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其個人與共同財產的比例,比如近似同比花費。就是不能優先花共同財產,後花自己財產。這樣可能不好操作,但可以按第一個走時的財產比例估算;
比如第一個走後:
1. 第一個的個人財產是1M,共同財產是2M,幸存者財產是1M。
2。這樣,第一個走後,其子女拿到1M。
3。幸存者再走後,其身後的所有財產的的3分之二,再在雙方孩子之間等比例分。
4。第二個走後的三分之一,歸其子女。
5。當然,這不能規避所有缺陷。比如幸存者逐年轉移財產到其子女,或臨終前轉移。但簡單最好,別想太多了。
6. 先別想稅。交稅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