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則街訪視頻,主持人的問題是:“中國曆史上,誰是千古第一罪人?”
接受采訪的行人給出的答案,可謂是五花八門:
有人說,“是秦檜,原因是他害死了民族英雄嶽飛”;有的稱,“是慈禧,因她在位時,清朝最為腐敗,還丟了很多國土”;也有人說,“是汪精衛,因為他是賣國賊”;甚至有人說,“是蔣介石,因為他搞內戰,造成國人互相殘殺,還令祖國陷入分裂,台灣省如今沒能回歸”……
像中國曆史上這樣的“壞人”,當然還有很多,比如,還可以列舉出像趙高、董卓、安祿山、石敬瑭、吳三桂……等等很多史上著名的奸臣、叛徒、大壞蛋。
就像“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不同的人因認知差異,都會有自己認為的“中國史上第一罪人”之人選,也多少都會有自己的理由。
當然,何謂“第一罪人”?這本是一個難以具化的標準——像上麵所舉的曆史罪人,其實有著一大共同特點:那就是,這些人基本上都是對皇朝、民族或國家造成了極大傷害!
由此可見,在我們這個極為重視集體主義、民族主義思想之傳統的國度,那些傷害到我們的民族和國家利益的罪人,就有可能成為老百姓心中的“曆史第一罪人”。
這顯然也很有道理,並能在當下的國人中,有“與我心戚戚焉”之同感。
但是,不知人們是否想到:其實直到民國之前,中國史上的任何時期、任何朝代,國號上,都從未曾有過一個“民”字!
而隻有進入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如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才有了“人民”這樣的字眼,成為國家維護和服務的對象。
顯然,過往的古代封建社會,以及自秦以降的皇朝時代裏,人民——即老百姓們,對於統治者來說,他們隻不過是奴隸、仆人,也就是直立行走的一種“兩腳獸”而已。
當然,隨著曆史的不斷演進,但更主要是皇朝的統治者為了統治地位萬代長久,在統治術上,也開始有了“為民”著想的權術改變,但是,終究而言,人民仍不過是其統治的對象、工具,而決不是其統治的目的!
當“君叫臣死,臣不得不亡”之下,統治集團成員的大臣們,都會是皇帝一句話就能決定生死,那麽,人民隻會如草芥,其生命不過像是地上的螞蟻!
當發生王朝更替等戰亂,或是各種天災人禍時,我們的曆史上,還出現了一個成語,叫“易子而食”——這種“人相食”的現象,正是史上百姓最為悲苦的時候。
這種慘絕人寰的場景,在中國古代的曆史文獻中,諸如《史記》、《漢書》、《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鑒》、《明史》等正史中,都曾有一些詳細記載。
據統計,從秦朝覆亡至民國十九年(1930年),中國正史中,曾記載了118個時期發生過的“人吃人”事件,且還不包括稗官野史中的記載。
比如,《三國誌·魏書·程昱傳》中記載,曹操的軍隊因缺糧陷入困境,謀士程昱派兵劫掠東阿縣城,其中的一部分軍糧,竟然是由人肉幹製成。
還有《新唐書》記載,安史之亂中,睢陽城被圍,守將張巡在糧盡人乏時,將城中老弱婦孺作為軍糧;當睢陽城破,人口已銳減至四百餘人——張巡因此被後人譽為忠臣,可睢陽城的百姓呢?卻成了“一將功成萬骨枯”之下的“食物”。
像滿清入關後,明朝義士李定國率軍抗清,在攻打廣東新會並圍城八個多月時,守城清軍竟以城中百姓為食,要求每戶至少貢獻一人以充軍糧,當新會之圍得解時,城中百姓卻被吃掉了一萬多人。
在曆史上的各種大饑荒時期,還曾出現了“菜人”現象——即被當作食物的人類。
南宋醫者莊綽在《雞肋編》中記述:被食的婦人女孩,稱為“不羨羊”;嬰兒小孩則被稱作“和骨爛”;年老體瘦的男子,被稱為“饒把火”——這些被吃的人,統稱為“兩腳羊”。
所以,才有了魯迅先生的名言:“我翻開曆史一查,這曆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四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裏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而中國曆史上死人最多的朝代,應該就是最後一個專製皇朝——清朝了。
像發生在清朝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陰八十一日、三藩之亂等事件等。
如果說,從對於國家(皇朝)或百姓的危害等綜合角度看,清朝的“女皇”慈禧,或許真的可以稱得上“中國史上第一罪人”吧?
在慈禧垂簾聽政時期,其“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正是她隻為個人或家族統治的利益,卻對於中華民族犯下了極大的罪惡,造成了曆史性的極大危害。
像其在位期間,發生過甲午海戰失敗,簽訂了不平等的《馬關條約》、《辛醜條約》等,以及其發動戊戌政變,扼殺維新變法;導致八國聯軍侵華等,都使中華主權與領土大麵積喪失,讓中國淪落為任人欺淩與宰割的殖民地。
同時,曆史上的專製統治之下,老百姓隻不過是帝國皇朝統治下的一粒粒塵埃,不僅可以任外敵踩踏,本國的統治者們對於自己的老百姓,同樣是任意揉捏與摧殘。
所以,對於用什麽標準來討論“誰是中國史上第一罪人”,不僅要看其對民族、國家的危害,其實我們更應眼睛向下——看一看他們對於自己的國民,又真正做了些什麽!
史上的中國老百姓,首先就是要先活下去——哪怕隻是像牛馬一樣度過一生;隻有來到了近現代的文明社會,我們才有了對於個體、個人權利的關注與思維;才有了“不自由,毋寧死”的個體權利意識的不斷覺醒。
也就是說,作為一個人,我們首先要活著,其實,還要活得有尊嚴!要活得像一個真正的人——讓人的基本權利得到實現與保障。
所以,真要考量誰才是中國史上第一罪人的話,不僅要有對於民族大義的考慮,更要看其對人民大眾做了什麽?
如果不把人民當人看,而隻是專製統治者的工具、道具,甚至造成老百姓生不如死,或是難以活下去等廣泛的非人性傷害——那麽,這樣的人在曆史上,越是聲名顯赫無比,反而越會成為“曆史第一罪人”!
作者:瑜說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