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是對的。我能想到的問題是,換一個新房時,新房賣家在接受offer時會考慮資金來源。

比如要求交換的房已經under contract,三換一的問題會變成若其中一個不能成交,是否新房合同也可以退出。所以,若我是新房賣家,我會覺得潛在不確定因素比較多。 

因此,我認為三換一更不好操作,因為還有時間限製。三個房打包一起賣可能好控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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