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一)

                                                     上庭(一)

   退休之後, 生活簡單平靜。 這天早上, 我想去foodbank 領取一些免費食品, 開車15分鍾到了之後, 才知道今天食物銀行沒有開門。我就決定直接回家看電視吧。開車到 最後一個十字路口,我左轉再幾分鍾就到家了, 一左轉, 居然右邊路肩停了一排七輛警車,陣式頗壯觀,第一輛警車已經抓了一個倒黴的, 警察正在問開車司機、、, 我這時已經過了十字路口,也不能u  turn  躲開,  隻有警覺的放慢車速。 同一時間,又出現 二個騎著高檔腳踏車的年輕人,他們看路肩被警車占據了, 就靠左騎行在馬路上,也就是我的右側,  我更加警惕車速再放慢, 我幾乎都算是停下了,並且觀察情況, 幾乎同時間, 我的右車窗不知道什麽時候冒出一個警察對我大吼一聲:GO!我隻有加速快一點, 幾乎是半分鍾不到, 後麵一輛警車亮起大燈和警鈴,我被 pull over 了!

  我乖乖的停好車, 隨著警察的要求, 一一拿出駕照、車保險單、車牌登記證交給他, 我在車上等著, 當時還覺得自己很棒, 所有證件都是齊全的有效的, 沒想到等了十幾分鍾, 警察才過來, 手裏拿了一張細細長長的罰單給我, 他禮貌的說:【女士! 你沒有距離腳踏車三英尺遠 , 你也沒有換道。】

他還說, 【我有測到你。】

我的媽呀! 我真是太 驚訝了! 明明是警車占了路肩, 明明是腳踏車上了馬路, 我還記得二個年輕人騎得挺快, 一溜煙就不見了, 怎麽說我沒有隔三英尺?

罰單已經開出來了, 說什麽都沒用了。

罰單上說:【 vehicle fail to yield or exercise due care  to  person riding bicycle】

好了! 今天真夠倒黴了, 免費食品沒有領到, 領回家一張金額還不詳的交通違規大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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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也許是你不該拿那些窮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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