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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限度: 致文城兩大名人
藍玫 發表評論於
給塵凡無憂 的評論:
藍玫 評論於:2012-01-18 23:36:52 [回複評論]
寫東西損人以後, 不敢拿真實麵孔對人的叫勇敢? 不敢回答人家問題的叫拒絕交流.
寫東西從不理會傷害別人的, 就如一個化工廠毫不猶豫地往附近的河水裏麵排放毒氣.
而排放毒氣是有個危險指標限製的, 不然會害死人類. 這個你毫不關心, 隻關心自己方便和痛快, 那是為什麽? 這是不是目中無人,狂妄?
這樣目中無人, 害人而毫無顧忌的, 是不是應該有人製止他?
給2010的冬天的評論:
藍玫 評論於:2012-01-18 05:09:23
很好的反思,你原創歌曲裏那些詩歌裏是不是以牙壞牙的精神.受害者是誰,你知道嗎?
藍玫 評論於:2012-01-18 23:57:20
假如寫作者是個掌握著千萬人之上權力的男人, 以這種文字對一個單個的女子, 你覺得該讚成並頌揚而譜曲嗎?
但聖經不讓人斷案的時候考慮雙方的貧富,無論他是男是女,隻要他有家室並且還打算維護下去, 寫這樣的文字就隻能當作垃圾.因為誰要信這個文字隻能被騙入陷阱裏, 騙來別人的感情, 又並不想承擔責任, 這是不是很損?
所以, 如果你是作者的真朋友, 勸他放棄仇恨, 貪心,走堂堂正正的道去吧! 不要把別人當成受他文字擺布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