文字也不少了,魯迅還時常表示不滿,說一個人不可以像上帝一樣麵目有時像一個無賴。”(5)
在破壞有理和罵人光榮之外,魯迅也會對自己所喜歡和倚重的一些人,表現出既親切又誠懇的另一麵,正如他在寫給向培良的公開信中所表現的那樣:“我們的《莽原》於明天出版,統觀全稿,殊覺未能滿足,但我也不知道是真不佳呢,還是我的希望太奢。……我想你一定很忙,但仍極希望你常常有作品寄來。”
所謂“我們的《莽原》”,是平生第一次掌握編輯大權的魯迅,對於《莽原》周刊是幾個人共同擁有的同人刊物,而不是某一個人的私有財產的最為明確的定性。魯迅與高長虹、向培良、高歌等人最後決裂的根本原因,就在於他不再把《莽原》看作是“我們的《莽原》”。
以上三封信分別以《通訊》的標題發表在《豫報副刊》1925年5月6日和8日。到了1925年5月8日,也就是首都北京發生大規模示威遊行並搗毀教育總長章士釗住宅的第二天,魯迅在寫給呂蘊儒、向培良的《北京通信》中所歌頌的,依然是“由罵而生出罵以上的事情”:“昨天鬧了一個小亂子,許多學生被打傷了;聽說還有死的,我不知道確否。其實,隻要聽他們開會,結果不過是開會而已,因為加了強力的迫壓,遂鬧出開會以上的事來。俄國的革命,不就是從這樣的路徑出發的麽?”
隨著蘇聯的解體,“俄國的革命”已經真相大白。人們從中看到的更多是為破壞而破壞的人道災難,而不是積極人道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製度文明的全麵建設。這正是自稱“破壞論者”的魯迅與“俄國的革命”之間最深層次的契合點。
四、“我所相信的誠實的朋友”
1925年4月20日,北京《晨報》報道了駐紮在河南開封的馮玉祥派係的國民軍,在鐵塔中強奸四名女學生並導致二人自殺的消息。幾天前剛剛到達開封的向培良給魯迅寫信,認為這是“《晨報》造謠生事”。4月27日,魯迅根據來信寫成一篇《通訊》寄給孫伏園。第二天高長虹與尚鉞來訪,認為“也許並非謠言”。5月2日,荊有麟通知魯迅“那確乎是事實”。魯迅沒有及時糾正自己的錯誤,而是等到《通訊》在5月4日《京報副刊》公開發表後,才於當日寫出一篇《啟事》,對自己“所續得的矛盾的消息”加以“聲明”,其中有“這四位都是我所相信的誠實的朋友”的說法。這是魯迅對於向培良、高長虹、尚鉞、荊有麟四個人最為明確的正麵評價。
令人遺憾的是,魯迅在主持編輯“我們的《莽原》”的過程中,從來沒有對“我所相信的誠實的朋友”公開過經濟帳目,更沒有在同人之間建立起製度麵前人人平等的遊戲規則。一年之後,除自動脫離《莽原》的荊有麟之外,被魯迅明確聲稱為“這四位都是我所相信的誠實的朋友”中的其他三位,卻又成了魯迅通過暗箱操作加以排擠封殺的對象。
據董大中《魯迅與高長虹》一書統計,在32期《莽原》周刊中,“僅高長虹、向培良、常燕生、高沐鴻、尚鉞5人,就發表作品74篇,占到將近三分之一。再從個人發表數量看,排在第一位的是高長虹,其次是尚鉞,魯迅占第三位,高沐鴻位居第四,比位居第五的荊有麟(12篇)還多三篇。就是說,在刊發數量最多的5人中,除了編輯者魯迅和在籌辦這個刊物上功勞最大的荊有麟以外,另三位都是狂飆社成員,而且名次占了第一、二、四位。”(6)
在接下來的《莽原》半月刊前18期中,一共發表狂飆社7名成員的16篇作品,最後兩篇是魯迅南下後發表在9月10日第17期的高歌的《母親》和發表在9月25日第18期的沸聲(段複生)的《燃燒的生命》。這些稿件基本上全是沒有稿費的無償奉獻,由此換來的,是他們在同人刊物上自由發表個人言論的同人權利。當這種同人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時,同人之間必然要發生激烈的衝突。
1927年10月17日,高長虹在自己編輯的上海版《狂飆》周刊第2期上發表公開信《給魯迅先生》和《給韋素園先生》,一方麵在《給韋素園先生》中向經手退稿事宜的韋素園提出抗議:“《莽原》須不是你家的!林衝對王倫說過:‘你也無大量大材,做不得山寨之主!’謹先為先生或先生等誦之。”一方麵希望魯迅就此事發表意見並繼續合作:“新生的《狂飆》周刊已由書局直接寄你,閱後感想如何?這次發刊,我們決意想群策群力開創一新的時代。但隻是冒險,實無把握,成績如何,俟之他日。或者中途死滅,亦意中事。但如能得到你的助力時,我們竭誠地歡喜。”
而在實際上,韋素園隻是退稿事件的經手人,魯迅才是退稿事件的決策者,假如高長虹是個明白人,他就應該把“《莽原》須不是你家的!”這句話,直截了當地向魯迅提出來。可惜的是,高長虹的見識,仍然停留在梁山好漢自以為替天行道實際上卻欺軟怕硬的反貪官不反皇帝的低層次上。
五、“長虹和韋素園又鬧起來了”
對於魯迅來說,正在熱戀的許廣平自然是他訴說情懷的第一選擇。不過,他寫在《兩地書》中的,也並不全是事實真相和真情實感。
高長虹的兩封公開信發表後,魯迅沒有及時做出公開反應,反而在1926年10月23日寫給許廣平的情書中表白說:“長虹和韋素園又鬧起來了,在上海出版的《狂飆》上大罵,又登了一封給我的信,要我說幾句話。他們真是吃得閑空,然而我卻不願意陪著玩了,先前也陪得夠苦了,所以擬置之不理。(鬧的原因是因為《莽原》上不登培良的一篇劇本。)”
接下來,魯迅還有如下一段話:“明天是星期,夜間大約要看電影,是林肯一生的故事。大家集資招來的,共六十元,我出了一元,可坐特別座。林肯之類的事,我是不大要看,但在這裏,能有好的影片看麽?大家所知道而以為好看的,至多也不過是林肯的一生之類罷了。”
林肯在既以人為本又依法行事的憲政民主的框架內,通過並不持久的南北戰爭解放了成千上萬的黑奴,這在美國曆史和人類曆史上,都是不可磨滅的偉大貢獻。魯迅對於“林肯的一生”連同“以為好看”的“大家”一概抹黑壓倒,反證出的恰恰是他唯我獨尊的另有所求和另有所好:“我的脾氣是如此的,自己沒有做,就不大讚成。”
魯迅之所以在“鬧起來”前麵加上“又”字,是因為他此前在10月4日的一封信中,已經對於包括高長虹在內的文壇之“鬧”,表現出過唯恐文壇不亂的特殊興趣:“開明書店想我有書給他印,我還沒有。對於北新,則我還未將《華蓋集續篇》整理給他,因為沒有工夫。長虹和這兩店,鬧起來了,因為要錢的事。沉鍾社和創造社,也鬧起來了,現已以文章口角。創造社夥計內部,也鬧起來了,已將柯仲平逐走,原因我不知道。”
46歲的魯迅所說的“開明書店想我有書給他印”,是他在向遠方的28歲的情人炫耀自己的特殊身價,這是戀愛中人無可厚非的人之常情。隻是在抬高自己的同時用“鬧起來了”之類的抹黑話語壓倒幾乎整個文壇,無論如何也算不上是多麽高尚的道德情操。至於“長虹和這兩店,鬧起來了,因為要錢的事”,更是做過虧心事的魯迅對於事實真相的改寫虛構。
在《給魯迅先生》中,高長虹曾談到他與魯迅之間的最後一次會麵:“憶月前在上海相遇,我曾以《莽原》編輯為問,你說叢蕪生病,霽野回家,目前大概由素園維持,將來則屬之霽野。霽野眼明中正,公私雙關,總算一個最合適的人物。”
十多年後,高長虹在《一點回憶——關於魯迅和我》中依然充滿善意地回憶說:“1926年的夏天,我從北京到了上海。我的此行,他不十分讚成,但也沒有反對。對於在上海出版《狂飆》的事,他當然應允讚助。……過了些時候魯迅任了廈門大學的教職,從北京到了上海。我同章錫琛一道去旅館看他,也許因為旅行關係,他的感情很不平靜。談話多關於北京的情形,因為那時的北京,完全在反動勢力的支配下麵……這是我們最後一次的見麵,在這次談話裏,仍然是像很深知的朋友。那時,已經同章錫琛講好出版《狂飆》季刊,已經就到交創刊號的稿子的時候了。不料次日看見章錫琛的時候,他留難起來,讓先出版一期看看。這天魯迅已經走了,我當時感情很激越的,就把《狂飆》季刊出版的計劃停止了。”
高長虹是憑記憶寫出“一點回憶”的,假如他通讀了當時已經出版的《魯迅全集》,他的態度絕對不會這麽一廂情願。原因很簡單,退掉他寄給魯迅的“關於郭沫若和周作人的批評文字”連同向培良和高歌的稿件的,是魯迅而不是韋素園,韋素園不過是執行魯迅的指令的具體經辦人,這是其一。其二是高長虹“已經同章錫琛講好出版《狂飆》季刊”並且已經在開明書店《新女性》月刊登出廣告的合作事項,是因為魯迅“說了壞話”而“遭開明拒絕”的。關於這件事背後的暗箱操作,魯迅在1926年12月5日寫給韋素園的回信有很好地說明:“長虹的罵我,據上海來信,說是除投稿的糾葛之外,還因為他與開明書店商量,要出期刊,遭開明拒絕,疑我說了壞話之故。我以為這是不對的,由我看來,是別有兩種原因。一,我曾在上海對人說,長虹不該擅登廣告,將《烏合》《未名》都拉入什麽‘狂飆運動’去,我不能將這些作者都暗暗賣給他。大約後來傳到他耳朵裏去了。二,我推測得極奇怪,但未能決定,已在調查,……”
這裏的“我推測得極奇怪”,是魯迅對於高長虹暗戀許廣平的懷疑。這裏的“我曾在上海對人說”,就是魯迅確實“說了壞話”的確鑿證據。高長虹的廣告是公開發表的,既沒有“將《烏合》《未名》都拉入什麽‘狂飆運動’去”,更不需要魯迅“將這些作者都暗暗賣給他”。魯迅當麵不向高長虹表達“不該擅登廣告”的意見,反而背著高長虹運用“暗暗”的“壞話”斷送高長虹等人的狂飆運動,無論如何也是不應當的。事實證明,魯迅的“疑我說了壞話之故”,是他自己對於高長虹的懷疑,而不是高長虹對於魯迅的懷疑。換言之,高長虹遠沒有魯迅所想象的那麽壞,魯迅卻遠沒有高長虹所想象的那麽好。
查魯迅日記,他與高長虹最後一次見麵是1926年8月31日:“曇。午後廣平來。長虹、雪村來。李誌雲來並贈糖三合,酒四瓶。下午雨,晚霽。夜同三弟閱市,……雪村、梓生來。”
此前的29日和30日,魯迅另有“夜同三弟至北新書局訪李誌雲。至開明書店訪章錫箴。”和“午後雪箴來。……晚至消閑別墅夜飯,座中有……章雪村……。夜……雪村來寓談。”之類的記錄。章錫箴、雪箴和雪村,就是魯迅的紹興同鄉、前商務印書館職員、開明書店老板章錫琛。張梓生也是浙江紹興人,與章錫琛同為周建人在商務印書館的老同事。魯迅的“我曾在上海對人說”可能不限於一次,直接導致高長虹與章錫琛“鬧起來”的,應該是31日晚上魯迅對章錫琛、周建人、張梓生所說的“壞話”。
六、“我並不希罕‘莽原’這兩個字”
1926年10月28日,魯迅在寫給許廣平的情書中依然在談論高長虹:“我這幾年來,常想給別人出一點力,所以在北京時,拚命地做,不吃飯,不睡覺,吃了藥校對,作文。誰料結出來的,都是苦果子。一群人將我做廣告自利,不必說了;便是小小的《莽原》,我一走也就鬧架。長虹因為他們壓下(壓下而已)了投稿,和我理論,而他們則時時來信,說沒有稿子,催我作文。我才知道犧牲一部分給人,是不夠的,總非將你磨消完結,不肯放手。我實在有些憤怒了,我想至二十四期止,便將《莽原》停刊,沒有了刊物,看他們再爭奪什麽。”“我的講義也編得很慢,而且少爺們來催我做文章時,大抵置之不理,做事沒有上半年那麽急進了,這似乎是退步,但從別一麵看,倒是進步也難說。”
與這封信中對於“鬧架”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的所謂“置之不理”截然相反,魯迅在第二天即10月29日寫給李霽野的信中,反而旗幟鮮明地站到李霽野和韋素園一邊:“為《莽原》,我本月中又寄了三篇稿子,想已收到。……稿子既然這樣少,長虹又在搗亂(見上海出版的《狂飆》),我想:不如至廿四期止,就停刊,未名社就專印書籍。一點廣告,大約《語絲》還不至於拒絕罷。據長虹說,似乎《莽原》便是《狂飆》的化身,這事我卻到他說後才知道。我並不希罕‘莽原’這兩個字,此後就廢棄它。《墳》也不要稱《莽原叢刊》之一了。”
與魯迅的“我並不希罕‘莽原’這兩個字”相印證,4年前的1921年1月22日,胡適啟用他在美國學會的民主議事程序,公開致信“守常[李大釗]、豫才[魯迅]、[錢]玄同、[陶]孟和、[張]慰慈、啟明[周作人]、[王]撫五、[高]一涵諸位”,主張將《新青年》“移到北京編輯”,“並請對於此議下一個表決”。魯迅在表決信上以自己連同正在生病的周作人的名義所寫下的,卻分明是挑起爭端的拆台話語:“《新青年》的趨勢是傾於分裂的,不容易勉強調和統一,”也“不必爭《新青年》這一個名目”。(7)
《新青年》同人對於寄托著每個人的心血和希望的同人刊物的公開表決,經過魯迅“不必爭《新青年》這一個名目”的上綱上線,一下了變成了胡適與陳獨秀之間的爭權奪利,原本是人人有份的公共刊物的《新青年》,經過魯迅的化公為私,儼然變成了陳獨秀的私人財產。同樣道理,魯迅的“據長虹說,似乎《莽原》便是《狂飆》的化身”,依然是化公為私的上綱上線,他之所以要“改名另出”,並不是他“不希罕‘莽原’這兩個字”的問題,而是他實在無法回避“‘莽原’這兩個字”背後所蘊含的高長虹、向培良、高歌等狂飆社成員人人有份的正當權利。
更為有趣的是,魯迅在這封信的末尾還有“此信不要發表”的特別叮囑,充分證明了自以為“常想給別人出一點力”的魯迅,偏偏喪失了創刊初期敢於公開聲稱“我們的《莽原》”的正大光明之心態。
七、“他們不知在玩什麽圈套”
1926年11月9日,魯迅在寫給韋素園的回信中,為了給自己決定的退稿事件製造理由,不惜對既成事實進行改寫虛構:“他們不知在玩什麽圈套。今年夏天就有一件事,是尚鉞的小說稿,原說要印入《烏合叢書》的。一天高歌忽來取,就尚鉞來信,要拿回去整理一番。我便交給他了。後來長虹從上海來信,說‘高歌來信說你將尚鉞的稿交還了他,不知何故?’我不複。一天,高歌來,抽了這信來看,見了這話,問道,‘那麽,拿一半來,如何?’我答:‘不必了。’你想,這奇怪不奇怪?然而我不但不寫公開信,並且沒有向人說過。”
一個月後,魯迅在12月14日寫給許廣平的情書裏,又把“今年夏天就有一件事”改寫成為“現在”的一件事:“狂飆社中人,一麵罵我,一麵又要用我了。培良要我尋地方,尚鉞要將小說印入《烏合叢書》。”到了1933年4月由上海青光書局出版的《兩地書》中,所謂“今年夏天就有一件事”又被再次改寫和虛構:“狂飆中人一麵罵我,一麵又要用我了。培良要我在廈門或廣州尋地方,尚鉞要將小說編入《烏合叢書》去,並謂前係誤罵,後當停止,附寄未發表的罵我之文稿,請看畢燒掉雲。”
董大中在《魯迅與高長虹》一書中專門對此事進行考證:“查《魯迅日記》,高歌從1925年8月18日到1926年5月8日,有8個多月,既未到過魯迅寓(因為他不在北京),也沒有通過信,即中斷了一切交往。可見在1926年2月尚鉞寄‘信並稿’以前由高歌來取《斧背》小說集,是不可能的。至於‘今年夏天’,高長虹在杭州時,給魯迅寄第二次稿,確實附有一封信,魯迅於7月14日收到(信從杭州發,魯過記成上海,是不奇怪的),魯迅收到這封信的前前後後,高歌都曾來過,有把稿取走和說‘拿一半來’的可能。但這跟尚鉞的說法相矛盾,同時,從魯迅的《日記》和他當時留下的文字中找不到任何記載予以證明。……而且據向培良《為什麽和魯迅鬧得這樣凶》,高歌取過兩篇稿,是高自己的,不是尚鉞的,更不是‘小說集’。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筆者既無資料,又無破解的能力,隻好把它當作一個懸案。”(8)
董大中像他的山西老鄉高長虹一樣,沒有能夠走出反貪官不反皇帝的精神誤區,於是在整部書中一直揪住韋素園不放而不願正視是魯迅決定退稿卻又不願意公開承擔責任的明顯事實,這才得出了“隻好把它當作一個懸案”的結論。借用魯迅自己的話說,“他們不知在玩什麽圈套”,實際上是魯迅自己一直在通過暗箱操作“玩什麽圈套”。
八、“寧我負人,毋人負我”
在沒有得到魯迅和韋素園任何答複的情況下,高長虹在1925年11月7日出版的上海版《狂飆》周刊第5期上,公開發表長文《1925年,北京出版界形勢指掌圖》,其中有相當大的篇幅涉及到自己與“世故老人”魯迅的直接交往。
11月15日,看到這篇文章的魯迅於第一時間給許廣平寫信,再一次采用“置之不理”的字眼來表現自己根本不可能“置之不理”的矛盾心理:“對於侄子的幫助,你的話是對的。我憤激的話多,有時幾乎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然而自己也覺得太過,做起事來或者且正與所說的相反。人也不能將別人都作壞人看,能幫也還是幫,不過最好是‘量力’,不要拚命就是了。”“長虹在《狂飆》第五期已盡力攻擊,自稱見過我不下百回,知道得很清楚,並捏造了許多會話(如說我罵郭沫若之類)。其意蓋在推倒《莽原》,一方麵則推廣《狂飆》銷路,其實還是利用,不過方法不同。他們專想利用我,我是知道的,但不料他看出活著他不能吸血了,就要殺了煮吃,有如此惡毒。我現在擬置之不理,看看他伎倆發揮如何。現在看來,山西人究竟是山西人,還是要吸血的。”
這段話中的“我憤激的話多,有時幾乎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其實是魯迅在高長虹的刺激下進行的頗為深刻的自我反省。然而,這其中的道理說起來雖然明白,一旦接觸到實際問題,魯迅所發揮出的反而是更加極端的“憤激”態度。“活著他不能吸血了,就要殺了煮吃”的危言聳聽,已經與魯迅在《莽原》創刊之初對向培良宣布的“我們的《莽原》於明天出版”和對許廣平表白的“何‘掠奪’之有”背道而馳,分明是“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極端邏輯的盡情發泄。
1926年11月20日,終於不能“置之不理”的魯迅奮筆寫下《所謂“思想界先驅者”魯迅啟事》,並於當天寄給韋素園,說是“我作了一個啟事,給開一個小玩笑,今附上,請登入《莽原》。又登《語絲》者一封,請即叫人送去為托。”
在同一天寫給許廣平的長信中,魯迅另有說法:“你的話並不錯的;但我之所以憤慨,卻並非因為他們以平常待我,而在他日日吮血,一覺到我不肯給他們吮了,便想一棒打殺,還將肉作罐頭賣以獲利。……於是作一啟事,將他利用我的名字,而對於別人用我名字的事,則加笑罵等情狀,揭露出來,比他的長文要刻毒些。且毫不客氣,刀鋒正對著他們的所謂‘狂飆社’,即送登《語絲》,《莽原》,《新女性》,《北新》四種刊物。我已決定不再彷徨,拳來拳對,所以心裏也舒服了。”
“你的話並不錯的”,是指許廣平在來信中為高長虹一方所說的公平話:“你的弊病,就是對一些人太過深惡痛絕,簡直不願同在一地呼吸,而對一些人則期望太殷,於是不惜赴湯蹈火,一旦人家不以此種為殊遇而淡漠處之,或以尋常人者對你,則你感覺天鵝絨了。這原因,是由於你的感覺太銳敏太熱情,其實世界上你所深惡痛絕的和期望太殷的,走到十字街頭,還不是一樣嗎,而你把十字街頭的牛鬼蛇神硬搬到‘象牙之塔’‘藝術之宮’,這不能不說是小說家,取材失策,如果明了凡有小說材料,都是空中樓閣,自然心平氣和了。你說因為長虹輩的批評而氣短嗎?別人的批評你就不顧,而隻任一麵之辭而信托嗎?……你敢說天下間就沒有一個人矢忠盡誠對你嗎?有一個人,你就可以自慰了,你也可以由一個人而推及二三以至無窮了,那你何必天鵝絨呢,……”
用或捕風捉影或無中生有的“小說材料”和“小說家”筆法,把大同人類中的所有個人小說化地劃分成為勢不兩立的敵對陣營,正是魯迅奉行“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極端思維的必然結果。此時此刻,魯迅關於《所謂“思想界先驅者”魯迅啟事》的相關說明,依然在運用完全置事實真相於不顧的“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小說家”筆法。
12月12日,魯迅在下一封情書中寫道:“至於寄給《語絲》的那篇文章,因由未名社轉寄,被他們截留了,登在《莽原》第廿三期上,其中倒沒有什麽未盡之處。”
在12月14日的另一封情書中,魯迅的說法又有變化:“又《語絲》兩期,我之發牢騷文,即登在內,蓋先被未名社截留,到底又被小峰奪過去了,所以終於還在《語絲》上。”
就這樣,一件並不複雜的寄稿事件,經過魯迅的一再改寫,半個月後就平添了“先被未名社截留,到底又被小峰奪過去了”的戲劇化情節。寫給情人的私人信件尚且如此,魯迅采用各種各樣的筆名匿名發表的公開文本的可信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九、“我又成了中心”
1929年12月29日,魯迅收到韋素園20日寄出的來信,信中報告了北京有關高長虹的“月亮詩”的流言。當天夜裏,魯迅給許廣平寫信,說是“北京似乎也有流言,和在上海所聞者相似,且說長虹之攻擊我,乃為此。”
在接下來的幾天裏,魯迅充分發揮自己作為小說家的特殊才華,全身心地投入了號稱是“故事新編”的油滑小說《奔月》的緊張寫作之中。
1927年1月4日,魯迅把《奔月》寄給韋素園。1月11日,他在寫給許廣平的情書中,頗為詳細地介紹了北京流言的來龍去脈:“那流言,最初是韋漱園通知我的,說是沉鍾社中人所說,《狂飆》上有一首詩,太陽是自比,我是夜,月是她。今天打聽川島,才知此種流言早已有之,傳播的是品青,伏園,衣萍,小峰,二太太……他們又說我將她帶在廈門了,這大約伏園不在內,而送我上車的人們所流布的。黃堅從北京接家眷來此,又將這流言帶到廈門,為攻擊我起見,廣布於人,說我之不肯留,乃為月亮不在之故。在送別會上,陳萬裏且故意說出,意圖中傷。不料完全無效,風潮並不稍減。我則十分坦然,因為此次風潮,根株甚深,並非由我一人而起。況且如果是‘夜’,當然要有月亮,倘以此不錯,是逆天而行也。”
到了《兩地書》於1933年4月由上海青光書局公開出版的時候,魯迅一方麵把信中的人名全部改寫,另一方麵又特意在這段話後麵追加了一句:“那時就做了一篇小說,和他開了一些小玩笑,寄到未名社去了。”
在這封信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另外兩句話:“我就是這樣,橫豎種種謹慎,……但現在之所以隻透一點消息於人間者,(一)為己,是還念及生計問題;(二)為人,是可以暫以我為偶像,而作改革運動。”“這回廈大風潮,我又成了中心,正如去年之女師大一樣。”
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當成“偶像”和“中心”的魯迅,到了許廣平已經懷孕的1929年5月22日,依然忘不了趁著在北平(即北京)探親的機會打探高長虹的倒黴情事:“[韋]叢蕪因告訴我,長虹寫給冰心的情書,已閱三年,成一大捆。今年冰心結婚後,將該捆交給她的男人,他於旅行時,隨看隨拋入海中,數日而畢雲。”
行文至此,筆者依然如高長虹一樣,是一個“難道連我的‘齧簇法’都沒有知道麽?”的笨人,幸好魯迅在專門討論“明清以來訟師的老手段”的《華蓋集·補白(二)》中,為“齧簇法”提供了另外一款文獻資料:“往日看《鬼穀子》,覺得其中的謀略也沒有什麽出奇,獨有《飛箝》中的‘可箝而從,可箝而橫,……可引而反,可引而覆。雖覆能複,不失其度’這一段裏的一句‘雖覆能複’很有些可怕。但這一種手段,我們在社會上是時常遇見的。”
對於魯迅所說的“雖覆能複”的“齧簇法”,周作人在《關於紹興師爺》一文,另有更加坦誠的概括說明:“筆記中說老幕友講刀筆的秘訣,反複顛倒無所不可,有雲欲使原告勝者,曰彼如不真吃虧,何至來告狀;欲使被告勝,則斥原告曰:彼不告而汝來告狀,是汝健訟也。欲使老者勝,曰不敬老宜懲。欲使少者勝,則曰:年長而不慈幼,何也(仿佛是紀曉嵐所說,但查過閱微五記卻又不見)。”(9)
把這段話翻譯成白話文,總要淩駕於法律製度之上不受約束的紹興師爺,在處理各種案件時戰無不勝的根本秘訣,就在於“反複顛倒無所不可”。具體說來,紹興師爺想讓原告勝訴,他就會說:“這個人要不是吃了虧,何必要來告狀呢?”紹興師爺想讓被告勝訴,他就會斥責原告說:“人家被告不來告狀,你這個原告卻偏要來告狀,肯定是你善於打官司鬧矛盾!”紹興師爺要想讓老年人勝訴,他就會對年輕人說:“你不尊敬老年人就應該受到懲罰!”紹興師爺想讓年輕人勝訴,他又會質問老年人說:“你那麽大年紀偏偏不知道愛護年輕人,是什麽道理呢?!”
把魯迅這種“反複顛倒無所不可”的“雖覆能複”的“齧簇法”,納入到中國傳統宗教神道既二元對立又一元絕對、既絕對正確又以理殺人的“存天理滅人欲”的圈套之中,其實就是站在絕對天理一邊“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專製誅心術;納入到中國傳統刀筆吏站在強理強權一邊“欲加其罪,何患無辭”的專業範疇之中,也就成了疑罪從有和有罪推定的專製治人術。借用魯迅自己在《華蓋集續編·空談》中的說法,就是“我向來常以‘刀筆吏’的意思來窺測我們中國人”。
在魯迅與高長虹的論戰和衝突中,韋素園所充當的最不光彩的角色,就是向魯迅傳達了關於高長虹暗戀許廣平的謠言,致使魯迅把高長虹當作情敵寫進《故事新編·奔月》之中。假如許廣平最終沒有與魯迅成功結合的話,《奔月》中吃厭了烏鴉炸醬麵而奔向月亮的嫦娥,遭受後羿的射日弓的致命攻擊,也許是她必然的命運。高長虹不是魯迅“以‘刀筆吏’的意思”抹黑壓倒的第一個同誌和朋友,自然也不是最後一個。
注釋:
(1)《故事新編·奔月》,《魯迅全集》第2卷第363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出版。本文所引用魯迅著作,如無特別說明,均出自該《魯迅全集》,不再另行加注。
(2)《兩地書》原信六,1925年3月23日,《兩地書全編》第402頁,浙江文藝出版社1998年出版。本文所引用的魯迅與許廣平通信,如無特別說明,均出自《兩地書全編》中的原始文本,不再另行加注。
(3)魯迅在《〈中國新文學大係〉小說二集序》中引用了《狂飆宣言》的全文,說是“那《宣言》,又曾在一九二五年三月間的《京報副刊》上發表……”,見《魯迅全集》第6卷第251頁。
(4)《兩地書》原信十二,1925年4月14日,《兩地書全編》第415頁。
(5)高長虹《一點回憶——關於魯迅和我》,1940年8月25日、9月1日重慶《國民公報·星期增刊》。
(6)董大中《魯迅與高長虹》第74頁,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
(7)見《胡適來往書信選》第116頁,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8月版。
(8)董大中《魯迅與高長虹》第292頁,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
(9)周作人《關於紹興師爺》,1949年4月5日《自由論壇晚報》。
高長虹對魯迅的意見有可能有幾條:
第一,他當時急於出國,但因為一件事被耽擱了。
他覺得魯迅需要負一些責任。
"你不會說你或者我吧????"
hiahiahia...小黃鸝你怎麽了,真是糊塗得可愛死了,哈哈哈,我這麽笑你可不能怪我啊,是你逗我的:)))
當然不是說你或者我啦,看到那句話,我就是忽然感到其實很多事都有這個特點啊,很多事都是白折騰,很多話也都是白說了,以前讀到這句沒有很深印象,這次從你博客裏又看見,忽然間明白過來了,你說啊,這人啊人,實在是好玩呀.
高長虹和魯迅之間是真不好寫,你說的都對.
魯迅的反省都有深刻和憤激的特點,對高的態度隻是他對世界和世人的一貫態度,但如你說的,人一旦出於吵架的亢奮狀態,那個深刻就看不見了,隻顧看見憤激,於是變成了刺激.
兩個聰明人,卻不能好好的溝通,我能理解,這種事在生活中並不少見,可惜我不能給你舉出例子來.
魯迅和高長虹的糾葛我估計還有其他我們不甚了了的原因,被曆史所淹沒了,所以今天的人理解起來更困難.
我隻能說,有些誤解甚至憤怒,是因為人放棄了溝通才造成的.而為什麽放棄呢,我也隻能說,有一個原因,是怕事實證明自己是錯的.
我最近好像有點糊塗,上次就覺得你的文章似曾相識,結果是沒影兒的事。
我突然發現魯迅和高長虹的爭論不好寫。。。
兩者的意見看完了,我依然沒有把握怎麽寫。
給我的感覺吧,高長虹也是值得同情的。
當時狂飆運動他是主將,文章最多,後來受到排擠,怎麽也覺得不爽啊。他希望魯迅主持正義是正常表現。
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這個社會不是以文章的多寡和勤奮來定座次的。沒有魯迅的影響力,莽原不可能有太大的號召力。
這點高長虹也明白,所以他非得借魯迅的名字。
但魯迅不願意黨同伐異,不願意管他和安徽那些人吵架,也是世之常情。凡一吵架,旁人看得不是對錯而是熱鬧,甚至幸災樂禍。
但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麽他們不能溝通呢?因為距離,因為挑撥離間,因為許廣平?因為兩人的自尊?
哈哈,看到這句忽然笑倒了,你不覺得嗎,魯迅實在是很幽默,這話能用在好多地方呢,哎,實在令人絕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