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也談文學和出汗”
(2006-11-23 12: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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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從道士聽論道,從批評家聽談文,都令人毛孔痙攣,汗不敢出。然而這也許倒是中國的“永久不變的人性”罷。
--魯迅, 《而已集。文學和出汗》
當年魯迅和梁實秋的論戰,至今人們還津津樂道,大概說明了他們論的是“普遍的人性”吧, 至少是“比較普遍的人性”吧。
今天我在這裏寫“談‘也談文學和出汗’”, 恐怕真的是殆乎哀哉的事情。然而我之所以終於硬著頭皮寫下去,是因為要出汗的緣故。
至於我的出汗是否能夠流傳下去,我是無法知道的。愛我的人惟恐我失望不敢告訴我,研究邏輯的或者旁觀的冷靜的人肯定會告訴我答案,所以我終於還是知道了。順便我也就知道了邏輯。
原來魯迅質疑永久不變的人性是不合乎邏輯的, 這大概確實是某些人偉大的發現。 當然某些人更大的發現就是證明了XYZ"故意美化弱勢族群或醜化強勢族群的手段”。我這裏之所以用XYZ的原因,倒不是為了故弄玄虛,而是因為發現者本來就沒有賦予使用這種手段的主人。因為這個緣故,我倒是願意在這裏為這個手段免費做一個失物招領的廣告,免得它的幽靈在荒蕪中到處亂跑,嗚嗚咽咽的到處嚇人。
這個偉大的發現當然屬於邏輯的偉大勝利,因為它有一個非常美妙的結論:“總體而言,富人的道德應該高於窮人”。
因為這個美妙的結論,我終於想起了魯迅的《論文學和出汗》,也就是說回到了文章開頭引用的那段話。我越發覺得魯迅先生說得話沒有錯:在中國,從批評家聽談文,是令人毛孔痙攣汗不敢出的。
多少年來,非常高尚的人一直是把自己定義為道德的,後來又由己及人推廣到了相互熟悉的一群,於是這一群和那一群打架,打不動了就請諸於皇帝老爺,打得沉悶了,就招些歌女。這當然都證明了他們道德的普遍高尚。因為弱勢群體既沒有資格見到皇帝老爺,見到了還必須先打個半死,當然也沒有招歌女的社會福利,可見“道德”委實不屬於普遍低下的一類。
這麽一說,我好像有點刻薄某些人偉大發現的樣子。因為富人道德的高尚本來屬於定義,就象定義楊墨是畜牲一樣,或者定義富人逛妓院是風流,窮人追求女人是下流,女人想男人那是禍國殃民一樣,是不言而自明的天理,根本無須證明。 現在我們的某些人比起先輩來實在退化了很多,居然還用邏輯證明了半天才發現“總體而言,富人的道德比窮人的道德高於窮人”。
當然他們在這方麵退化了,在另一方麵他們進化的很,因為他們還發現了邏輯和香汗之間的內在關係。 大概就是說,如果小姐流得不是香汗,小姐是非得把汗先藏起來流著不出的。至於怎樣的藏法,那當然是小姐的事,跟邏輯無關。對於他們而言,隻需定義小姐流得汗為香汗,由此就可以發現他們的喜歡小姐不是喜歡小姐而是喜歡香汗。這樣一來,因為他們的喜歡香汗,再推己及人,證明了所有的人喜歡香汗,從而證明了所有的人喜歡小老婆。真所謂妻吾妻,以及人之妻,使富人小老婆於天下,真可謂道德清明也。大概這個邏輯也順便證明了大老婆流得不是香汗,惟有小老婆出的才是香汗罷。
總而言之,這段邏輯是如此的複雜,大概窮人以及和我類似的人是看不懂的。
把小姐和香汗作相互替代的好處就是再次發現了富人道德的科學根據。既然小姐流香汗是伊們的DNA決定的,那麽工人、窮人和大老婆流的臭汗也應該是他們的DNA決定的罷。可見富人的道德高尚不但是天理,而且還是DNA之類的科學道理。
這下我終於明白了。簡單說來,出香汗是小姐小老婆的事,富人總體道德的高尚是邏輯的功勞,喜歡小老婆是DNA的永久不變的人性。這樣一來,不但我們的儒家思想跟現代科學緊密相連,大大說明了我們的儒家文化的適應能力和深邃的洞察力,同時也終於使我們現在的富人先生們找到了最高明的道德,這難道不值得大家慶賀麽?
我惟一擔心的事,按照這種邏輯和科學的發展,女同性戀才是最永久不變的韌性,為了我們的文章能夠流傳的最遠,大概我應該寫些女同性戀了。
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