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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初,國門洞開,西風日進,港澳的淫穢錄像悄悄潛水內地,吸引眾多眼球。文化藝術圈的人向來引領時尚,莫不先睹為快。
卻說在京城某個院內,有一幫年輕的作家、書畫家和演藝人員於夜深人靜之時聚眾觀片,看到興處麵紅耳赤,不能自已,男男女女捉對兒就地行事。此事先是在鐵哥兒們中間悄悄進行,繼而鐵子帶鐵子,漸成滾雪球狀,尖峰時刻竟然達百人之多。
俗話說,樂極生悲。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不久,東窗事發,一網打盡。其中大多數由原單位批評教育,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數名為首者則以聚眾淫亂罪分別被判以十年以上徒刑。然而在宣判時還鬧出一個笑話,甲乙均被判刑 14 年,甲聽完宣判不服,理由是乙和 18 人發生淫亂,而他和 14 人發生淫亂,為何都判 14 年,他認為乙比他多淫亂 4 人,該判 18 年。
之所以舊事重提,乃有感於李銀河博士的最新理論。
根據李博士的最新理論,愚以為上述案件的涉案人員一概無罪,無罪就不該判刑。判刑了就是冤假錯案,冤假錯案就得平反。
平反的理由如下:
其一,涉案人員都是成人,而成人具有自由處理身體的權利。
其二,沒有受害者的性行為不應該用法律去懲罰。上述涉案人員都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沒有任何暴力和脅迫的行為,沒有給對方造成任何傷害。因此構不成犯罪,不能用法律懲戒。
其三,法律根本就不該來管性的事。上述案件說到底也就是性派對,一切都是在音樂聲中進行,盡管斯文掃地,不堪入目,但彼此得到了性的滿足。這種以性為主題的派對,不屬法律管轄的範圍。
綜上所述,此案純屬冤假錯案,理應平反正名。
此見不知李博士以為然否?
李博士的偉大理論多得去了,看看新華網上國民的評論,就知道她的理論有多偉大。中國幾千年就出了這麽一個性博士,國寶啊。難怪淫棍色狼們稱她是偉大的女性。
不禁驚歎,高哇,實在高!比高老莊的女婿還要高!真不愧是 '中國社科院'的研究員!
爾等妻賢子孝者自然難以理解人家門前那麽多是非,急需一套理論來武裝了!廣大好色份子可是心領神會! 我們強烈要求:淫亂非罪化,亂倫合理化.貧民論愛有罪,貴族亂交有功! 讓我們高唱:
"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性事通.她為色狼謀性福,呼爾嗨喲,她是淫蟲的大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